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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業綜合執法的成效應當充分肯定
自1999年開展農業綜合執法試點以來,各地政府和農業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業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關于實行綜合執法的規定和要求,從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出發,積極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目前,全省17個市中有農(畜)業綜合執法機構11個,占農(畜)業機構總數的57.9%;縣(市、區)共成立農(畜)業綜合執法機構93個,占農(畜)業機構總數的76%。全省綜合執法機構在崗執法人員共1269人,其中公務員132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60人,事業編制人員1**7人。已經開展綜合執法的地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整合執法資源,提高執法效能。按照執法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活動統一組織、執法力量統一調配、執法經費統一安排使用,政事政企分開的“五統一,一分開”原則,這些地方著力構建統一規范的農業行政執法新體制,對原有農業執法機構、人員和職能等進行整合,成立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將分散在所轄事業單位中的行政處罰權集中統一行使,承擔具體執法職能。改變了農業部門內部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的狀況,解決了執法力量薄弱和執法資源浪費的問題。宿州市農委原來是由種子、植保、土肥、獸藥等事業站室從事農業執法工作,各類執法人員近70人,執法力量較為分散,20**年初成立了市農業綜合執法辦公室,僅保留精干執法人員24人。執法效能提高,執法成本降低,減輕了經營戶的負擔,受到群眾好評。
2、健全規章制度,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在農業綜合執法試點中,試點單位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規范了行政執法、處罰、復議等程序,建立了行政執法公示和承諾、備案、罰沒物及檔案管理等制度,實行了案件評查、人員考核等辦法,基本健全和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農資市場的監督與管理由臨時性、突擊性檢查走向經常性、規范化軌道。祁門縣積極探索農資管理工作新思路,與工商部門合作,推行“誠信農資經營活動”,建立農資經營信譽檔案和農資經營信用評價制度。對依法經營、誠實信用的農資經營戶予以肯定,張榜公布其名單;對多次違法、違規農資經營戶,則納入“黑名單”進行重點監控。寧國市農委與工商部門聯合制定《20**年農資市場監管實施方案》,共同監制農資經營購銷臺賬、種子經營檔案,對種子銷售的全過程實行動態管理。
3、加大執法調處力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在嚴厲打擊違法活動的同時,各地農業部門的綜合執法機構不斷創新執法理念,開拓執法工作形式和內容,積極調解處理由于農民操作、使用不當或農資經營者指導、說明不當,導致減產、絕收等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今年以來,靈璧縣農業執法大隊就積極調解處理各類糾紛40余次,有效地化解矛盾、解決糾紛,避免了事態擴大或上訪,減輕了政府壓力,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有效地解決了農業案件投訴難、處理難、維權難的問題,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
實踐證明,實行綜合執法,克服了行政執法主體過多過濫的弊病,執法力度明顯加大,執法效果明顯提高,農資市場監管明顯加強。據統計,20**年,全省農業系統共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1700余件,案值1000多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67億元,重大坑農害農違法案件減少6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農業生產安全,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調研中我們看到:實行農業綜合執法的縣與分散執法的縣,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形成了鮮明對比,雖然兩縣相鄰,但前者市場井然有序,農民維權投訴有門,后者往往是松散、臨時性執法,很少立案查處。例如,20**年,祁門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對全縣200多個種子、農藥、肥料、飼料、獸藥、食用菌生產原料等農資經營網點進行多次檢查,調查處理各類案件66起,而相鄰的休寧縣由于沒有綜合執法機構,全年查處的農資案件只有13起,而且多是簡易程序,罰款僅4000多元。再如,蕭縣自20**年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后,至今未出現一起因農資問題而引起的群體上訪事件,而與其毗鄰的碭山縣農民因反映假農藥問題得不到解決,紛紛找縣領導上訪投訴,兩縣農資市場秩序大相徑庭。
二、推進農業綜合執法的阻滯因素亟待消除
