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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審計流程;風險控制點
[中圖分類號]F23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8-0059-02
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批準環節主要包括三個層次,即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初步設計批復。在此環節的審計工作,重點或關鍵控制點應該放在各項批準工作的程序執行和批準單位權限使用方面。
1項目批準環節
1.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編制依據包括國家和行業內部相關的法律、政策及長遠規劃、項目建議書、方案確定和項目研究的基礎資料(如技術、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地理、氣象、地質、經濟和社會的基礎資料、必要的實驗數據和資料、必需的地圖資料等)。
可行性研究的內容主要大體可分為三個方面,包括市場研究、技術研究和經濟研究。建設項目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總論(項目背景及研究依據等)、需求預測及擬建規模、建設條件和選址方案、資源狀況、技術工藝和設備選型、勞動組織及人員配備、預計效益等。
1.2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關注風險點及審計要點
根據基本建設程序,投資項目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如確屬可行,應向有關部門申報,待批準后即進入項目設計階段。這里,對可研報告的批復實際就等于做出了項目決策。
對可研的審查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合規性審查,重點審查有無項目建議書、有無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承擔可行性研究的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研究人員的構成是否滿足需要等;二是合理性審查,重點審查可研報告內容和深度是否滿足項目建議書的要求、是否能夠滿足項目審批機關投資決策及編制設計任務書的要求,是否明確回答項目在經濟和技術上的可行性,以及確定的設計方案和估算的投資、成本和利潤達到合理的精確度。
對可研的評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建設的必要性(市場、資源和技術);二是建設條件(原材料、燃料等供應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可靠;建設地址是否合理;是否有相關環境保護的解決方案;相應的地質水文資料是否清楚);三是經濟評估(建設投資估算、成本估算、銷售收入和稅金估算利潤預測、投資回收期估算以及投資方案的比較等);四是技術評估(工藝技術是否先進適用;引進設備是否符合國情;新技術、新設備是否安全可靠等)。
1.3初步設計階段的審計
1.3.1項目初步設計
在我國,一般大中型項目采取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是按照設計任務書要求所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是編制技術設計和施工設計、確定工程總造價、制訂建設計劃的重要依據。
初步設計文件由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機電設備目錄和工程概算書等幾部分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設計依據及指導思想;建設規模和資源配置;工藝流程和主要設備選型;主要建筑物;占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情況;外部協作條件;生產組織和勞動定員;建設順序和期限;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工程總概算。
1.3.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計關注風險點及審計要點
初步設計文件按照規定必須報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批準。設計文件批準后,不得擅自改動,凡修改涉及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必須報原初設批準部門同意。
對初設的審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合規性審查,重點審查有無初步設計及相應的設計概算,初步設計編制的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采用的定額、價格、指標、費用標準等)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概算投資是否完整地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的全部費用,同時還應該進一步對設計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審查;二是合理性審查,重點審查設計深度是否達到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規模標準與國際國內同類工程比較是否合理;工藝技術方案的選擇和主要設備的選型是否經濟適用;建筑設計是否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并合理節約等。
2項目前期準備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物資采購的招投標及合同簽訂工作。招投標審查的重點和關鍵控制點是招投標執行程序、隊伍的資質、招投標合法性。
合同簽訂方面審查的重點或關鍵控制點是合同標的、價款及結算方式、工期、質量違約責任;主要權利方面與招投標結果的一致性,與《合同法》、《價格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一致性。
3項目施工建設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工程投資、工程環境保護等審點,各重點部分的關鍵控制點如下:
(1)工程建設工期:計劃工期的落實程度;保證計劃工期實施的措施、手段、方法、可行性、合理性及投資支出的效益性。
(2)工程質量: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性、合理性;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方案、質量監督檢查落實程度。
(3)工程投資:按投資構成劃分為建筑安裝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等。各項投資的關鍵控制點由于投資支出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
建筑安裝投資支出反映的主要形式是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審查的關鍵控制點是工程項目與批準投資范圍、標準、規模的一致性,工程量計算的正確性,取費標準執行的合理性,定額使用的正確性及合規性;合同結算原則、方式、方法的落實程度,成本列支額與結算額的一致性。
設備投資審查環節為設備采購合同、到貨驗收單、購貨發票、成本列支總額。關鍵控制點是采購設備與批準投資范圍、標準、規模的一致性,合同規格、型號、數量、金額與實際到貨的一致性,購貨發票與成本列支的一致性;
其他投資,主要包括設計費、監理費、管理費等為完成工程建設必須發生的各項其他支出。其他投資支出審查的關鍵控制點,一是各項支出與建設項目的相關性。二是各項支出所依據的合同、協議的合規、合法性。費用支出合同、協議合規、合法性主要包括:合同、協議中的標準、結算方式、合同標的、執行義務方面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合同、協議中的費用計算與國家規定的一致性。三是支出費用在成本中的列支金額與相關合同、協議中實際應支出金額的一致性。
