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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區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野病毒輸入性疫情的防范工作,繼續保持我區無脊灰狀態,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年市脊髓灰質炎疫苗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的通知》(市衛發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提高目標人群脊灰疫苗接種率,消除或減少脊灰易感人群,建立免疫屏障,防止發生脊灰野病毒輸入性疫情。
(二)以鄉、街道辦事處為單位,目標人群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兩劑次接種率均達到95%以上。
二、實施對象
(一)全區所有2-47月齡兒童(年1月1日-年10月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無論以往免疫接種史如何,無論其居住地與出生地在哪,一律接種兩劑脊灰疫苗,兩劑間隔一個月。
(二)特殊人群:來自在我區就讀學生和務工人員;新疆發生疫情期間,我區赴疆疫區務工后又返回的人員。不論年齡大小,一律接種兩劑脊灰疫苗,兩劑間隔一個月(不包括在近期新疆強化免疫期間,已經接種過兩劑脊灰疫苗的人員)。
三、活動時間
第一輪:年12月5-10日;
第二輪:年1月5-10日。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樓區脊髓灰質炎疫苗強化免疫工作領導小組
(二)明確工作職責
1.宣傳部門負責做好強化免疫活動的宣傳工作。
2.各鄉、街道辦事處負責,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合開展對流動兒童、未入托兒童的入戶摸底調查,將目標兒童按村(社區)、分年齡組登記,給家長發放《接種通知單》,告知接種時間和地點,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根據轄區范圍內目標兒童人數合理安排醫務人員數量。
3.教育部門負責,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合開展對入托兒童的摸底調查,托幼機構要分年齡、班級做好摸底調查登記,填寫《接種通知單》發放給學生,告知接種時間和地點,要求家長簽字后回收《接種通知單》。
4.僑務民宗部門負責,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合開展對特殊人群的摸底調查。
計生部門配合做好強化免疫目標兒童摸底調查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全區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導評估和資料匯總;負責制定實施方案;成立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技術指導組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處理組,分別負責本次活動的技術指導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調查診斷處理;協調宣傳部門做好強化免疫活動宣傳工作;協調鄉、街道辦事處做好流動兒童、未入托兒童的摸底登記工作;協調教育部門做好托幼機構目標兒童摸底登記工作;協調僑務民宗部門做好特殊人群摸底登記工作;組建臨時接種工作小組,負責臨時接種點的接種任務,工作小組成員從醫療、婦幼機構抽調具有執業資格的護士、醫生,經接種前有關崗位培訓后擔任。
(三)廣泛宣傳發動
要采取電視、廣播、報紙、短信、標語、橫幅、宣傳欄、通知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廣泛宣傳和社會動員,向公眾宣傳消滅脊灰的目的和意義,使公眾了解脊灰的危害與預防控制知識,增強群眾主動參與意識,為強化免疫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重點做好流動人口聚集地、新建小區、“城中村”、偏遠地區宣傳工作,要開展入戶宣傳,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各接種單位要積極協調當地幼兒園,將《接種通知書》發放給每位適齡兒童家長,讓家長充分了解強化免疫的意義等,積極配合開展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工作。
(四)做好人員培訓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參與強化免疫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強化免疫活動方案、現場接種、接種禁忌證、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及處理、風險溝通、督導和評價方法等內容。
(五)目標人群摸底調查
各有關單位于年11月23日-12月4日開展目標人群摸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標人數。摸底調查應重視流動兒童、計劃外生育兒童及邊遠貧困地區兒童、新疆疫區來湘人員。對發現未建卡、未完成常規免疫接種的兒童,應予以補建接種卡、接種證,并納入常規免疫管理。
(六)物資準備和后勤保障
強化免疫用疫苗由省級統一采購供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疫苗的組織與分發,各接種單位要做好強化免疫活動所需人員、物資和經費保障工作。疫苗的儲存、運輸要嚴格執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做好出入庫記錄。
(七)現場接種實施
強化免疫活動過程中,除已取得資質的接種單位外,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還可根據地理條件、人口密度、摸底情況,在托幼機構等集體單位設置臨時接種點,或采取巡回、入戶接種等方式。
在農村或城市社區,根據人口數量設立巡回搜索組,在強化免疫活動集中接種的后期,分片包干負責搜索所轄區域未接種的適齡兒童,并通知兒童到指定地點補種。
強化免疫活動現場接種點應有負責組織、預檢登記、接種、不良反應處置的工作人員,現場工作人員數量要根據接種對象數量進行適當調整,做到接種對象核實、接種前告知、健康狀況詢問、規范接種和登記等各個環節均有專人負責?,F場接種工作要嚴格按《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執行。在托幼機構等集體單位臨時設置接種點要報請區衛生局批準,嚴密組織、嚴格實施,防止群體性心因性反應發生。
預防接種要嚴格掌握疫苗接種禁忌證及其他暫緩接種的原則。對暫緩接種的兒童,應在本次強化免疫活動后的條件適宜時及時予以補種。對有接種禁忌證的兒童,特別是首次服苗免疫力低下兒童,包括出生后曾患過肛周膿腫、早產兒、低體重兒、反復感冒、經?;计つw炎癥、大面積長奶癬、嚴重營養不良等免疫力低下表現的兒童,不能接種脊灰減毒活疫苗(OPV),在知情自愿的情況下,可以自費接種脊灰滅活疫苗(IPV)。
(八)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處理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處理組負責對本次強化免疫活動中出現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進行調查診斷和處理。各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工作。對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遵照“先臨床救治、后調查診斷”的原則,做到早期、正規、系統的治療,診治原則參考《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同時向受種者或其監護人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五、督導評估
區衛生局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強化免疫活動的準備、實施及評估階段均應開展督導工作。強化免疫活動準備階段重點督導各級的經費保障、宣傳、培訓、摸底登記、物資和接種現場的準備情況;現場實施階段重點督導現場接種工作組織情況、接種人員資質、知曉率等情況;后期評估階段重點進行接種率快速調查,檢查資料整理、匯總和報告質量等情況。
同時,在活動結束后3天內進行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率快速評估,對評估接種率低于95%的單位,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進行查漏補種,確保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
接種率快速評估的方法及要求如下:
(一)抽查2個鄉(街道辦事處),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中心按近、中、遠的距離各抽查1個村(社區),每個村(社區)隨機入戶調查10名目標兒童,每個鄉(街道)共調查30名,其中2-23月齡、24-47月齡各調查15名。
(二)在集貿市場、車站或城鄉結合部開展非入戶調查,共隨機調查30名適齡兒童,其中2-23月齡、24-47月齡各調查15名。
如遇接種對象在接種期間不在本地,則調查但不計入統計結果。接種結果的判定以接種對象或其監護人回憶,并核查接種記錄為準。評估中發現未接種的兒童,應進行登記并通知其監護人送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補種。
六、資料匯總
活動結束后,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將本次活動宣傳、培訓、接種報表等相關資料及時進行整理和匯總,各接種點要保存好接種兒童及特殊人群名冊原始記錄。年1月11日前,各接種點將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總結及相關報表報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