雖然我省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有所進展,但總體上還不理想,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阻滯因素一: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定為事業單位,存在很多弊端。農業綜合執法屬行政執法范疇,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具體承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是法定職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規定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的要求,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理應是行政單位。但從我省實際情況來看,90%以上的農(畜)綜合執法機構是事業單位,其中還有20%左右是差額或自收自支性質,雖然多數單位經過編辦批準(約占60%),但很多是“只批牌子、不增編制、人員內部調劑”。由于縣級農業部門行政編制少,因此,多數是從各事業站抽調人員組建而成,有些人員工資福利還在原單位發放,這種性質的執法機構對推進綜合執法工作不利。一是執法隊伍不穩。從事業站抽調的執法人員由于不在原單位上班,職稱評定和福利待遇都會受到影響,再加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很多地方實行末位淘汰,因而抽調的執法人員人心不穩有后顧之憂,多存在臨時思想,缺乏長期打算,導致執法人員變動頻繁,執法機構建撤反復。二是難以保證公正執法。由于歷史原因,農業部門的很多事業單位本身從事經營活動,而從事業站臨時抽調的執法人員又無法擺脫與原單位的各種關系,因此在執法中難免出現內外有別,感情執法,難以服眾。三是處罰不到位。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性質的“先天不足”制約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農業行政執法往往是聲勢大、效果差,從輕減輕處罰的多,起不到震懾作用,農資市場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阻滯因素二:農業綜合執法經費保障不到位,制約了違法案件的查處。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量大面寬,需要大量的辦案經費,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地方執法經費未列入財政預算。由于沒有專項經費保障,導致執法手段落后,缺乏基本的辦案設備,執法檢查、調查取證、檢驗檢測困難,影響了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據統計,全省約有一半左右的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沒有執法車輛,攝像機、照相機等取證設備也嚴重不足,少數地方甚至連電腦也沒有。我們調查的7個縣(市)均無農業執法專項經費,日常辦案經費要么是從罰沒款中返還一部分,要么是擠占別的事業經費,辦案過程中涉及到的檢驗檢測費用普遍無法解決。現在有些農資經營戶的裝備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違法作案的手段不斷加強,而仍處在“小米加步槍”狀況下的農業執法隊伍,對一些大要案的查處往往力不從心。
阻滯因素三:農業綜合執法體系不全,影響了執法效能。目前,我省省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尚未建立,市級農(畜)執法任務約有一半左右仍是委托事業站,各自為政,縣級農(畜)部門中也有20%以上仍是松散型、應付型、臨時性的執法,全省尚未形成一個上下聯動、相互配合的執法體系。不少縣(市)反映,由于上級部門執法“婆婆”太多,縣里的綜合執法大隊忙于接待,遇到“婆婆們”意見不統一,常常無所適從,影響了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推進全省農業綜合執法的幾點建議
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是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科學執政、依法執政,改革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必要舉措,是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能,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根本途徑。國家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主體職能的法律法規有30多部(不含相關配套規章),涉及到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等諸多環節,特別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出臺后,農業部門不僅承擔農業投入品的監管任務,同時還承擔著農業產出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沒有一支過硬的綜合執法隊伍,必然嚴重制約農業領域可持續發現。新修訂的《農業法》明確規定,縣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實行綜合執法;國務院把“減少執法層次,推進綜合執法”寫進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省政府〔20**〕52號文件、省委〔20**〕10號文件也對綜合執法提出了要求,因此,在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過程中,應當努力改革農業執法體制,完善執法機構,規范執法行為,擴展執法領域,強化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手段,讓農業綜合執法覆蓋全省。具體措施既需要農業系統內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得到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1、把建立健全全省農業綜合執法體系,納入我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整體部署。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旨在規范執法主體,整合執法資源,健全執法機構,提高執法效率。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目前,要盡快建立省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從而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協調一致的農業綜合體系。現在全國已有11個省(區、市)在省級農業部門內專設或在政策法規處下加設了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我省周邊的江蘇、浙江、福建、湖北等省都已在省內所有市縣實行了農業綜合執法。我們建議,由省編辦、省財政廳、省政府法制辦、省農委聯合制定加強農業綜合執法的措施,在機構性質、人員編制、綜合范圍、職能職責、運行機制、工作經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加大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在全省的推進力度。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整合職能,調整機構、理順關系、精簡人員、提高效能、平穩過渡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我區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努力構建一支適應交通運輸事業發展的精簡,高效執法隊伍,確保改革平穩、規范,及時完成任務。