(4)環境保護: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合法性;環境保護措施的可行性、環境保護與工程實施的同步性。
4項目竣工環節
該環節主要包括完工資產轉資和工程竣工決算。資產轉資審查的關鍵控制點為所轉資產與批準建設項目內容的一致性,所轉資產與實際支出金額的一致性;工程竣工決算審查的關鍵控制點為竣工決算的完整性、真實性。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政府審計; 審計載體; 審計取證; 審計取證模式; 審計主題
中圖分類號:F239.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22-0121-06
一、引言
獲取審計證據是審計最核心的內容之一。審計取證模式是獲取審計證據的思路,它決定審計結論的可靠程度,是審計效率效果的基礎。每個國家的審計準則,都是以一定的審計取證模式為基礎的,審計取證模式是審計準則的靈魂和主線。
關于審計取證模式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審計取證模式的種類,二是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因素。對于上述兩個基本問題都有一些相關研究。關于審計取證模式的種類,一般認為,有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風險導向審計。事實上,這些審計取證模式主要是針對財務信息審計而言的,如果審計主題不是財務信息,則審計取證模式并非如此。關于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因素,一些文獻認為,審計環境影響審計取證模式,但是,審計環境的內容太多,這種分析過于原則;另外一些文獻認為,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影響審計取證模式,然相對而言,審計載體、審計主題對審計取證模式可能有更加基礎性的影響。總體來說,現有文獻對審計取證模式的兩個基本問題還缺乏系統的研究,政府審計取證模式更是如此。
本文以審計載體、審計主題為基礎,研究審計取證模式的類型及影響因素,構建審計取證模式的理論框架,并用我國政府審計取證模式來驗證上述理論框架。
二、文獻綜述
根據本文的主題,相關的文獻綜合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審計取證模式的種類,二是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因素。
關于審計取證模式的種類,莫茨、夏拉夫(1990)將獲取審計證據具體的思維概括為五種主義:權威主義(以他人證言為基礎獲取證據),神秘主義(以靈感為基礎獲取證據),理性主義(以計算為基礎獲取證據),經驗主義(以經驗為基礎獲取證據),實用主義(以正確事實為基礎獲取證據)。不少文獻認為,審計取證模式包括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風險導向審計,有些文獻將風險導向審計再區分為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胡春元,2001;陳毓圭,2004;謝榮、吳建友,2004)。劉兵、王雅(2004)提出分析基礎審計模式,認為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是從“部分整體”收集證據的模式,分析基礎模式是“整體部分整體”的取證模式,既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也能較好地保證審計質量。在政府審計領域,石愛中、孫儉(2005),董伯坤(2007)區分了手工背景下和信息化背景下的審計模式,認為手工背景下的審計模式包括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信息化背景下的審計模式包括賬套式審計和數據式審計。陳太輝、楊明月(2011)將審計的思維路徑提煉為五個步驟:合理懷疑,發現問題,證實問題,力求達成共識和解決問題。
關于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因素,信息化背景和手工背景下的審計取證模式存在重大差異(王智玉,2011),正是由于審計客體的信息化水平不同,審計取證模式才區分為多種模式(石愛中、孫儉,2005;董伯坤,2007)。還有一些文獻認為,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也是影響審計取證模式的重要因素,審計取證模式從賬項基礎審計發展到制度基礎審計,進而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是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謝志華,1997;胡春元,2001;趙保卿、任晨煜,2003;陳毓圭,2004;謝榮、吳建友,2004;謝志華,2008)。
上述文獻對于我們理解政府審計取證模式有較大的啟發。然而,審計取證模式還是缺乏一個清晰的分類框架,涉及的審計取證模式影響因素也未包括一些重要因素,所以,總體來說,關于政府審計取證模式還是缺乏系統的理論框架。
三、理論框架
(一)審計取證模式的總體框架
從技術邏輯來說,審計取證是通過系統的方法獲取證據,以搞清楚審計事項的真實情況,而審計事項的真實情況本身是存在的,并不需要審計人進行再生產,所以,審計取證事實上是一個驗證過程,即通過一定的方法對客觀存在的事項進行驗證,并記錄驗證的結果。審計取證既然是一個驗證過程,則驗證事項本身的信息存儲方式就是驗證方式選擇的基礎性因素,驗證方式要依據信息存儲方式來選擇,信息存儲方式不同,驗證模式也不同。
一般來說,驗證事項本身的信息存儲方式首先可以區分為電子數據和非電子數據,很顯然,這兩種數據的驗證方式存在差異。在此基礎上,無論是電子數據,還是非電子數據,都區分為有支撐載體和無支撐載體兩種情形。有支撐載體是指信息本身形成一個鏈,可以從高層級信息追蹤到次層級信息,次層級信息可以支持高層級信息,通過次層級信息可以驗證高層級信息。無支撐載體是指沒有形成信息鏈,一些高層級信息缺乏次層級信息支持,無法通過次層級信息來驗證高層級信息。很顯然,這些差異會影響審計取證方式。
在有支撐載體的情形下,有些支撐載體有實物對應,可以通過測量實物來驗證信息;而有些支撐載體則沒有實物對應,無法通過測量實物來驗證信息。很顯然,這會影響審計取證方式。在無支撐載體的情形下,有些存在持續可靠的信息生產流程,如果流程可靠,則信息可靠也就有了相當的基礎;有些并不存在持續可靠的信息生產流程,流程本身無法為信息質量提供保障。很顯然,上述差異會影響審計取證方式。
此外,審計主題還會影響審計取證方式。審計主題是審計人員發表審計意見的特定事項,一般分為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特定行為、制度這四類,不同的審計主題在審計載體方面可能存在較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會影響審計取證模式。需要注意的是,無論何種審計主題,都會表現為一些信息,即使是特定行為和制度也會表現為一些信息,但是,對于這些主題的審計,其目的不是對這些信息本身是否真實發表意見,而是對這些信息反映的行為、制度是否合規合理發表意見,因此,不屬于信息主題。所以,所有審計主題都有信息載體,審計主題是通過影響審計載體,進而影響審計取證方式,從根本上來說,需要以審計載體為依據來選擇審計取證模式。
綜合上述分析,總體來說,審計載體有四種情形:非實物載體、實物載體、有持續可靠流程、無持續可靠流程,不同審計載體情形下的審計取證模式分別命名為命題論證模式、專業測量模式、數據流程模式、數據分析模式,審計取證模式的邏輯框架如表1所示。
(二)命題論證模式
如果存在非實物支撐載體,審計事項相關的信息形成一個完整的鏈,通過次級信息可以驗證高層級信息。在這種情形下,審計取證就如同命題證明。這些命題是有邏輯結構的,從總命題分解為次層級命題,次層級命題再分解為更次級的命題,圍繞最基礎的命題收集證據。如果這些基礎性的命題得到證明,則其支撐的上層級命題就得到證明,每個層級都是如此,最終使總命題得到證明。這些總命題也就是審計目標,而這些次級命題也就是不同層級的具體審計目標。
