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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統建設目標
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技術方案》(以下簡稱《技術方案》)確定的評價等級、評價內容、評價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編制我省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建設試點方案,建設全省統一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逐步覆蓋各地、各部門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端、自助端,實現評價指標內容統一、評價頁面調用統一、差評整改監管統一、績效評估統一。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省本級、各設區市和11個試點縣(市、區)“好差評"系統建設工作,各設區市研究確定1個試點縣,并同步將實體大廳服務窗口、政務服務網、“贛服通”、自助終端的評價信息,通過省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自動匯聚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年底前,各縣(市、區)全部完成系統接入,全省所有評價信息匯聚至國家平臺。
二、重點工作
(一)推動政務服務“好差評”全覆蓋。全省各級、各類實體大廳服務窗口、政務服務網、'‘贛服通"、自助終端辦理的所有政務服務全部納入“好差評"系統,部門網站以及各地、各相關部門原有的滿意度評價逐步納入“好差評"系統,實現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全覆蓋。并將政務服務“好差評"結果納入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二)建立“好差評”指標體系。根據國家“好差評”評價標準,結合我省“一網通辦'‘改革目標,重點強化政務服務機構、平臺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政務服務事項管理、辦事流程、服務效率、服務水平、服務態度、服務便捷性等評價指標,構建覆蓋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全方位、全過程評價指標體系。
(三)建設全省統一“好差評''系統平臺。在政務服務網、“贛服通"設置“好差評"功能,企業和群眾可對事項辦理的任何環節進行在線評價。所有實體大廳服務窗口配置“好差評"二維碼,企業和群眾通過“贛服通"掃碼實名認證后可自動匹配辦理事項,隨時進行掃碼評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好差評"工作要求,認真做好線上政務服務平臺配套改造,確保評價數據統一歸集到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
(四)建立評價數據準確安全機制。建立“好差評"評價數據準確和安全保障機制,保護問題反映人相關信息,確保數據信息安全,反映的問題和統計分析結果一律不得更改。省政務服務辦將通過調取視頻監控和隨機回訪等方式,對各地“差評"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核查抽查,核查抽查情況在全省范圍通報。
三、計劃安排
(一)系統建設階段。
按照標準完成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開發,在政務服務網、“贛服通"推出全省統一“好差評"在線服務評價功能。9月30日前,編制并印發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數據接口標準技術文檔(以下簡稱接口標準)。
(二)推廣建設階段。
按照接口標準完成與省級政務服務大廳自助終端和窗口評價設備的對接及開發工作;
按照接口標準完成與各設區市和11個試點縣
(市、區)政務服務大廳自助終端和窗口評價設備的對接及開發工作。
(三)系統對接階段。
完成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技術對接和業務聯調,實現評價信息、評價人身份信息及辦件信息實時上傳。
(四)開展評價階段。
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正式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各設區市、試點縣(市、區)及省直有關部門對企業和群眾評價為“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的事項,應于15個自然日內進行整改,并通過政務服務網、“贛服通"用戶中心、短信等方式及時向用戶反饋,整改情況同步報送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五)全面運行階段。
按照接口標準完成與各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自助終端、服務窗口評價設備對接,全省“好差評"系統全面運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的重要性,緊緊抓住國家在我省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建設試點這一重要機遇,精心組織、精心實施,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的對接,認真做好數據安全保障工作,并于10月8日前將相關負責人信息(姓名、職務、手機號碼)報送省信息中心。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與省政務服務辦、省信息中心加強溝通聯系,建立常態化溝通和協調配合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為工作順利推進創造良好條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線上、線下各種渠道有針對性開展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和群眾參與政務服務評價,不斷提高“好差評"制度的知曉度、參與度和認可度,切實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