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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干部作風建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根本保證。為深入貫徹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現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意見》,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就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全面加強干部作風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圍繞“五注重、五解決、五強化”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全面加強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建設,弘揚新風正氣,抵制歪風邪氣,努力實現全區黨風政風、干部作風和社會風氣的進一步轉變,促進黨群干群關系的進一步改善,為推進“三大行動綱領”的實施、加快建設現代化和諧鄞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要求
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各級黨組織、廣大機關干部、基層站所工作人員和行政村干部要注重在五個方面狠下功夫:注重統一思想,對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不斷提高,加強作風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注重解決問題,自覺踐行“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著力促進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進一步轉變;注重推進工作,以作風建設推動工作落實,不斷提高作風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三大行動綱領”等決策部署的貫徹力、執行力、落實力進一步增強;注重制度規范,健全完善符合實際、切實管用的作風建設制度和規范,保持良好作風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形成;注重領導垂范,按照具有“善于學習之本、銳意進取之氣、狠抓落實之力、駕馭全局之功、體恤民眾之情”的要求,領導干部示范參與“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進一步樹立政治堅定、勤奮好學的形象,真抓實干、開拓創新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為民的形象,民主和諧、團結協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節儉的形象。
三、活動內容
按照“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要求,緊密結合我區實際,努力解決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思想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干部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心浮氣躁、脫離群眾,是非不辨、自由主義的問題;加強學習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干部學不求深、思不求解,本本主義、教條主義,照本宣科、學用脫節的問題;加強工作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干部不求實效、形式主義、虛報浮夸、敷衍塞責、急功近利的問題;加強領導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領導干部我行我素、獨斷專行,一些領導班子軟弱渙散、各行其是的問題;加強生活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一些干部榮辱不分、情趣低級,鋪張浪費、貪圖享受,一些鎮鄉(街道)和區級部門“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公費接待”的問題。在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中,要突出重點,努力強化五個方面的意識:
(一)狠抓落實,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執行力,圍繞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工作督查,實行區委常委會定期分析鄉鎮工作制、重點項目區級領導聯系制和部門領導分工落實制,推行區、鎮兩級領導工作實報制,建立重要工作重點項目專項督查制,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的力度轉化為工作執行的力度,加快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強化述職評議,實行鎮鄉(街道)黨(工)委書記、區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區委全委會年度述職制,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在全區上下形成用心謀事、專心干事的良好氛圍。嚴格考核獎懲,健全年度目標管理和專項工作考核,全面落實各項獎優懲劣制度,實行考核結果、工作業績與干部提拔任用、考核獎金發放、榮譽評比授予等掛鉤,做到嚴執行、真兌現,不斷激發廣大干部真抓實干的工作熱情。
(二)深入基層,強化群眾意識。密切聯系基層,規范實施區級領導聯鎮帶村、聯點聯線保穩定制度和鄉鎮領導、機關干部包片聯村制度,落實機關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抓基層工作的責任。定期下訪約訪,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臺,實行領導干部與普通群眾、基層干部、企業經營者、專業技術人員、先進模范、民主人士交朋友制度,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深入調查研究,落實下基層有關規定,經常性到基層、到群眾中開展調查研究,了解面上情況,掌握一手資料,幫助基層理清發展思路,推動整體工作。
(三)提高效能,強化服務意識。深化政務公開,創新審批方式,削減審批事項和環節,推行部門并審聯審;整合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按照能進則進原則擴大行政服務中心審批項目服務范圍;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化,強化政務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設電子政務。提高辦事效率,完善辦事公開承諾制、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簡化辦事程序,規范執法行為,辦好“105陽光熱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和數量,切實精簡各類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行風建設,深化行風民主評議與糾風治亂工作,發揮效能投訴熱線作用,拓展機關效能監察渠道,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行風問題;開展創建“群眾滿意站所”等活動,督促基層站所主動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四)厲行節約,強化節儉意識。嚴格控制職務消費,健全落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駕駛公車,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禁黨政機關及領導干部之間用公款進行非公務性宴請,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出國(境)審批條件和程序,禁止公款旅游,加強公費出國(境)和國內學習考察管理。建設節約型機關,嚴格禁止黨政機關辦公大樓超標建設和豪華裝修;提倡節儉辦公,減少辦公用具用品支出。嚴格財政資金管理,嚴肅財經工作紀律,強化財政支出績效考評,切實加強政府負債管理;加強部門預算、預算外資金和鄉鎮財政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按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獎金,提高干部收入透明度。
(五)嚴格監管,強化廉潔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區級部門、鎮鄉(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會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制度,不斷完善懲防體系。規范權力運行,加大對干部選拔、財政資金使用、土地出讓、工程招投標與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的監管,加強公共交易平臺建設,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全程審計;推進農村基層廉潔工程,深化農村基層特別是行政村和基層站所廉政建設,確保權力規范行使。堅持從嚴治理,嚴格查處各種腐敗行為,堅決禁止干部隊伍中的賭博現象,切實糾正是非榮辱不分、道德紀律渙散之風。
