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文字幕2018免费版2019,久久国产劲暴∨内射新川,久久久午夜精品福利内容,日韩视频 中文字幕 视频一区

首頁 > 文章中心 > 補償性財政政策

補償性財政政策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第1篇

(一)生態補償機制的一般理論研究

早期對生態補償的理解為,修復或異地重建被破壞的生態環境系統來補償造成的生態損失,目前Carsten認為生態補償是受益者對提供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提供者和維護者進行的補償。19世紀70年代,首個濕地快速評價模型產生,由美國麻省馬賽諸塞大學的Mazzarse與Larson共同提出,目的是為了協助政府頒發濕地開發補償許可證。Costanza最早進行較全面生態價值評估,對全球自然資源為人類提供服務的經濟價值進行了測算。美國學者Wu和Boggess提出了評估生態保護程序設計的框架并研究了生態保護資金的區域分配問題。德國Drechsle和Johst運用經濟學與生態學交叉的研究方法,設計出一套完整的生態經濟模擬程序,并形成了保證生物多樣性的一系列生態補償方案。

(二)生態補償機制財政政策研究

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環境委員會首次提出了“污染者負擔原則”,自1992年世界環境發展會議以來,進一步認識到生態補償稅(費)等財政手段保護環境的重要作用,有關組織還系統地研究了與生態補償相關的環境稅的設計與實施、分配效應和補償措施、收入使用等政策問題。Bovenberg和Mooij,Goulder對與生態補償相關的環境稅“雙重紅利”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豐碩的理論研究成果。Cuperus.R認為政府購買依然是世界各國生態補償的主要模式、是生態環境的首要支付方式。生態補償應用于大規模的項目工程,一方面在國家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上增加自然保護領域的資金投入,另一方面在相關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向生態環境開發利用的受害者提供各種補償。德國Jctzt和Morgen的研究人員研究得出的征收生態稅的二十二條標準。Kumar在對生態系統服務市場的研究中認為,政府作為生態服務的主要購買者和私營支付計劃的催化劑,在生態服務市場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Imura對國外生態補償類型和方式進行了歸納,并指出發達國家主要都是通過政府和市場來共同促進開展生態補償的實踐工作。西方國家的生態補償途徑包括直接公共補償和制定限額交易計劃,即政府通過財政資金等方式對生態環境的擁有者和保護者給予補償,利用排污權交易制度等來補償保護者的行為。

二、國內研究動態

(一)生態補償機制一般理論的研究

目前我國對生態補償政策理論與實施問題的研究主要從宏觀角度進行,包括生態補償的理論基礎以及各個構成要素。張智玲,王華東主要研究了生態環境補償費收費的理論依據,分別從外部不經濟理論、資源價值理論、生態補償原則和邊際機會成本理論等角度進行研究。沈滿洪,陸菁根據不同的標準對生態補償類型做了詳細劃分,包括按補償對象、條塊角度、政府介入程度、補償效果劃分。郭廣榮對美國、芬蘭、哥斯達黎加與中國進行比較分析,認為中國要特別重視生態產權界定,按生態地位確定補償標準。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之中國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課題組,系統研究了生態補償的理論和方法,規劃了中國生態補償機制的戰略和政策框架,并設計了森林、草原、流域、礦產、自然保護區等生態補償機制和相關政策。

具體實踐研究方面,國內主要研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流域生態補償、功能區生態補償等。宗臻玲、歐明豪等研究了長江上游地區的生態重建補償機制,指出應運用內部補償、外部補償與代際補償相結合這種補償模式,來建立流域經濟補償機制。陳根長指出我國90年代后開始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實踐,與之相關的是國家啟動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三北”及長江中下游重點防護林項目建設等工程,以及《森林法》規定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羅吉對我國跨區域調水環境補償制度進行研究,并闡述了其環境補償的理論基礎,提出受益者補償原則,指出應由調水方給供水方適當的補償。孫非亞,于霖以環渤海區域為研究對象,提出建立渤海海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途徑,如建立和完善海洋環境資源產權制度、海洋環境保護補償資金制度、海洋生態補償稅收制度等。