命題論證的基本思路有兩個邏輯步驟:一是從上到下的命題分解,也就是從審計目標開始,確定具體審計事項的具體審計目標;二是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也就是圍繞具體審計事項的具體審計目標收集證據。一般來說,從上到下的命題分解具有相對穩定性,而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則受到一些權變因素的影響,從而命題論證模式呈現多樣化。
首先,具體審計事項是否要區分重點。如果不區分重點,則所有審計事項都同等對待;如果要區分審計重點,則需要有一定的方法來區分。很顯然,區分重點會提高審計效率,但是可能會對一些審計事項投入的審計資源減少,或者是找錯了審計重點,這些都可能增加審計風險。歷史上的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風險導向審計,都屬于命題論證模式,其區別就是是否區分審計重點。賬項基礎審計對于所有的審計事項同等對待,不區分審計重點,制度基礎審計以制度評估為基礎來尋找審計重點,風險導向審計以風險評估為基礎來尋找審計重點。
其次,是詳細審計還是抽樣審計。在命題論證模式下,每個具體審計事項都有具體審計目標,而每個具體審計事項都有若干個體,這些個體的集合形成該具體審計事項的總體。就該總體作出結論,有兩種選擇:一是對該總體的全部個體進行審計,這就是詳細審計;二是從該總體中抽取樣本,對樣本實施審計,根據樣本審計結果推斷總體結論。很顯然,抽樣審計效率較高,但是,如果樣本不能代表總體,則可能產生審計風險。所以,對詳細審計和抽樣審計的信賴程度不同,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也不同,賬項基礎審計基本上不信賴抽樣審計,而制度基礎審計、風險導向審計信賴抽樣審計,只是二者的抽樣方法存在差異。
最后,數據載體是電子數據還是非電子數據,會影響具體審計事項的命題論證。將具體審計事項區分重點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是為了提高審計效率。然而,在電子數據下,計算機的數據處理能力使得信息查找和計算成為很容易實現的功能,所以,區分審計重點,對非重點審計事項減少審計資源投入的意義大為降低。同時,從詳細審計發展到抽樣審計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提高審計效率,但是,在電子數據下,由計算機實施詳細審計并不是很麻煩的事,也不會給審計效率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正是由于數據載體的上述影響,在電子數據下,全面審計、詳細審計并不會影響審計效率,同時,有利于審計風險控制。所以,以全面審計、詳細審計為特征的電子數據審計就形成了相對獨立的審計取證模式。這種審計取證模式的邏輯步驟如下:一是從上到下的命題分解,也就是從審計目標開始,確定具體審計事項的具體審計目標;二是根據具體審計事項的具體審計目標構建審計分析模型,并用這些分析模型對數據進行分析,確定數據疑點;三是追蹤疑點,確認疑點是否存在。很顯然,上述步驟與手工背景下命題論證模式有重大區別,但是,還是命題論證取證模式。本文將手工背景下的命題論證模式稱為命題論證模式(A),將信息化背景下的命題論證模式稱為命題論證模式(B)。
根據上述分析,關于命題論證模式有如下結論:命題論證取證模式適用于有非實物支撐載體的情形,其基本思路有兩個邏輯步驟,一是從上到下的命題分解,二是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會影響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過程,從而使得這種證明過程呈現多樣化,進而使得命題論證模式多樣化。
(三)專業測量模式
如果存在實物支撐載體,審計事項相關的信息形成一個完整的鏈,基礎層級的信息有實物對應,可通過測試實物來驗證基礎性信息,并通過基礎性信息進而驗證其支撐的高層級信息。其基本思路是實物測量,通過對實物進行測試來重新生產信息,通過重新生產的信息來驗證原來的信息。由于提高審計效率和防范審計風險的考慮,專業測量模式也有兩種類型,一是自行測量,二是委托測量。當審計機構具有某方面的專長時,可以自行測量,否則,要委托專業機構來完成,審計機構只是對這個過程進行適當的監督和確認。當然,任何測量專長都是可以建立的,例如,一些審計機關為了進行環境審計,建立了自己的環境監測機構,如果有足夠的投入,這些機構完全可能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現在的問題是,審計取證模式并不只是滿足獲取高質量審計證據的需要,而是要同時考慮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只有二者兼得的審計取證模式才是好的審計取證模式。當然,對于審計機構來說,何種專業測試要外包、何種專業測量要自制,需要根據專業測量的業務量多少和資產專用性來考慮。如果專業測量業務量較多并且資產專用性程度高,則適宜采用自制測量模式,而其他情形下,一般要考慮外包測量模式。同時專業測量是測量實物,所以,一般來說,電子數據和非電子數據的不同,對專業測量模式并無顯著影響。
根據上述分析,關于專業測量模式有如下結論:專業測量取證模式適用于有實物支撐載體的情形,其基本思路是通過對實物進行測試來重新生產信息,通過重新生產的信息來驗證原來的信息,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自制測量模式、外包測量模式的出現。
(四)數據流程模式
當不存在支撐載體時,無法通過次級信息來驗證高層級信息,此時,如果信息生產過程可靠,可以通過評估信息生產流程是否持續可靠來判斷信息質量,數據流程模式就產生了。其基本思路是驗證數據流程的持續可靠性,通過數據流程的持續可靠性來判斷信息質量。由于手工生產的數據流程和信息化背景下的數據生產流程具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驗證電子數據生產流程和非電子數據生產流程的方法也存在很大的差異。
在手工數據生產流程下,審計取證過程一般包括風險評估和流程測試兩個邏輯步驟。這里的風險是流程風險,也就是流程不能保障數據質量的可能性,一般可以分解為固有風險、控制設計和執行風險、控制運行效果風險(雷英和吳建友,2011)。流程測試是以風險評估為基礎,對每個風險點的持續可靠性之測試。本文將手工背景下的這種模式稱為數據流程模式(A)。在信息化數據生產流程下,既可以采用面向系統的方法,例如測試數據法、集成測試法、平行模擬法、程序跟蹤法等,也可以采用信息系統評估技術,例如控制矩陣、風險矩陣、層次分析法等(陳偉、張金城,2008;劉汝焯,2008)。信息化背景下,究竟是采用面向系統的方法,還是采用信息系統評估技術,主要還是基于不同模式的風險和效率之考慮。本文將信息化背景下的各種模式稱為數據流程模式(B)。
根據上述分析,關于數據流程模式有如下結論:數據流程模式通過評估信息生產流程是否持續可靠來判斷信息質量,由于手工生產的數據流程和信息化背景下的數據生產流程具有很大的差異,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數據流程模式的多樣化。
(五)數據分析模式
當不存在支撐載體,并且信息生產流程本身無法保證信息質量時,取證思路就改為從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來判斷數據質量,這就是數據分析模式。數據分析模式的邏輯步驟包括兩個階段:一是數據分析找疑點,主要是通過將審計目標確定到具體審計事項,根據具體審計目標構建數據分析模式,并根據數據分析模式來尋找疑點;二是核實疑點,也就是針對疑點使用各種審計取證程序來核實疑點是否真的就是對審計標準的偏離。
一般來說,判斷數據之間邏輯關系的分析方法有多種,主要的方法包括:重新計算、數據質量評估、數據關聯等多維數據分析、數據挖掘、探索性因子分析、文本挖掘等,這些方法從不同的角度來判斷信息是否存在邏輯矛盾。一方面,數據本身的特征會影響數據分析方法的選擇,例如,定性數據和定量數據的分析方法可能不同;另一方面,電子數據和非電子數據的分析方法也可能存在較大差異,非電子數據可能限制了許多數據分析方法的采用。本文將非電子數據下的數據分析模式稱為數據分析模式(A),電子數據下的數據分析模式稱為數據分析模式(B)。當然,不同的數據分析方法會有不同的效率,也會有不同的成本。
根據上述分析,關于數據分析模式有如下結論:數據分析模式通過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來判斷數據質量,邏輯步驟包括數據分析找疑點和核實疑點兩個步驟,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數據分析模式的多樣化。
