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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州旅游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旅游環境,深化旅游市場的整治規范工作,切實解決旅游市場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打造和諧西雙版納旅游目的地形象,根據《西雙版納州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實施意見》(西政辦發〔20*〕14號)、《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雙版納州旅游行業分級管理與職能劃分方案的通知》(西政發〔20*〕27號)和《西雙版納州旅游市場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旅游業發展全局,以全面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和提升產業素質為目標,按照“強化責任、屬地管理、部門協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方針,以“突出重點,帶動全面,聯合整治,務求實效”的工作思路,集中時間和力量,著力解決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影響地方經濟健康運行的重大問題,一抓到底,決不放松,不斷促進我州旅游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目標。通過治理整頓,規范旅游秩序,優化旅游環境,重新塑造我州旅游形象,達到建設“旅游強州”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成立20*年旅游市場整治和規范領導小組。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盧江泉兼任,副主任由劉忠兼任,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派組成。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轄區內“黑社、黑車、黑導、黑店”經營旅游業務行為;
(二)堅決打擊轄區內販賣假沙金銀、假藥材和假借燒香拜佛等欺詐游客的不法行為,對非法經營人員從重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堅決取締轄區內等級景區(點)、非等級景區(點)、沿線攤點及停靠點內以宣傳低級落后、有損民族形象、傷害民族感情、有悖精神文明建設的不健康活動項目;
(四)加大對轄區內出租車旅游包車違規停靠的檢查力度,查處出租車超范圍參與經營旅游業務,引誘、脅迫或欺詐游客消費的行為;
(五)嚴厲打擊賓館(飯店)及娛樂場所的色情詐騙、賭博等丑惡行為和偷盜違法行為;
(六)清理并規范等級景區(點)、非等級景區(點)門票價格虛高問題,查處高額回扣等非法經營行為;
(七)查處旅游企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違規經營行為。
四、整治的主要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關于旅游客運市場的整治問題
主查單位:州交通局、州運政處、州交警支隊
協查單位:州旅游局、州公安局
整治的內容:一是嚴厲打擊涉旅非法營運的“黑車”;二是整治出租車超范圍參與經營旅游業務;三是依法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二)關于旅游沿線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問題
主查單位:州工商局、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協查單位:州公安局、州旅游局
整治的內容:一是嚴厲打擊旅游沿線以傣族村寨和水果攤為依托,販賣假沙金銀和假劣藥材誘騙游客的非法經營行為,強買強賣和欺騙消費者的不法行為;二是打擊“黑社”、“黑導”、“黑店”等非法經營行為;三是取締未經許可在旅游沿線或景區(點)內擺攤開店、無照經營場所。
(三)關于景區(點)不健康文化項目整治問題
主查單位:州民宗局、州文體局
協查單位:州公安局、州旅游局
整治內容:一是取締等級景區(點)、非等級景區(點)及沿線攤點、停靠點內以宣傳低級落后、有損民族形象、傷害民族感情、褻瀆民族宗教、有悖精神文明建設的不健康活動項目;二是對旅游景區(點)的低俗文化和違反民族宗教政策、假冒民俗宗教及利用封建迷信騙取錢財活動項目的行為進行查處。如“野人表演”、“風情艷舞”、“假借燒香拜佛”、“測字算命”等以詐取游客錢財為主要目的的活動項目。
(四)關于景區(點)門票價格的清理問題
主查單位:州發改委
協查單位: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旅游局
整治內容:一是檢查景區(點)、非景區(點)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情況,依法從嚴查處景區(點)、非景區(點)未嚴格執行規定價格或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正常旅游市場秩序的經營行為;二是理順非等級景區(點)和等級景區(點)門票價格不合法、不合理的問題。
(五)關于賓館(飯店)娛樂場所色情詐騙、偷盜問題
主查單位:州公安局
協查單位:州旅游局
整治內容:一是依法嚴厲查處賓館(飯店)娛樂場所以色情為誘餌敲詐游客錢財的不法行為;二是指導并督促賓館(飯店)加強安全保衛,及時偵破并依法打擊針對游客錢財為目的的偷盜行為。
(六)關于旅游企業、旅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違規經營問題
主查單位:州旅游局
協查單位: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運政處
整治內容:一是整治旅行社經營管理的混亂現象,重點整治無證經營旅游業務,委派無證導游上崗帶團,不打行程或套打行程,租用無證經營車輛接待團隊、降低服務質量、損害游客權益的現象;二是整治旅游從業人員降低服務質量和標準或服務態度惡劣的行為,查處旅游車駕駛員未經培訓上崗、擅改行程、導游員無合法證件或偽造和借用他人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重點整治導游員擅自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改變旅游行程的行為。
五、工作原則
(一)在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抽調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與州旅游執法監察支隊合并辦公,按照“統一辦公、聯合執法、各司其職”的原則開展工作。
(二)依據任務分解,各主辦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責,在對旅游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特點等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具體實施意見,按照統一部署、集中整治的原則,由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協辦單位實施整治。各職能部門的執法人員在工作中查出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報本單位及時處理,處理結果統一由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保證案件處理的效果。
(三)聯合執法工作以“市場監察、部門聯動、重點整治、專項打擊”為主要工作手段,各負責單位要確保通過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使旅游市場秩序有根本好轉。
(四)州聯合整治工作結束后,各縣(市)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本轄區的旅游市場進行鞏固和維護。
六、人員抽調
各單位抽調業務能力強,思想品德好的精干力量,共同組成專項整治工作小組,按照統一行動、集中整治、各司其責的工作方針開展工作,各單位抽調人員不得少于2人。
七、時間安排
整治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展開: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年4月以前各縣(市)政府和州直相關職能部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廣泛宣傳旅游市場混亂的危害性和治理整頓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統一到州政府的部署上來。
第二階段:專項整治階段。20*年5月由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州直相關部門對全州旅游市場進行全面整治。
第三階段:鞏固維護階段。20*年6月以后由各縣(市)組織相關部門依據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旅游市場秩序進行整治和維護。
第四階段:檢查考核階段。20*年6月至12月由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領導小組對各縣(市)旅游市場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通報情況,12月下旬組織考核評定工作。
八、經費保障
州級組織聯合整治工作經費由州財政安排,縣(市)整治旅游市場工作經費由縣(市)財政安排。
九、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根據州人民政府下發的《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雙版納州旅游行業分級管理與職能劃分方案的通知》(西政發〔20*〕27號)、《西雙版納州旅游市場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建立旅游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旅游市場秩序的有效維護。
(二)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在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州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并督促、指導下屬部門開展轄區內的市場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督促檢查。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開展旅游市場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縣(市)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組織、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職。各縣(市)開展市場整治工作情況,由辦公室實行日報制,當日情況報州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州旅游局),由辦公室匯總實行一月一報,分別上報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