二、主要內容
(一)整合職能
將全區道路運政、公路路政、水路運政、地方海事的監督處罰職能進行整合,由新成立的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
(二)機構設置
成立“市區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區交通執法大隊”),為區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相當副科級,業務上接受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指導。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國道324線江口石亭超限運輸檢測站(以下簡稱“石亭檢測站”),其職責交由新成立的區交通執法大隊統一管理。政綜〔〕185號下放的原市江通公路稽查站的職責交由區交通執法大隊行使。
(三)主要職責
1、區交通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交通綜合執法監督檢查,協助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重大和跨區域(轄區內)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2、職責劃分
(1)與運輸管理(地方海事)機構的職責劃分。運輸管理(地方海事)機構承擔公路、水路運輸行業行政許可(含由區交通運輸局許可的事項)、汽車維修、技術鑒定、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和制定行業規范、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等職責,承擔與之對應的安全監管職責。區交通綜合執法機構承擔本行政轄區的公路、水路運輸(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車、汽車租賃)行政監督處罰、查處非法營運和與之對應的運輸市場秩序、安全生產等監管職責。
(2)與公路管理機構的職責劃分。公路管理機構承擔公路行政許可、養護等職責和與之對應的安全監管職責。區交通綜合執法機構承擔本行政轄區的公路路政監督處罰、公路巡查、治理超限運輸和與之對應的安全監管等職責。
(四)人員編制
區交通執法大隊事業編制28名(含石亭檢測站12名),所需編制由區運輸管理所劃轉23名和政綜〔〕185號劃轉5名解決,核定領導職數3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科級)。根據政綜〔〕185號核減區運輸管理所人員編制23名。
三、保障措施
(一)人員劃轉
1、原執法機構未進行參公登記的執法崗位在編干部,可按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在公務員登記中對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的通知》(人發〔〕253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工作辦法的通知》(人發〔〕186號)精神,經考核擇優選調。
2、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按照政綜〔〕185號的編制劃轉數,于2012年5月完成區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海事機構在編的稽查人員劃轉交接手續。
(二)參公工作
根據政綜〔〕185號精神,區交通執法大隊成立后,應按照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有關規定,做好參照公務員法事業單位的報批和人員登記工作。
(三)養老保險
1、養老保險接續。市屬的公路稽征、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和區運輸管理所(地方海事處)人員劃入區交通執法大隊后,按照屬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規定繼續參保,區交通執法大隊負責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基金轉移等工作。
2、養老金標準。市屬的公路稽征機構離退休人員劃轉區交通執法大隊后,執行屬地標準。離退休補貼標準高于所在地的,高出部分暫予保留,今后該項補貼隨當地津貼標準的調整逐步沖銷。
3、提前退休。符合省政府政辦〔2009〕50號文件規定提前退休條件的市屬公路稽征機構人員,在區交通執法大隊成立前,根據本人意愿,由市屬公路稽征機構向區交通運輸局申請辦理提前退休,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經費來源
區交通執法大隊經費為財政核撥。經費來源。一是省級財政下劃的年省級交通部門預算支出基數;二是從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返還資金中下達地市基數及增量;由市財政按公路稽征、路政、運輸管理(地方海事)劃轉人數切塊下達區財政,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安排其他資金。
(五)資產管理
省公路稽征局稽征所及石亭檢測站(市公路局石亭公路站)資產劃為區交通執法大隊的辦公場所。
(六)執收管理
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法執收收入,上繳同級財政,支出由區交通運輸局商區財政局安排。
市公路局管養的公路路政賠補償費由公路部門執收,用于公路損壞修復和綜合執法機構執收辦案經費補助等;罰沒收入由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收,專項用于路政管理(含執收辦案經費補助)等,支出由區交通運輸局商區財政局安排。