(六)幾個相關問題
1.審計取證模式的交叉適用
根據本文前面的分析,命題論證模式、專業測量模式、數據流程模式、數據分析模式是四種不同的審計取證模式。命題論證模式適用于信息存在紙質或電子數據載體;專業測量模式適用于信息存在實物支撐載體;當不存在支撐載體時,如果信息生產過程持續可靠,則采用數據流程模式;當不存在支撐載體,并且信息生產流程本身無法保證信息質量時,則采用數據分析模式。這四種模式之間是否真的存在不可跨越的界限呢?顯然不是。不存在支撐載體的兩種取證模式,顯然也可以用于存在紙質或電子數據載體時的審計取證。當存在紙質或電子數據載體時,數據流程模式和數據分析模式都可以采用。由于數據流程不一定持續可靠,所以,其應用范圍受到一定的限制,而數據分析模式幾乎沒有應用條件,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采用,只是由于審計效率、審計成本、審計風險的影響,使得不同的審計取證模式具有不同的適用性。不同審計載體的審計取證模式如表2所示。
2.數據分析模式的適用范圍
表2顯示,數據分析模式具有廣泛的適用性。然而,這是未考慮審計意見類型,如果考慮審計意見類型,則這些審計取證模式的適用范圍會縮小,其原因是不同取證模式獲取的審計證據有不同的充分性。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對審計證據數量的衡量,指審計證據在數量上足夠多,如果是抽樣審計,則樣本量已經足夠代表總體。在命題論證模式、專業測量模式、數據流程模式下,要么對全部個體實施詳細審計,要么對能代表總體的樣本實施審計,根據樣本推斷總體狀況。在這些情形下,審計證據具有充分性,能夠對總體發表審計意見,所以,這些取證模式下,能夠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數據分析模式則不同,通過數據分析找疑點,如果找到的疑點所組成的樣本并不能代表總體(一般情形下都是如此),則無法通過已經核實的疑點對總體發表意見,只能就已經核實的疑點發表審計意見,這就是有限保證審計意見,相當于只能就已經發現的事實發表意見,這種取證模式也稱為事實發現型取證模式。所以,雖然數據分析模式具有廣泛的適用性,但是,這種取證模式獲取的審計證據只能支持有限保證審計意見,如果需要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則不宜采用這種取證模式(鄭石橋,2015)。
3.審計主題對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
一般來說,所有審計主題都有信息載體,審計主題通過影響審計載體進而影響審計取證方式。然而,不同的審計主題,其審計載體具有某種規律性,從而使得審計主題與審計取證模式之間形成規律性的聯系。一般來說,財務信息具有非實物載體,并且要求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所以,命題論證是主流取證模式;非財務信息的情形較為復雜,審計載體可能出現各種類型,而審計意見類型也可能包括合理保證和有限保證兩種情形,所以,四種取證模式都可能采用;特定行為一般難以形成非實物載體的系統信息載體,多數情形下是無持續可靠流程這種類型,所以,數據分析模式采用較多,當然,也難以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制度的相關信息可能類似于非財務信息,四種取證模式都可能采用。審計主題和審計取證模式之間的關聯,歸納起來如表3所示。
四、我國政府審計取證模式分析
以上分析了審計取證模式的類型及影響因素,在具體內容中并沒有區分不同審計主體,然而,從現實生活來說,民間審計主要是從事財務信息主題和制度主題審計,只有政府審計的審計業務類型才可能包括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特定行為、制度這四種類型,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本文所討論的審計取證模式是以政府審計為主的。下面用前文提出的審計取證模式理論框架來分析我國政府審計取證模式,以一定程度上驗證這個框架。
根據《中國審計年鑒》“全國審計機關分行業審計(調查)情況表”,我國政府審計的主要業務類型包括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金融審計、企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本文分別分析各類審計的取證模式。
預算執行審計主要關注預算行為是否合規合理,并且以預算違規行為為切入點,關注相關預算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所以,從審計主題來說,預算執行審計是以特定行為為主,一定程度上涉及預算制度。在這種審計主題選題下,如果相關的審計載體不清晰,數據分析模式就會成為主流的審計取證模式。也正是因為采用這種事實發現型取證模式,無法對預算執行行為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只能就已經發現的事實來發表有限保證審計意見。
財政決算審計應該主要關注財政決算是否真實,其審計主題是財務信息,并且存在非實物載體組成的信息鏈,可以采用命題論證模式,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但是,由于我國的財政決算審計主要是上級審下級,一般情形下,上級很少對下級的財政決算進行全面審計,主要是關注上下級之間的財政往來和清算事項,所以,這種局部的審計也不支持對決算報表整體發表意見,其審計取證也不一定采用命題論證模式。
專項資金審計主要關注專項資金收支行為是否合規合理,并且以違規行為為切入點,關注相關專項資金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所以,從審計主題來說,專項資金審計是特定行為為主,一定程度上涉及專項資金制度。在這種審計主題選題下,如果相關的審計載體不清晰,數據分析模式就會成為主流的審計取證模式。也正是因為采用這種事實發現型取證模式,無法對專項資金收支行為整體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只能就已經發現的事實來發表有限保證審計意見。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與其他類型審計一個重要區別是關注工程預決數據的真實性,并且,由于工程實體可以測量,所以,專業測量模式得到廣泛的應用。
金融審計主要關注金融機構的行為是否合規合理,并且以違規行為為切入點,關注相關金融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所以,從審計主題來說,金融審計是特定行為為主,一定程度上涉及金融制度。在這種審計主題選題下,如果相關的審計載體不清晰,數據分析模式就會成為主流的審計取證模式。也正是因為采用這種事實發現型取證模式,無法對金融機構的行為整體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只能就已經發現的事實來發表有限保證審計意見。企業審計與金融審計類似。
從理論上來說,要全面鑒證、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應該關注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特定行為和制度,但是,從現實來看,不少審計機關并不鑒證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主要關注領導干部及其領導的單位在行為方面是否合規合理,并一定程度上關注相關的制度。所以,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的主題主要是特定行為,兼有一定的制度。在這種審計主題選題下,如果相關的審計載體不清晰,數據分析模式就會成為主流的審計取證模式。
五、結論和啟示
審計取證模式是獲取審計證據的思路,關于審計取證模式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審計取證模式的種類,二是審計取證模式的影響因素。本文以審計載體、審計主題為基礎,研究審計取證模式的類型及影響因素,構建審計取證模式的理論框架。
