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河南警察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72.00
《河南警察學院學報》由王利賓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2年,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河南警察學院主辦的一本社會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引用的參考文獻,如期刊論文,應按作者、題名、刊名、年、卷、期順序標注;如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應按編著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順序標注。
2、編輯部有權對來稿標題、內容作適當修改。如不愿修改,請在稿件中注明。
3、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4、注釋統(tǒng)一采用尾注,并請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動生成;序號采用“[]”方括號標注;外國作者國籍采用“〔〕”六角括號標注。
5、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guī)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6、文中應擬出小標題,以(一)、(二)、為序,層次不宜過多。文首要有相關的交待與評析。
7、來稿要求用字規(guī)范,量和單位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文中第1次出現(xiàn)的量符號要給出其含義,量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要明顯區(qū)分其相對位置。
8、稿件的書寫順序為:標題、作者姓名、單位(加括號)、摘要(英文)、關鍵詞(英文)、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題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務必譯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請加注拼音。
9、在稿件的修改過程中,若超過稿件修改時限30日,編輯部將以作者返回修改稿日期作為投稿日期;超過30日,編輯部有權對稿件做出退稿處理。
10、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jù)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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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王利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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