(七)劃轉時點
以2012年月30日止,市屬公路稽征、路政及運輸管理(地方海事)在編人員正式移交到區交通執法大隊。
(八)工作交接
改革過渡期,區運輸管理所(地方海事處)機構繼續履行并承擔原有監督處罰職責,公路路政管理機構繼續履行并承擔原有職責,直至與新成立的區交通執法大隊完成工作交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主持轄區交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實行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是深化交通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波及面廣,政策性強。為此,各部門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一)加強領導,積極推進。開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是交通運輸管理體制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重大改革,政策性強,波及面廣,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成立由區編辦、公務員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牽頭的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工作穩妥推進,取得實效。
(二)正確引導,平穩過渡。改革實施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和本單位實際情況,正確引導,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要按照“機構一步到位、人員分步實施、綜合執法工作全面開展”的基本思路,確保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力爭2012年月完成區交通執法大隊批復和機構組建工作,月底前完成人員劃轉工作,6月底全部完成改革任務。區交通執法大隊和區運輸管理所的機構編制問題,由區交通運輸局擬定具體方案,送區委編辦審核后,報區委編委審定。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如期完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任務。切實發揮創衛組長單位作用,制定了《*市20*年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加大督辦、檢查和協調力度,同時大力開展市容市貌專項整治;建議成立了市領導分區包干制度,提請市政府成立了由各主管副市長和責任單位負責人包抓的13個專項整治小組,并多次邀請四套班子領導調研和視察創建工作;全年4次召開動員大會,通過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月和創衛萬人簽名等活動,掀起全民創衛熱潮;先后邀請5名專家對我市的創建工作進行專項指導,推動創建水平的全面提高;精心組織完成了全市創衛材料匯集、編制工作。分別通過了全國愛衛會的技術評估和考核鑒定。我市被全國愛衛會正式下文確定為“國家衛生城市”,成為*第一個獲此殊榮的省會城市。創衛成功后,根據市政府指示,制定了《*市鞏固和發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建設,提高城市衛生管理水平的實施意見》及《*市國家衛生城市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并已報市政府研究審議。
——全力實施市容美化工程并取得實效。一是啟動了“穿新衣、戴新帽”工程。起草下發了《關于對沿街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進行清洗粉飾通告》,截止目前共清洗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萬余平方米、粉刷*萬多平方米。進一步完善了“三亂”市場化運作機制,督促專業清潔公司加大“三亂”清理力度,同時加大打擊力度,清理“三亂”*萬條,使城市“牛皮癬”基本得到了根治,“三亂”治理達到了國內先進水平。二是認真開展了各類專項整治活動。結合創衛工作的深入開展,多次開展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道路兩側環境衛生,洗車行、修車行占道經營及機動車違章停放等專項治理,并進一步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使市容市貌從整體上得到了改觀。特別是近期結合市區大部分街巷改造后閑置、廢舊桿、牌、亭增多的實際,下發了《關于清理道路兩側廢舊設施的通知》,對道路兩側的廢棄電桿等廢舊設施和亂堆亂放進行了全面清理,保障了道路暢通、市容整潔。三是提升戶外廣告設置水平,美化、亮化城市市容。拆除各類違規設置、陳舊破損或設置檔次較低的戶外廣告*余塊,約*平方米,進一步規范了戶外廣告設置。對全市的門頭牌匾逐街逐戶進行整治,“一店多牌”的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在清河街等街道開展了整體街景設計試點工作,對試點街道的建筑景觀、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設置等進行了統一規劃。結合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宣傳及我市承辦的各類大型活動,累計設置公益廣告*塊,約*平方米,很好的宣傳了黨的十七大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重大會議及決策。
——“市容”與“繁榮”的關系日趨和諧。在占道經營的管理上,探索出一條“以疏為主、疏堵結合”的治理經驗,將全市街道劃分為嚴管、控制和規范區域,在嚴管區嚴禁設置攤點攤區,控制區由統一招標設置、管理,規范區在不影響市容、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根據需要設置攤點。同時在市區內劃定了一定的季節性、限時性攤區、攤點,鼓勵創業,方便群眾。對全市的各類占道攤點、攤區進行了集中整治和提高,取締了藝術巷等*個經營混亂的占道攤區,對*巷等*處占道攤區進行了搬遷改造和統一規范,在市場的整治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盡量使攤點、攤區的設置看上去整齊劃一、美觀大方,切實提高了攤區設置檔次,在美化環境的同時繁榮了市場。