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第2篇

關鍵詞:綠色經濟;財政政策;產業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GDP排名從2003年的世界第6位到2010年的世界第2位,排名僅次于美國,在2010年以后,我國的經濟仍然保持每年7%的增速,但我國的經濟仍然處于粗放型的發展模式,高資源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率,30年的經濟增長很大程度建立在資源環境的過度消費上。發展綠色經濟是21世紀的必然趨勢,是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引擎。浙江省作為中國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在經濟狀況,經濟結構的轉型以及綠色財政政策方面都可以作為中國東部綠色經濟的典型案例。通過完善財政政策、提升產業結構、建立金融杠桿等方式解決目前浙江省綠色經濟發展瓶頸。

一、綠色經濟和綠色GDP的內涵闡釋

綠色經濟是指以資源節約和再利用、生態平衡為基礎,以人類健康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為目的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以經濟和環境的和諧發展為目標,將環保技術等多種有益于環境的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并通過有益于環境的經濟行為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增長。

薩繆爾森認為:經濟學就是一種有關于選擇的科學。它研究人們如何進行選擇,以便使用稀缺的或者有限的生產資源來生產各種商品,并且把這些商品分配給不同的社會成員使用。很顯然,傳統經濟學是用來研究如何分配有限資源的,它存在最基本的“人是理性的”這樣一個假設。如何在市場中生存才是市場參與者所關心的,在囚徒困境等限制條件下,市場參與者們沒有動力更無能力去確保生態效應,因此政府通過實行扶植、規范、調控等政策手段,注重稅收、補貼、直接投入和窗口指導等措施解決“綠色經濟”的外部問題。

二、浙江省綠色經濟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浙江省實行綠色經濟的現狀概況

1.財政支出狀況(對比2009, 2010,2011,2012年度)

環境治理投入是目前發達國家衡量綠色GDP的重要指標。浙江省重視環境保護,撥款從環保監管行政方面逐漸偏向從根源抓起的保護、防治方面。

2.產業結構改變

產業結構不斷調整,重工業以及資源消耗型產業逐漸被第三產業取代。2012年第三產業增幅顯著,第一產業增加值1670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17312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15624億元,分別增長2.0%、7.3%和9.3%。

3.補償性措施與破壞環境的處罰機制簡述

浙江省主要征收排污費的項目為廢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噪聲排污費,危險費用排污費,收費標準單一,沒有具體區分排污程度(參見表1)。與OECD國家相比,缺少專門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征收專門的補償性費用盡快開征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等排放都將是收費依據的可能選擇。

(二)瓶頸問題

1.財政政策

浙江省在綠色經濟建設的過程中,財政政策作為實施的重點,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大的漏洞。(1)稅制不完善是造成產業結構改革與生產環保問題反應遲緩的重大原因。我國有關與綠色稅收的政策較為不完善,而浙江省的稅收政策更是零散,稅種分散,數量小,難以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2)優惠政策較為單一,浙江省目前存在的對于環境保護的稅收優惠較為流行的方式是“減稅”和“免稅”,缺乏靈活性和針對性,發達國家所實行的加速折舊,延期納稅,投資再退稅等方式,浙江省內運用較少。(3)收費政策不盡合理。浙江省的環保類費用的征收依據無法精確,征收機制不完善,征收難度大。

2.環保法律問題

環保立法缺失。浙江省環保立法偏向于原則性和倡導性條款,使立法功能難以具體實現,隨著經濟發展帶來大量新情況,環保立法明顯滯后,法律空白和漏洞較多。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環保執法。環保執法難成為一個難題,主要原因有:環境管理權的縱向隸屬體制,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的雙重領導,環保部門的執法不可避免的收到地方政府的干預,地方政府的發展不可避免的具有功利性,在有限的任期和地方財政中,環境保護往往成為經濟發展的犧牲品。而環境保護法施行采取橫向平衡體制,有權行使環境管理權的機構眾多,執法混亂。

3.資金問題

浙江省在環保產業投入的資金較為不足,即使近十年來浙江省環保投入明顯增加,但一直沒有達到環境治理和規劃的要求。資金的缺乏限制了環保產業的發展,目前,浙江省個市縣的城市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處理幾乎僅依靠財政投資進行建設和運行維護,對比很多發展國家的環保產業已經由私人資金進行運作并從中盈利,我國的環保產業發展緩慢,由于資金、政策等方面的限制,私人無法承擔環保產業的初期投入。

三、發達國家綠色經濟經驗借鑒

(一)加州綠色經濟的發展

加州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一直致力于發展高新科技作為經濟收益的重要來源,不斷推動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農業科技等方向的深入研究,著力于綠色經濟大發展,綠色經濟成為高端化的技術創新分層和有機組合螺旋式發展的重要模式。