審計載體是影響審計取證模式的基礎性因素,在此基礎上,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影響審計取證模式。總體來說,審計取證模式有四種:命題論證模式、專業測量模式、數據流程模式、數據分析模式。命題論證取證模式適用于有非支撐載體的情形,其基本思路有兩個邏輯步驟,一是從上到下的命題分解,二是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會影響從下到上的命題證明過程,從而使得這種證明過程多樣化,進而使得命題論證模式多樣化。專業測量取證模式適用于有實物支撐載體的情形,其基本思路是通過對實物進行測試來重新生產信息,通過重新生產的信息來驗證原來的信息,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自制測量模式、外包測量模式的出現。數據流程模式通過評估信息生產流程是否持續可靠來判斷信息質量,由于手工生產的數據流程和信息化背景下的數據生產流程具有很大的差異,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數據流程模式的多樣化。數據分析模式通過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來判斷數據質量,邏輯步驟包括數據分析找疑點和核實疑點兩個步驟,數據載體、審計效率、審計風險導致數據分析模式的多樣化。
雖然不同審計取證模式各有其適用范圍,但是,一些取證模式之間有一定的交叉適用。不存在支撐載體的兩種取證模式,顯然也可以用于存在紙質或電子數據載體時的審計取證。數據分析模式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采用。當然,審計意見類型會限制數據分析模式的適用范圍,如果需要發表合理保證審計意見,則不宜采用這種取證模式。
審計主題會影響審計載體,進而影響審計取證方式。不同的審計主題,其審計載體具有某種規律性,從而使得審計主題與審計取證模式之間形成規律性的聯系。
本文的結論告訴我們,審計取證模式并不是隨意選擇,必須信賴一定的前提來決策審計取證模式。審計載體是基礎性條件,而審計意見類型是約束性條件,不能滿足審計意見類型要求的取證模式是失敗的模式,在此基礎上,考慮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的要求。目前,我們的政府審計事業還處于發展之中,審計業務類型需要進一步清晰,審計主題需要進一步清晰,審計意見類型需要進一步清晰,滿足這些條件后,審計取證模式才能清晰。而只有確定了清晰的審計取證模式,審計準則才有了靈魂和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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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商業銀行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13-0-01
一、通過規范組織架構、報告路線、內部審計章程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審計履職的核心要求。指引首次明確提出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并作為一項重要原則寫入總則中。
1.規范了組織架構。內部審計基于受托責任,垂直管理體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審計組織上的獨立性,只有組織上獨立了,審計人員才可能做到職業精神和職業行為上的獨立。指引在第二章“組織架構”中用單獨的一條,強調了商業銀行應建立獨立垂直的內部審計體系,并對組織架構提出更高要求。
2.調整了審計報告路線。目前各家銀行基本都成立了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但存在多種報告路線。除部分大型銀行內審部門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外,一些大型銀行和多數股份制銀行由行長或副行長分管內部審計部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充分發揮。指引調整了報告路線,明確規定總審計師定期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和監事會報告工作,并通報高級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向總審計師負責并報告工作,突顯指引對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的重視。
3.明確要求制定內部審計章程。內部審計章程是公司治理文件,是明確內部審計關系的綱領性文件,是其他審計規范制定的依據和基礎。制定內部審計章程,主要是解決內部審計最基本的問題,如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的地位、職責、權限和報告路徑等內容。以前各商業銀行多是以管理辦法等形式規定內部審計工作,尚未將內部審計章程提升到公司治理文件的層面。新指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制定內部審計章程,且得到董事會的批準,并規定了內部審計章程應包括的內容。通過內部審計章程對內部審計事項進行明確授權,充分強調章程作為基礎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4.強調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獨立性不僅體現在組織架構和報告路線上,更要成為審計人員的基本意識,體現為審計人員的工作態度和職業精神,并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審計人員要始終保持獨立的精神狀態,客觀公正,不受干擾,獨立地作出判斷、表達意見。審計部門要為審計人員保持獨立性,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組織上的保障,鼓勵審計人員盡責盡能,履行好工作職責。
二、通過規范審計工作流程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規范的審計工作流程和勝任的審計人員是審計工作質量的根本保證。指引規范了審計項目流程、審計工作流程、審計人員的勝任標準等內容,對提升銀行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起到了重要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1.明確了審計項目流程。審計工作主要以審計項目的形式開展,審計項目質量直接決定了審計工作的質量。指引明確商業銀行的審計項目流程包括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后續審計等環節,在每個環節,還提出了關鍵控制環節和一些質量控制的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訂將原“復議制度”修改為“異議解決機制”。內部審計部門與審計對象之間的異議,是暫時的分歧,由于二者的最終目標都是實現銀行的戰略目標,因此異議通過充分溝通是可以解決的。另外,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意見沒有強制執行力,審計對象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決定是否采納審計建議,因此并不存在復議的問題。這一修改,更加體現出監管機構充分考慮了內部審計部門不同于國家審計的內部特性,內部審計具有的是一種建議權,而非處罰權。
2.明確了審計工作流程。審計工作流程除涉及審計項目流程外,還涉及到內部審計章程授權、中長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結果后評價、考核與問責及質量評估等環節。指引通過明確工作流程,清晰界定了內部審計各相關方的職責。
3.明確了審計人員的勝任標準。指引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履行內部審計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技能和實踐經驗,掌握銀行業務的最新發展,并通過后續教育和職業實踐等途徑,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技術方法和審計實務的發展變化,保持和提升專業勝任能力。為審計人員及準備加入審計條線的人員,明確了努力方向和標準。