——綜合執法水平再上臺階。一是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建立了“一城一隊”管理模式。先后接收了市規土監察大隊*人,三區執法隊員*名,建設局*人,對*名協管員進行了嚴格考錄,擇優錄取了*名,聘用了*工作人員6名,整合了執法隊伍。二是推行并完善了網格化管理。制定了《*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網格化管理責任方案》和《網格化管理區域圖》,將全市劃分為*個責任網格,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區域及大隊包區、中隊包片、分隊包街、個人包段的“四定四包”精細化管理,形成了分片承包、逐級負責、責權量化的管理機制,采取“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立足城區、覆蓋農村、高效集中、惠及市民”的整體化運作方式。三是加大執法力度,有效遏制了各類違法違章行為。截至目前共拆除各類違章建筑*萬余平方米,查處各類違法違章案件*萬余起。四是加強隊伍培訓教育,努力建設一支準軍事化管理的城管隊伍。為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保證完成迎接*周年大慶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組織*余人分兩批走進*教導大隊,進行了先后為期*天的封閉式軍事訓練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了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為建設“和諧*”打造了一支素質過硬的城市管理隊伍。
——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建成了*區大型垃圾中轉站;開工建設了*座小型垃圾中轉站和*座公廁;對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的*多處垃圾收集展進行了密閉式改造;對全市的環衛設施、設備進行了維修、更換和清洗粉刷;對全市的旱廁和三類公廁進行了改造提高,目前全市共有水沖式公廁*座,萬人擁有公廁*座,達到了國家衛生城市和園林城市的標準;增設果皮箱*多個,城市環衛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二是制定了《*市20*-2020年環境衛生規劃》,為全市環衛事業的科學發展提供了藍本。三是實施了城鄉一體化管理,將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環衛作業和管理統一納入到全市環衛行業管理范圍,使環境作業和管理不留空白、不落死角。四是積極推行環衛市場化運作,開展了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引進了*市餐廚垃圾統一進行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同時還引進了cdm、swc等垃圾處理新技術,有力推進了全市垃圾處理的科學化、減量化、無害化進程。五是實施堆山造景工程。按照區市兩級領導的指示,在*實施了覽山建設工程,將全市的建筑垃圾和渣土集中消納,進行堆山造景,變垃圾為資源,變臟點為亮點,科學合理地對建筑垃圾進行了再利用。
——加強法制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草上報了《*市養犬管理條例》,已通過*人大批準,于今年*起開始實施;《*市餐廚垃圾處置和管理辦法》也順利通過,已以政府令的形式下發,《*市修車、洗車行管理辦法》也已上報市政府。
——黨建宣傳工作開展有力促使各項工作全面提高。一是狠抓黨建,夯實基礎。在全市綜合執法隊伍整合的基礎上,及時完善了*個黨支部的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堡壘作用,同時調整完善了工、青、婦組織。二是加強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線。認真組織學習各級紀委會議精神和各級領導關于加強廉政加建設的講話精神,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并定期組織考核。嚴格執行各項廉政制度,經常開展廉潔自律、自查自糾和警示教育及優良傳統教育活動。三是加強政風行風效能建設。層層簽訂政風行風效能建設目標責任書,聘請行風評議員按季度對照責任書進行檢查,認真整改,不斷提高。四是認真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促進工作全面進步。今年我局共接到人大建議*件、自治區政協提案*件、市政協提案*件,除將*件提案因不屬我局職權范圍按程序退回外,對剩余的建議和提案,由分管領導帶頭負責,將提案辦理工作與城市管理工作有機結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面商率、辦結率、滿意率均達100%。此外,還設立了局長接待室,由局領導直接接待投訴上訪群眾,現場解決問題,提高效率,方便群眾。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市長郵件*件,督辦案件*件,市民投訴*件,*專線*件,領導批示件*件,及其他轉辦件共計*件,辦結*件,辦結率為*%,剩余的正在督促辦理中,真正實現了事事有答復,件件有落實。五是廣泛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開展了面向社區、學校、家庭、機關、工地、商戶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六進”宣傳活動,使城管法律走進千家萬戶。結合執法進行宣傳,將執法過程同時作為宣傳過程,讓執法隊員走到那里,就將宣傳工作開展到那里,在執法的過程中向市民散發宣傳資料,讓城市管理貼近群眾,促使廣大市民了解、支持和參與城市管理。積極《法制新報》、*電視臺、政風行風在線欄目組等媒體合作,公開社會服務承諾和便民措施,在媒體上為群眾答疑解惑,不斷增強與群眾的互動交流。
——順利完成規費征繳任務。制定并上報了我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繳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人員分組劃片到各轄區實行分片包干的商業網點垃圾處理費征繳機制,與小區內下崗失業人員及4050人員簽訂協議,上門入戶收取小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聯合媒體,組織隊員全方位、多形式地開展垃圾處理收費宣傳工作,讓廣大市民了解收取垃圾處理費的意義、用途和方法,預計今年可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萬元。