加州在氣候治理方面一直走在美國甚至是國際社會的前沿,得益于其不斷的制度建設,包括組織機構,氣候法令,標準化機制,科學評估機制和激勵機制的建立。加州政府于2005 年設立了氣候行動小組(Climate Action Team),氣候行動小組幾乎囊括了加州所有主要的政府部門,部門之間良好的合作成為加州綠色經濟機制發展的核心和精髓。加州政府通過低碳經濟體系、能源效率體系、綠色科技創新體系、綠色經濟政策體系四大體系編制加州綠色經濟創新報告,在此報告的基礎上通過制定相關公共政策出臺各種激勵措施,在推進綠色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非常重視科學統計、科學分析和科學監測等信息手段的基礎建設和應用。

加州政府在綠色經濟發展方面具有顯著的三大特性:第一,前瞻性。加州氣候治理的前瞻性不僅體現在60多年前就開始注意到環保問題的嚴重性并進行了治理,還體現在加州的多種治理行為都是在危害發生之前就開始展開科學研究。第二,協調性。這種協調性不僅體現在加州議會內兩黨在氣候問題上存在著共識,政黨機制運行良好,也體現在加州各個政府部門之間以及政府部門與科研部門之間分工明確,有效協調。第三,明確性。加州減排在目標上十分明確,通過與加州大學、南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等高校的合作,通過高校的項目研究取得精確數據,加州政府在大部分的減排目標均設置了量化標準。

(二)加州經驗對浙江省的借鑒意義

1.注重政府調控和市場作用之間的平衡

綠色增長的產業政策的核心在于將各種產品資源消耗、環境和安全影響作為確定產業發展優先序列的重要參考,通過財政補貼、稅收減免、低息貸款等措施促進企業自覺保護環境和安全,取消對資源密集型產品的扶持和保護,大力支持綠色產品,并把其列入優先發展,促進產業生態化,逐步在國內外市場上形成新的比較優勢。

2.充分利用市場手段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

使用市場的刺激手段達標,比通過命令和控制產權達標所花的控制成本更少。市場手段主要有:一是征收環境污染附加稅。該稅使企業承擔治理污染的成本,這就把外部效應內部化。二是排污權交易許可。排污權許可證交易減少了政府征收污染稅和實行污染管制的成本,使治理環境從行政手段擴展到市場手段。

四、浙江省發展綠色經濟的政策優化

在發展綠色經濟時,應加大積極財政政策與激勵措施的實施程度,減少標準粗放的消極政策。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和客觀要求,在資源、環境的承載力之內,做出綠色經濟的戰略性安排。

(一)財政政策的優化意見

一方面結合實際,從多方面、多層次入手研究,加大“綠色支出”力度:采取政策引導和統籌、安排、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等手段,支持節能減排、新能源等低碳技術研發創新,支持循環經濟發展,鼓勵企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綜合利用水平,注重綠色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注重市場機制的作用,浙江省金融市場較為發達,在此基礎上推進有關的法制建設,為利用金融工具促進節能環保提供必要的法律手段。加大與國際環保金融市場的接軌,國際溫室氣體排放單位交易市場的不斷發展,在發揮價格信號、行為激勵和資金配置功能,通過實現高成本效益的減排,補助因減排產生的技術成本與完善激勵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步伐。

(二)產業結構優化意見

綠色經濟法發展強調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協調性和穩定型,要求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即產業結構的比例協調、生產結構和需求結構的基本一致,減少重復建設和加工工業過剩。其次,注重產業結構的高度化,綠色經濟注重對物質資源的高效利用,因此科學技術將是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逐步加大第三產業的比重,進行產業的技術密集化、高附加值化、產品知識化。繼續發揮具有資源比較優勢的產業,合理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剩余勞動力,擴大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發展。

五、總結

當前,發展中國家在發展綠色經濟方面依舊面臨很大的挑戰,浙江從地理位置和經濟發展程度均可作為長三角地區發展綠色經濟的典型案例,如何趨利避害,使綠色經濟發展的道路更加順暢,只有改善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結合有效的法律監管和激勵措施,進一步促進產業升級和企業環保理念,才能提高浙江省在未來的綜合競爭力。

參考文獻:

[1]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2004年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4.

[2]嚴行方.綠色經濟[M].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9.