四、實施步驟
全區“作風建設年”活動,按照大局著眼、小處入手、抓住重點、整合載體、講求實效的思路,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提高認識(*年3月-4月)
3月下旬,召開全區“作風建設年”活動動員暨黨風廉政建設大會,區委主要領導作動員部署。3月下旬至4月初,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及時動員部署,使各級干部充分認識開展活動的重要意義。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親自主持召開動員大會,作動員講話。4月份,區級領導集中開展“聯鎮帶村工作月”活動,作為轉變自身作風、推動基層工作的切入點。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要通過上黨課、聽報告、交流討論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黨的三代領導核心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認真學習《黨章》、《公務員法》和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的有關讀本,并聯系實際,組織開展改進作風建設大討論。各單位以支部為單位集中學習不少于二次,集中討論不少于一次,黨政主要領導專門就作風建設講一次以上黨課。要組織區作風建設講師團,到基層巡回輔導學習。各級組織、宣傳部門要與紀檢監察機關密切配合,建立規范化的日常教育、管理機制。要把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納入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黨校教育計劃、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開展經常性、針對性的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宣傳媒體,強化輿論宣傳,為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查找問題,邊整邊改(*年5月-8月)
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要用4個月的時間,對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查找和深刻整改。要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各級黨委(黨組)和基層黨支部要召開專題會議,對照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從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各個方面查找問題。針對發現的問題,召開專題會議,認真進行剖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廣泛開展作風建設“金點子”征集活動,促進整改工作落實。要堅持邊整邊改,把整改貫穿活動的始終。要落實整改責任,圍繞開展創建群眾滿意機關、群眾滿意站所、群眾滿意村(社區)“三創建”活動,針對突出問題實施專項治理,并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要探索開展有關評議活動,加強明查暗訪,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第三階段:建章立制,鞏固成果(*年9月-12月)
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常抓不懈。要立足長遠,把解決問題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注重從制度上鞏固整改成果,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有關制度,通過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用制度規范行為,使作風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形成長效機制,發揮長效作用。要注重不斷總結經驗,善于發現、培養和樹立典型,認真提煉和推廣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的好做法、好經驗。要組織各級領導干部以適當的形式,向社會作出公開廉政承諾,把作風建設成果轉化成領導干部日常的實際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領導,區委、區政府成立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由區委、區政府領導牽頭,成員由區紀委、區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組織部、宣傳部、機關黨工委、人事局、財政局、糾風辦等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紀委,所需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狠抓“作風建設年”活動落實,把各項目標任務分解到人、落實到崗。各級黨委領導班子要負總責,主要領導要主抓,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合力抓,什么問題突出就抓什么問題,一抓到底,抓出實效;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解決自身作風上的突出問題,重抓本級、帶動下級、作好表率。要嚴肅認真處理基層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應。要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和惡性事件,對不正之風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治理的單位和部門,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視情形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年底,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作書面報告;領導小組要適時組織力量進行抽查。
(三)整合載體,因勢利導。“作風建設年”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用統籌的方法,在創新載體、整合資源上下功夫,形成推動作風建設不斷深化的整體合力。干部作風建設,要與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建立起經常性的學習教育機制;要與以“團結和諧干在實處,科學發展走在前列”為主要內容的“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結合起來,推動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要與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把作風建設轉化為領導干部的自律行為,真正做到經得起各種誘惑和考驗;要與推動工作結合起來,用好的作風推動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的落實,用好的工作業績檢驗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
(四)督促檢查,務求實效。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重在解決問題、重在群眾滿意、重在取得實效,決不能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區委將成立督導組,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辦法,切實加強對“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專項督查。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部署和要求,加強對各鎮鄉(街道)、區級各部門活動開展情況的定期指導、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專門設立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舉報。要充分發揮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和群眾的監督作用,通過開展視察、專題督查、調研和民主評議等形式,推動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解決。區相關考核部門要把“作風建設年”活動納入今年的年終目標考核,并作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內容,力爭通過各種形式的督查,使作風建設真正落到實處、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