(一)加強肉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2009年,執法大隊針對關系群眾生命健康、社會危害嚴重的豬肉食品問題,深入開展全區豬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過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劣與扶優相結合等措施,全區非法屠宰、“注水肉”、“白皮肉”和病害豬肉上市等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杜絕。我區豬肉食品安全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一是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為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領導,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商務系統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商務局綜合執法大隊,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落實到部門,明確到責任人。
二是突出重點,積極開展全區豬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區商貿流通系統實際,制定了《*區商務局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下發到全區21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企業。安排部署了我區開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時間、方法、步驟,明確了任務和職責。督促了21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天順、百大超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采取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相繼開展了專項整治,特別是加強了城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取得明顯成效。自20*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75人次,出動車輛50余臺次,累計檢查單位67家,整治重點地區35個次,整治重點單位67家。對被檢查單位存在的隱患問題當場提出了整改意見15條,并得到及時解決。整治期間,我區豬肉及肉食品沒有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現象,接到舉報投訴為0起,案件查處為0起。
三是認真開展豬肉食品安全專項大檢查。執法大隊和區屠宰辦加強豬肉食品市場的監管和檢疫檢驗督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肉”等違法行為。2009年,共出動執法人員230人次,出動檢查車輛122臺次,累計檢查單位21家186人次,檢查肉類市場20個4117人次。對被檢查單位存在的隱患問題當場提出了整改意見20條,并得到及時解決。接到舉報投訴1起,調查核實1起。我區沒有發現出售
“白皮肉”和檢驗不合格的豬肉上市銷售,以及豬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現象,確保了廣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認真做好全區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換證工作。按照每廠(場)“一證一牌”的要求,認真初審全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提出的換證申請,全面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對符合條件的重新確認資格并換證,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換證,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資格。經審核,報上級批準,全區21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有18家符合資格條件,并取得了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有3家不符合資格條件,責令限期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執法大隊和區屠宰辦分別到城區、河圖、板橋、漢莊、辛街、瓦渡等鄉鎮為取得資格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頒發了證書和標志牌。
五是認真做好豬肉產品安全監測。綜合執法大隊和區屠宰辦高度重視豬肉食品安全,嚴格檢疫檢驗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區各定點屠宰企業、農貿商場巡查鮮豬肉市場情況,掌握鮮豬肉市場供求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切實加強鮮豬肉市場的管理,確保豬肉食品安全。
六是認真做好信息收集報送工作。綜合執法大隊將原來的生豬屠宰情況月報表變為周報、月報制度,每天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城區生豬屠宰量,每星期*城區毛豬收購價,鮮肉批發價以及鮮肉不同部位零售價格情況,生豬屠宰管理的情況及時在《*商務信息》中向有關部門通報。同時,根據上級的指示,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監控,信息報送工作。2009年完成*商務信息14期,占局對我大隊考核量的140。
(二)及時轉變安全工作職能職責,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消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2009年,執法大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政發〔20*〕123號文件要求,深入落實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增強外經、外貿、外資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對企業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檢查。
