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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農產品安全,確保不發生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根據《全省禁限用農藥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從月中旬到月底,在全縣開展禁限用農藥專項治理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快落實農藥經營管理“兩項制度”,徹底清繳甲胺磷等23種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高毒農藥,有效遏制瓜果、蔬菜、食用菌生產過程禁、限用農藥使用行為,農產品禁限用農藥檢出率明顯降低,確保不發生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快落實農藥經營管理“兩項制度”。要按照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全面推廣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兩項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執行“兩項制度”的落實措施,確保在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二)徹底清查收繳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使用的高毒農藥。要采取以下措施開展禁用高毒農藥的清查收繳行動。一是設定時限,鼓勵自覺上繳。無論是農藥經營單位還是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種植戶個人,凡前主動上繳的,一律不予追究責任,并采取一定獎勵措施;凡逾期不上繳的,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罰。對心存僥幸拒絕上繳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除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外,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農藥經營單位和經營門市采取地毯式、拉網式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一旦發現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一律沒收,并依法嚴處。
(三)對高毒限用農藥進行全面檢查。一是結合禁用高毒農藥的清查行動,對高毒限用農藥進行全面排查。重點突出農藥經營和使用兩個環節。經營環節,重點排查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是否存在經營高毒限用農藥的行為,如擅自經營,將無條件沒收,責令停業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或者繼續違法經營的,會同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農產品生產環節,要重點排查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對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要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并依法處理。如果涉及“三品一標”認證產品,則立即建議取消認證資格,消毀產品。二是加強對高毒限用定點經營單位的檢查。重點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現場查驗“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和實名購買登記情況。對沒有落實規章制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達標的,將取消其定點經營資格。三是對走街串巷的不法流動商販加大清查力度。對查獲的流動商販將全部沒收其經銷的農藥,確保農藥市場穩定。四是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不間斷、全方位開展巡回檢查。縣農業局將組成多個巡查組,分片包干,對轄區內的各類農藥經營主體以及農產品生產主體進行巡回檢查,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的行為,發現就查,露頭就打。五是落實農藥經營監管責任制。對農藥經營單位要堅持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監管責任制,要以縣包鄉、鄉包村的方式將農藥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領導人、具體的監管責任人、具體的經營單位。月底前,所有監管責任人落實到位,并在農藥經營店掛牌公示。
(四)廣泛開展宣傳培訓活動。針對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特點,要抓住中心廣泛宣傳。重點宣傳專項治理的內容、步驟以及重要意義,國家禁止和限止使用的高毒農藥及法律法規規定,清繳禁用高毒農藥政策。要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資市場、農資經營店及其他人流集中場所,張貼宣傳圖畫、懸掛條幅標語等,在全社會營造出人人關注、人人監管、自覺抵制禁用高毒農藥的強大輿論氛圍,使廣大農村家喻戶曉。要組織開展對所有農藥經營人員的系統培訓,重點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農藥經營業務知識,提高農藥經營人員守法經營意識以及識假辯劣,為農民提供安全用藥服務的能力。培訓結束后要組織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農藥經營人員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未獲得合格證的不得從事農藥經營。縣農業局要組織植保、農技、土肥、環能站等相關技術部門舉辦專題培訓班,開展對廣大農民的技術培訓和指導,讓農民群眾明白哪些農藥能用,哪些農藥不能用;不能用的用了有什么危害,需要負什么法律責任;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可以用哪些農藥替代;什么是農藥安全間隔期,如何依據農藥安全間隔期確定農產品收獲時間等。
(五)開展農產品和農藥質量抽檢。要按照“突出重點、提高頻次、增加密度”的要求,落實蔬菜水果等農產品抽檢計劃,對生產過程中違禁使用高毒農藥的行為進行監測。加大對農藥質量的抽檢力度,重點監測混有禁限用高毒農藥的產品。無論是蔬菜水果等農藥殘留抽檢還是農藥質量抽檢,對所有不合格樣品都要追根溯源,依法嚴肅查處。
(六)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縣農業局要主動與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執法合力,給不法分子以嚴厲打擊。要堅持五不放過的原則:對問題產品沒有按規定處理的不放過,違法行為未受到處罰的不放過,涉嫌犯罪案件沒有移送的不放過,該吊銷證照未提清吊銷的不放過,該取締的沒有取締的不放過。在專項治理行動期間查處的單位和個人,可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從嚴、從重處罰。要公布禁限用高毒農藥舉報投訴電話,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對禁限用高毒農藥的生產經營以及限用高毒農藥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月底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專項治理領導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責任。
(二)啟動階段。月上旬,對開展禁限用專項治理行動的內容、步驟以及重要意義,國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高毒農藥及法律法規規定,清繳禁用高毒農藥的政策進行廣泛宣傳。
(三)實施階段。月至月底。全面排查農藥生產經營單位,清查收繳禁止生產和使用的高毒農藥。對農產品生產主體進行全面檢查,對濫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行為進行抽檢。對農藥產品質量進行抽檢,對不合格產品依法處理。對農藥經營人員、各農產品生產主體、進行培訓,落實農藥經營監管責任。
(四)總結階段。月份,對開展禁限用高毒農藥專項治理行動進行全面總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是在特殊時期、特殊形勢下開展的一次重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活動。要充分認識開展本次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意義,真正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成立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相關人員要全力以赴。要明確責任,分工負責,確保治理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大對專項治理行動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經費投入,保障治理行動的順利實施。
(二)嚴格落實責任。要明確農藥生產經營企業、農產品生產主體為禁限用農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違法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和違法使用禁限用農藥,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制,縣、鄉要逐級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轄區內要將專項治理的任務、目標等分解細化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確保任務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三)扎實開展督導檢查。要組織督導組采取聽看結合、明查暗訪相結合等方式,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要及時發現問題,嚴格督促整改。對整改遲遲不到位的,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