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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地方審計機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貫徹落實審計署《審計機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加強審計法制建設,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審計依法行政工作,根據上級的要求,結合我縣審計工作實際,特制定“五五”普法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海峽西岸東北翼港口城市的目標,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與審計文化建設相結合,努力推進審計事業發展,為構建平安霞浦、爭創文明縣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適應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現實需要,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增強審計人員的法制理念,提高審計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加審計機關依法治理的自覺性,提高依法審計和服務社會的質量和水平。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緊緊圍繞“十一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審計機關的中心工作,以科學的發展觀為宗旨,安排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服務審計事業的發展,服務社會經濟建設,服務改革發展,服務平安建設,服務社會主義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2、堅持求真務實,與時俱進的原則。根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新任務,把握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需求,探索審計機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內在規律,既要繼承以往的成功經驗,又要及時轉變思想觀念,創新工作形式,開創審計機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3、堅持普治并舉,整體推進的原則。按照《霞浦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工作第五個五年規劃》要求,一手抓法制宣傳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使學法用法相結合、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工作部署和檢查監督相結合,注重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漸進化和系統化,推動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工作健康發展。
4、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原則。根據審計署《審計機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要求,圍繞審計工作重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結合本縣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主要任務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有針對性的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開展一系列地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全面做好以下重點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
(一)深入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學習宣傳憲法,努力提高全體審計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進一步形成學習貫徹憲法的熱潮;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
(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審計法律法規。以修訂后的審計法的頒布實施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將審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使審計人員能夠全面掌握審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實質,正確行使審計監督職權,嚴格依法審計,自覺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廣泛宣傳修訂后的審計法,促進被審計單位進一步支持配合審計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三)深入學習宣傳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會計法、預算法、公司法、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稅法等財經法律法規,確保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能夠正確適用相關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公務員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行政法律法規,切實保證審計機關依法行政,同時維護被審計對象的合法權益;深入學習宣傳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規,增強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及時發現涉嫌犯罪案件線索的能力,并能準確定性,提高案件移送質量,加大對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
(四)深入學習宣傳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規。通過學習宣傳,促進審計機關內部依法管理、依法決策,全面推進審計機關內部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使審計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做到依法辦事,既要維護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又要嚴格遵守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
(五)堅持普法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開展依法治理。要將法制宣傳教育與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有機結合起來,嚴格執行《審計機關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五年規劃》的規定,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1、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審計,全面行使審計監督職權。在憲法和審計法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獨立開展審計監督,揭露和查處財經領域違法違規問題,促進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自覺遵守財經秩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建設;加強與公安、紀檢監察、檢察、財政、稅務、海關、價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完善執法協作配合機制,加大審計執法力度,擴大審計成果。
2、增強審計機關執法透明度,積極穩妥地分步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完善審計公告辦法,逐步規范公告的程序、內容、形式,切實提高公告的質量,確保準確無誤;加強和引導審計宣傳,把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有效地結合起來,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3、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不斷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及相關規定,規范審計行為,完善執法責任,強化審計復核、審計業務會議、質量檢查、審計聽證、行政復議等制度的執行,加強審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實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得當,程序規范。
(六)堅持法制教育與審計文化建設相結合,推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在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要重視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審計人員的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與學習貫徹“八榮八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有機結合起來,弘揚“依法、求實、嚴格、奮進、奉獻”的審計精神,培育符合先進文化發展方向的審計文化;把法制教育與貫徹落實審計機關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和《審計機關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的規定有機結合起來,培養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為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切實的保障。
(七)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以審計法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圍繞年度宣傳要點,宣傳主題,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外法制宣傳,努力拓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機關文化生活相結合的深度和廣度,營造學法用法的氛圍。
三、工作步驟和安排
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從20*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年前三個季度。審計局根據上級部署,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規劃,召開“五五”普法動員大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20*年10月15日前,成立“五五”普法領導小組。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根據上級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行政,確保“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具體安排如下:
1、20*年第四季度繼續重點學習宣傳《憲法》,并認真組織做好“11.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
2、20*年度在學習各項相關行政法規的基礎上,重點搞好《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
3、20*年以即將出臺新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為審計普法、宣傳教育的重點,結合審計各項準則的學習,以進一步提高審計干部的法律意識。
4、2009年總結普法工作中的經驗,查找不足,認真整改,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按照審計署《審計機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霞浦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工作第五個五年規劃》要求,通過自查、迎查等方式,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推動“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四、組織領導
成立“五五”普法領導小組,制定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案,決定“五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審計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局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五五”普法辦公室,掛靠局辦公室,具體組織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協調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創造條件,在人員、時間、經費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保證“五五”普法工作正常開展。
五、工作要求
進一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既要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審計法律法規,注重拓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覆蓋面,又要圍繞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以全體審計人員、各級領導干部、共產黨員以及被審計單位為主要宣傳教育對象,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能夠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培養“五五”普法學習師資,在每年度普法計劃中圍繞下列要求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一)加強對全體審計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能力。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樹立審計人員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提高審計人員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能力,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審計人員學法制度,實現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工作的規范化,將法制學習培訓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始終。
(二)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執政能力。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護法,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樹立審計工作要服務于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規范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要大力推進領導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繼續堅持和完善理論學習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
(三)加強對審計機關內共產黨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與黨的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繼續推行黨員年度學習培訓制度,加強廉政法制教育,把對黨員的法制教育作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增強共產黨員的法律修養,進一步促進共產黨員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在學法、用法、守法、護法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四)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法制宣傳,促進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對被審計單位的法制宣傳工作要從增強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提高其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要使被審計單位嚴格遵守相關財經法規,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審計單位充分認識到審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樹立自覺遵守審計監督意識,積極配合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