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應具創新性、科學性、導向性、實用性。來稿文字務求準確、精煉、通順、重點突出。
2、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3、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4、崇尚學風嚴謹,文風樸實,內容充實,論證嚴密,觀點創新。來稿必須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嚴禁抄襲,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
5、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6、來稿請注明字數并提供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和主要研究方向等,其中姓名和工作單位名稱請提供正確的英文譯名。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
8、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請用鉛筆在其旁標明;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參照最新國家標準GB3100-93,3101-93,3102-93。
9、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
10、正文章節標題或小標題獨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從1 開始)表示,形式為:1 1.1 1.2 …… 2 2.1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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