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2、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3、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4、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個月未收到本刊錄用通知,請及時向本刊雜志社查詢,確認不錄用后,可將稿件改投他刊。
5、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6、參考文獻指在論文中引用的文獻。序號用方括號標注。著作的頁碼在文中標注在序號邊,如[2]123。引用經典著作請使用最新版本。可參看近期刊發稿件的參考文獻格式。
7、作者簡介在50字以內,如果作者是國際著名科學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國家級名師、長江學者以及中小學、幼兒園特級教師,請注明。
8、關鍵詞是表述論文中心內容且具有實質意義的詞匯,一般為3~8個,以分號分隔.盡量采用《漢語牛題詞表》或各專業豐題詞表提供的規范詞。
9、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左頂格編排,二、三級標題編號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10、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郵編、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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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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