三、通過與國際接軌、差別化管理提升監管的科學性
指引通過充分借鑒國際前沿的內審理論、參考國際同業的實踐經驗,并充分考慮機構特點的差異性,對審計目標、審計職責、處罰建議權等進行了調整,并在計頻率、審計人員的準入等方面,不作剛性規定,以避免因監管政策“一刀切”而脫離實際,提高規范的可操作性和實際執行效果,切實提升了監管的科學性。
1.調整了審計職責,糾正了審計履職定位偏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銀行內審部門往往局限于財務、合規和分支機構負責人離任審計,對于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業務流程有效性等重大事項的審計職能發揮不夠充分。這種現象在大中小各類銀行均較為普遍。因此,指引中,從內部審計的定義、審計目標,到內部審計章程的內容,再到審計事項,都強調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業務流程有效性的審計職責。
【關鍵詞】 戰略導向;內部審計;績效評價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趨勢的加強,企業經營環境迅速發生變化,企業經營面臨著極大的不確定性,企業管理進入了以戰略管理為主的時代。內部審計作為確保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內部控制機制,在組織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企業管理重心的演變對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使命。基于內部審計傳統角色而建立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體系已經不能體現戰略管理時代內部審計新的使命和角色,從而不能有效地引導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與組織的整體戰略一致化。
一、戰略審計對績效評價的挑戰
內部審計從產生初期的財務審計階段到現代戰略審計階段,經歷了緩慢的發展歷程。但是無論處于什么樣的階段,確保受托責任有效履行是內部審計工作永恒的主題。內部審計是確保內部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一種內部控制機制,它的不同發展階段體現了企業管理重心的變化和管理者對企業中不同受托責任的關注。反之,企業管理重心的演變也決定了企業管理者對內部審計要求的改變。戰略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主流方式,戰略是企業一切活動的行動指南,是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核心軌跡,因此企業各方利益相關者主要關心企業戰略管理過程中一系列受托責任是否得到了充分地履行,受托人是否站在企業戰略的高度為委托人謀求利益。這些變化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內部審計必須立足于企業戰略,對戰略管理的各個環節受托責任的履行進行管理控制。因而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不斷拓展,以站在整個企業戰略的角度,對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并運用自身的優勢,結合企業經營環境改進現有的程序,為實現企業戰略目標和價值增值提供服務。
IIA在其1999年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指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機構實現目標。這一定義將內部審計的對象由內部控制擴大到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領域,是內部審計職業界對企業管理重心轉移作出的及時反應,內部審計被推向了企業戰略管理的前沿和更高層次。外界因素的使然和內部條件的成熟,使內部審計逐漸進入了戰略審計階段。
根據Stanley Alan Farmer (2004)的觀點,內部審計績效評價體系必須符合以下三點:一是確保內部審計遵守職業準則;二是證明內部審計的價值;三是適應全球環境的變化。現有的基于內部審計傳統角色和使命而建立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體系已經不能體現新的使命和角色,不能有效評價和引導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促進其戰略與企業整體戰略的統一。一方面,對于自身角色所發生的根本性改革和深遠的變化,內部審計部門需要有一個衡量自身績效的框架來引導努力的方向,以將有限的審計資源投入到最有價值的領域。另一方面,面對外部環境的重大變化,管理當局開始審視傳統的組織管理模式,推動了流程再造等管理創新。在流程重組的過程中,許多低附加值、對企業核心能力和競爭優勢的形成沒有貢獻,不創造價值增值的業務流程紛紛被取消。在流程再造的過程中內部審計是否得以生存和發展,取決于管理當局對內部審計價值貢獻的判斷。因此,在戰略審計階段,為了規范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統一內部審計部門戰略與企業整體戰略,合理分配內部審計資源,完善內部審計激勵機制,證明內部審計的價值,必須構建以企業戰略為導向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型。
二、戰略導向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方法的比較與選擇
選擇適合現代內部審計部門的特征,能夠體現內部審計對組織的價值貢獻,并且能夠有效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積極性的績效評價方法,必須遵循戰略性原則、體現內部審計特征的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成本效益原則。目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KPI)和平衡記分卡是當前管理理論和實踐中最為重要的三種績效評價方法。它們在應用于以戰略為基礎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時,各有其優劣之處。
目標管理是一種將企業的目標分解為員工目標的方法,作為一種先進的績效管理方法,它有很多優點,但是在評價現代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方面則有所欠缺,主要表現在:第一,目標管理在期初將組織目標分解為具體的個體目標,缺乏應變性。現代市場經濟環境日趨復雜且多變,企業經營所面臨的風險不斷加大,因此,企業必須根據環境變化適時調整戰略,內部審計也要基于企業的戰略適時調整自身的目標;第二,目標管理注重結果,而忽略了過程;第三,目標管理注重短期目標。內部審計的工作所產生的業績具有長期性,給企業帶來的貢獻是長遠的。短期目標容易約束內部審計工作,非但不能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而且還會扭曲內部審計的職能。
關鍵績效指標是一個系統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它根據企業的內外部環境,提煉對企業戰略目標有核心影響力的關鍵指標,再通過這些關鍵績效指標的分解,形成部門核心戰略目標和個體目標,有效傳遞了企業的價值導向,使部門和員工不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從而實現部門的戰略目標驅動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的動態過程。關鍵績效指標體系提供了一種管理的思路,但是在建立具體的績效指標體系過程當中,并沒有闡明具體的操作方法,以及如何分解企業的整體戰略。特別是對內部審計這樣特殊的部門,從哪些維度來分解企業的戰略,指標如何設定等問題,具有很大的挑戰性。