一是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盡快履行新的職責。2009年是我局安全職能重大調整之年。年初,局分管領導帶領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及時與區安委會、區節假日辦、區食品安委會、區消防大隊等部門溝通協調,使商務部門的安全工作盡快步入了正軌。執法大隊進一步強化對涉外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深入涉外企業,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為履行新的職能職責奠定基礎。對外經、外貿、外資企業加強生產出口產品期間的安全監管,做到對涉外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時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商貿流通企業的安全監管。新的職能職責轉變后,面對新的監管對象,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強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遵守外事工作紀律,確保了外經、外貿、外資企業有一個安定、和諧的生產經營環境,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加強領導,深入落實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制。為切實加強對各外經、外貿和外資企業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有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真正做到機構健全,職責明確。
2009年,我局與6戶外經貿企業、城區三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了2009年度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責任狀,責任狀簽訂率達到了100。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執法大隊做到早計劃、早安排、早落實,深入落實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全區外經、外貿和外資企業實際,起草并下發了《*區商務局2009年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見》(隆商務〔2009〕30號)、《*區商務局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區商務局2009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隆商務〔2009〕51號)。從創新和轉變上探索推動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了外經、外貿和外資企業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制。
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匯報材料
近年來,市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部署要求,積極探索實踐,對文化市場“不規范、不順暢、不健康”等實際情況進行深度調研,查找出掣肘文化執法工作包括職責職能、人員隊伍、經費資金、規章機制、效率效能、監管制約在內的“六大問題”,針對問題精準施策,使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順利推進,成效顯著。
一、分類監督管理、擴展執法范圍,解決“文化執法職責職能不清”的問題。從理清機構執法權限入手,將查處互聯網上網服務和娛樂演出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掃黃打非”以及旅游行政執法工作等138項具體業務進行分門別類,科學劃分為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印刷、旅游六大類,并明確了各類業務的具體責任人,為全面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奠定。同時,將查處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首次納入文化綜合執法范圍,進一步擴大了文化綜合執法范圍。
二、增加人員編制、規范執法主體,解決“文化執法人多編少,執法不正規”的問題。為從根源上解決文化執法大隊“執法力量單薄、人員不足”的問題,積極與市編辦溝通協調,經市編委會研究同意后,市編辦從全市事業機動編制中調劑出12個編制納入文化執法大隊,使編制總數由原來的8個增至20個,并通過全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方式新招錄了12名執法人員,有效增強了執法力量。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所有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對未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工作人員,不授予其執法資格,不允許其從事執法活動,確保文化綜合執法主體合法化。
三、加大財政預算、增強硬件投入,解決“公務資金短缺,保障能力不足”的問題。在市財政財力緊張的情況下,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全部納入市政府財政預算,今年累計核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經費75萬元。同時,為加強配套硬件設施建設,從2016年起市財政每年劃撥專項資金50萬元用于文化市場監管平臺建設。此外,繼續加大辦公設施投入,新購置了1臺用于文物、旅游等執法用航拍機、10臺執法記錄儀、20部執法對講機、配備了4臺綜合執法車輛、更新所有包括電腦等辦公設備、為每名執法人員新增工作服裝1套,為開展執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