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沒有的不注明。
2、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1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3、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個版面2500字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4、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文獻。未公開發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請采用腳注方式標明,參考文獻不少于3條。
5、來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雜志一個版面2500字,二個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數,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況,請在郵件投稿時作特別說明。
6、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7、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8、擬刊登的稿件,編輯部會及時將錄用通知單及修改意見反饋給作者,作者應及時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超過3個月期限未修回,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9、來稿應標明作者姓名、單位及郵編,并注明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博士或博導請注明),主要研究方向,E-mail。
10、摘要(含中英文)。應盡量寫成報道性,內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結論等。應具有獨立性和簡明性,其內容獨立于正文而存在,它應能準確、具體、完整地概括原文的創新之處,這將直接影響論文是否被收錄、閱讀和引用。摘要采用第三人稱表述,不以“本文”“作者”等作為主語。一般以150字內為宜,英文摘要須與中文摘要相對應。基教稿件不需要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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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楊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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