平衡計分卡為企業戰略績效指標體系的構建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評價模型,并且克服了以往績效評價的缺點,操作性強。它把企業戰略的實施分解為四個方面來考核,即財務方面,客戶方面,內部業務流程方面,學習和創新方面。平衡計分卡的四個方面從不同的側重點綜合了驅動企業戰略目標實現的因素。平衡計分卡的優勢還在于,它可以應用于業務單元和部門,使業務單元和部門的戰略與組織整體戰略保持一致,并且促進業務單元之間、部門之間的戰略目標的充分協調。平衡計分卡作為有效的戰略性績效管理工具,已經被許多組織和部門廣泛運用,但是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實際的問題。其原因除了組織本身的因素以外,平衡計分卡也有不足之處:首先,平衡計分卡基本模型中的財務維度是對組織或部門的成本和收益的衡量,在應用于非盈利組織或部門績效的衡量時存在一定的難度;其次,平衡計分卡提供了組織或部門績效評價的基本模型,但是并沒有詳細闡述如何制定各個維度的指標體系;第三,平衡記分卡的戰略分解是一種自上而下的過程,忽視了員工對績效管理的參與作用,不能激發員工提高其績效的積極性。
根據以上的分析,三種績效評價方法都存在各自的優勢以及不足。本文認為,根據新時期內部審計特征和每種績效評價方法的特點,應以平衡計分卡模型為依據建立基于企業戰略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型結構,以關鍵績效指標(KPI)和目標管理為基本指導思想設計模型結構中每個維度的關鍵評價指標,從而建立基于企業戰略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三、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型的建立與修正
平衡計分卡是一種聚焦戰略的績效管理方法,它包括源自組織使命和戰略的財務和非財務績效指標。它從四個方面來反映組織或部門的戰略軌跡:財務方面,客戶方面,內部業務過程方面,學習和創新方面。綜合這四個方面的績效指標能夠有效的驅動組織或部門的戰略。在現有的研究中,已經有人將平衡計分卡基本模型引入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評價,從內部審計部門的財務、客戶、內部審計流程、內部審計學習和創新四個維度分別設計各個維度的績效評價指標。內部審計平衡計分卡基本模型如圖1所示。
平衡計分卡是戰略性績效評價的方法,是將企業或部門的戰略規劃化為戰略行動的工具。但是Kaplan 和Norton 發明的平衡計分卡并不能完全適用于任何一個部門績效評價。將平衡計分卡引入內部審計部門,必須結合內部審計部門的特征,才能真正的發揮平衡計分卡的作用。本文認為,內部審計部門財務維度指標并不能合理反映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因為:首先內部審計部門實質上是一個服務于其它部門的獨立評價和咨詢部門,它對企業產生的效益是通過其他多個部門的努力和配合而得以實現的,是間接的增值;第二,內部審計部門基于企業的戰略,關心的不僅僅是企業當期的業績,更關注企業的長遠利益,因此,內部審計部門產生的效益具有長遠性。財務指標反映的是直接、短期的業績,不符合內部審計部門的特征;第三,內部審計很多時候扮演的是監督的角色,對受托者產生一定的威懾作用,這個威懾作用可以減少成本費用,提高生產率等,但是這些都是對企業隱性的價值增值,無法準確的度量;最后,內部審計貫穿于企業戰略管理過程的始終,企業經營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都留下了內部審計的足跡,如果計量內部審計在每一個環節所產生的績效,這樣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所以,在將平衡計分卡模型引入內部審計部門時,必須對其加以修正。
內部審計提供的產品是服務,所以接受內部審計服務的客戶是評價內部審計績效的重要維度。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的報告對象,即服務的客戶主要有審計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外部的服務客戶主要有外部審計師。所以本文把內部審計的客戶維度分解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高級管理層和外部審計師,去除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財務維度,保留內部審計流程以及學習與創新維度,建立了修正的內部審計平衡計分卡模型,如圖2所示。
四、內部審計平衡計分卡績效評價模型闡釋
內部審計平衡計分卡模型為內部審計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提供了基本框架,它以內部審計部門特征為依據,是對內部審計部門戰略的分解,并告訴人們應該從哪些方面來考慮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
(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戰略審計階段,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降低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代表著股東利益的董事會及其下屬審計委員會是內部審計的主要客戶之一,他們需要內部審計提供關于高級管理層職責履行情況的信息。內部審計服務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是完全站在股東利益立場上的,因此,內部審計在這一維度的目標是“我們如何貢獻于股東?”
(二)高級管理層/被審計者
高級管理層既是內部審計的審計對象又是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當內部審計受托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時候,高級管理層就是被審計者,當內部審計受托于高級管理層而對各個業務或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并提出建設性意見的時候,高級管理層就是內部審計的委托人。這個維度是內部審計貢獻于企業戰略的重要方面,內部審計面臨著如何在高級管理層面前扮演好這兩個完全不同的角色,如何協調不同客戶之間關系的問題。因此,這一維度內部審計的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的目的,我們在管理層/被審計者面前應當如何表現?”
(三)外部審計師
隨著內部審計職能范圍的不斷拓展,層次不斷提升,來自內部和外部的綜合評價必將成為內部審計績效評價的一個主要趨勢。而選擇外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績效的外部評價者具有多方面的優勢。首先他們有共同的理論基礎。本文選擇外部審計師作為外部評價者,因為外部審計是確保企業外部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基礎,是構建良好公司治理框架的重要保障,而戰略審計階段內部審計的職能已經上升到公司治理的層次,對受托責任監督已經從企業內部延伸至企業外部。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了共同的目標和新的合作領域,利用外部審計評價內部審計績效更加合理和專業。其次,對上市公司而言,外部審計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希望能夠最大限度的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通過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評價來定奪對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利用程度;第三,外部審計師與內部審計師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所以外部審計師對內部審計的績效評價更為客觀、專業。在這個維度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如何與外部審計師合作?
(四)內部審計流程
內部審計流程是內部審計服務質量的重要支撐,是內部審計績效的“硬件”影響因素。如果沒有先進的內部審計流程,內部審計的地位再高,獨立性再強也不可能產生高的績效。所以內部審計流程是內部審計績效的基礎,這個維度內部審計需要考慮的問題是:“我們必須怎么做才能貢獻于企業的戰略?”
(五)學習與創新
內部審計貢獻于企業的戰略管理,必須不斷的學習和創新。企業所生存的環境千變萬化,因此企業的戰略也要隨著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調整,對內部審計的流程不斷提出新的挑戰。內部審計流程的革新離不開學習與創新。因此,學習與創新是內部審計績效的深層驅動因素,是基礎,沒有創新和學習,就不能有先進的內部審計流程,沒有先進的內部審計流程,就不能提供令人滿意的內部審計服務,最終就不能促進企業的價值增值。所以,內部審計要貢獻于企業動態的戰略變化,就要考慮“如何持續提高競爭力并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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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建設、隊伍建設、知識庫建設及環境創造”為主要內容的“三建一創”機制是我公司審計信息化深化應用的核心內容,該機制從人員、約束機制及軟硬件資源方面進行建設,將信息化深化應用工作真正落到應用層面。制度建設把深化應用工作固定化、常態化;隊伍建設及知識庫建設使深化應用工作有了基本的資源;軟、硬件環境創造則使審計信息化深化應用工作現實可行。
二、“三建一創”的主要做法
(一)專業管理工作的流程圖(二)主要流程說明1.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是“三建一創”機制的基礎,制度是把推動深化應用工作的流程、做法進行固化處理,使工作更加標準化、常態化。(1)在ERP業務審計系統推廣實施過程中制定了《ERP業務審計系統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該辦法對系統建設目標、組織保障體系、人員管理、工作現場管理、進度計劃管理、溝通協調、風險管理、質量管理、文檔管理、數據信息安全等十個方面進行了規定,通過對建設過程的標準化和管理,不僅保證項目高質量的部署實施,同時也規范了整個建設過程,確保系統成功上線。(2)印發的《ERP業務審計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對運維職責、工作規范及流程、安全管理、數據備份和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該辦法規定了運行維護流程,提高了系統運行維護服務質量,確保審計系統有效滿足安徽公司業務應用的需要。(3)印發的《審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修訂)》對應用ERP業務審計系統的應用進行考核,要求審計系統在審計項目中應用覆蓋率100%。2.隊伍建設隊伍建設是深化應用的核心,審計人員是系統應用的主體,我們通過三個渠道提高審計人員熟練應用系統的水平。(1)建用并舉讓審計人員參與到系統建設過程,是熟悉系統的最好方法。在ERP業務審計系統研究開發過程中,公司選派了兩名業務骨干參加了上級單位ERP業務審計系統研發全過程,既能把審計人員的業務需求充分體現到審計系統中,也有助充分熟悉了解審計系統。公司在ERP業務審計系統推廣實施時,為充分應用這一機制,在公司系統抽調了十七位審計業務骨干作為關鍵用戶參與到推廣過程中,這些業務骨干是審計人員的代表,在系統建設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這部分關鍵用戶經過兩個多月的推廣實施工作,都鍛煉成了ERP業務審計的專家,他們不僅精通審計業務,同時也精通ERP專業知識。十七位關鍵用戶來自十七個市公司,覆蓋了全部市級公司,他們回到各自公司以后,起到了“傳幫帶”的作用,提高了所有審計人員的應用水平,推動了ERP業務審計的深化應用。(2)分層次培訓針對不同對象,公司設計了不同的培訓方案。先后進行了關鍵用戶、最終用戶和運維用戶等多層次培訓,形成了系統培訓管理特色。對關鍵用戶培訓除EP系統基本知識外,同時輔以更多的SAP等知識培訓,既讓他們熟悉審計系統,同時也熟悉SAP系統。對關鍵用戶的培訓目標是“做兩次學生,當一次老師”。在最終用戶培訓時,由關鍵用戶進行講解,因此對他們的要求更高。經過培訓,關鍵用戶已成為ERP業務審計系統深化應用人才核心支撐力量。對最終用戶培訓,屬于普及性培訓,培訓目的就是使用審計系統實施審計目標,因此更注重提高審計人員的熟練操作水平。培訓教材由實施顧問與關鍵用戶共同編寫,授課過程中充分結合了審計業務的特點,并加入了審計案例,使培訓更切合實際,培訓效果更好。培訓結束進行了考試,考試合格率100%。對運維人員培訓側重于技術層面,由實施顧問負責授課,通過培訓使運維人員掌握系統日常維護的基本流程及解決運行問題的能力。
三、知識庫建設庫
知識庫建設庫是系統深化應用的后備源泉,在系統建設及應用中不斷總結經驗、積累經驗,是普及推廣審計系統的主要方法。安徽公司通過實踐,逐步建立起實用的知識庫,為系統的廣泛應用提供了一手直接資料,包括三個方面。(一)編制用戶手冊我們的ERP業務審計系統在全國各省公司沒有規范、統一的操作手冊,并且由于各單位在部署系統時存在不少差異,因此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差異,在系統上線后,我們立即組織實施顧問和關鍵用戶,集中編寫用戶手冊,用戶手冊不僅按業務流程對操作步驟詳細注解,同時還把關鍵用戶的經驗及審計技巧也一并編入,該套手冊隨著審計系統應用不斷深化,審計人員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及軟件版本的不斷升級,將組織人員進行升級,將審計經驗、技巧進行更新,不斷融合實踐經驗。(二)開展示范項目,總結審計經驗為更好的總結經驗,提高審計人員實戰能力,普及審計系統知識,通過開展ERP業務審計系統示范項目,組織全體關鍵用戶參加審計項目,不斷總結經驗,提高審計人員實戰能力。(三)建設查詢模板通過示范項目及日常使用,我們將常用的ERP業務審計方法進行了模板處理,將查詢方法、查詢技巧編制成模板,模板簡單明了,方便實用。
四、創造環境環境創造硬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