[3]于俊杰,郝正平,朱玲. 發達國家溫室氣體的減排現狀及對我國的啟示[J].環境工程學報,2008(09).

[4]Laura Saikku, Aapo Rautiainen. The Sustainability Challenge of Meeting Carbon Dioxide Targets in California by 2020[J]. Energy Policy,2008,36(02).

[5]崔曉玲.丹麥:綠色經濟風頭正勁[J].中國對外貿易,2012(07).

[6]趙彥云,林寅,陳昊.發達國家建立綠色經濟發展測度體系的經驗及借鑒[J]. 經濟縱橫,2011(01).

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第3篇

所謂房地產開發風險,是指在房地產開發活動過程中存在影響開發利潤的多種因素,而這些因素的作用難以或無法預料、控制,使得企業實際開發利潤可能與預計利潤發生背離,因而使企業有蒙受經濟損失的機會或可能性。房地產開發風險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明顯地呈現出以下特征:1)綜合性。房地產開發涉及到企業內部的各個方面和企業外部環境的各種因素,是企業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過程中各種矛盾的綜合反映。2)模糊性。即不肯定性,表現為風險形成的模糊性和由于風險導致企業開發經營活動結果的不能事先肯定。3)損失性。風險既有因財務管理無法預計或無能力防止所致,也可能由于管理者決策失誤,控制失靈而喪失了本應獲得的利益。4)補償性。既然風險會帶來損失,客觀上要求給予經營者適當的經濟效益以抵補承擔風險產生的損失,即“風險報酬”。5)激勵性。風險與競爭是同時存在的,承認和承擔風險,將把企業推向背水一戰的境地,必然使企業為一個共同的目標,努力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

2、房地產開發面臨的主要風險

2.1政治風險

是指一個國家所處的國際國內政治環境變動(如戰爭、罷工、社會動蕩)及相應的政策法律調整(如金融政策和財政政策變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造成房地產開發商經濟上的損失。對房地產開發商影響最為直接的是金融政策和財政政策。就金融政策而言,實行緊的貨幣政策還是實行松的貨幣政策直接影響開發者和購買者所持有的資本,影響項目的開發和出售。同時銀行關于房地產方面的業務也會對房地產的需求發生影響。就財政政策而論,政府實行緊的財政政策還是實行松的財政政策,對房地產的稅收政策,對住宅是實行福利供給政策還是實行對低收入階層采取有限的補貼政策,政府對房地產的投資等,都會對房地產開發和需求發生影響。這一風險在我國尤其需要關注。

2.2經濟風險

是指由于經濟形勢(如市場需求、購買力、利率、稅率、匯率等)變動導致房地產開發商經濟上的損失。由于從可行性研究到樓盤上市的時段內,市場需求變動的可能性很大,消費者對戶型結構及單元面積的偏好也會發生變化。原來的細分市場上該類物業還供不應求,而不久卻可能大量積壓,難免使投資收益遠遠偏離預期。通貨膨脹時期,紙幣貶值,價格全面上漲,房地產雖然具有一定的抵抗通貨膨脹的能力,但其價格也會上漲。而人們手中持有的貨幣量是一定的,這樣購買力相對下降,可能無力支付日漸升值的房地產,從而導致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項目難以售出而承擔風險。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資金需要量大,完全依靠自有資金周轉是非常困難的,通常需要采用外界資金,如向銀行貸款和預售。以自己開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獲得用于該項投資的貸款時,如果不能按照抵押貸款協議規定的期限償付本息時,就必須承擔作為抵押品的房地產將可能成為他人財產的風險。采用預售房屋籌集開發資金時,如果不能按照預售協議規定的日期交房,就必須承擔支付巨額的賠償金的風險。

2.3自然風險

是指由于自然因素(如洪水、火災、地震等)對房地產開發造成的影響,從而使房地產開發商造成經濟上的損失。自然風險出現的機會較少,但是一旦出現,造成的損失是相當大的。

2.4技術風險

是指由于科技進步、技術結構及其相關變量的變動給房地產開發商可能帶來的損失。例如,由于科技進步可能對房地產商品的適用性構成威脅,迫使開發商追加投資進行房地產的更新、翻修和改造。由于建筑設計變動可能導致建安工程成本增加,從而影響項目形成后的租售。

2.5經營風險

是指由于開發商因開發項目經營管理不善導致預期收益不能實現,或不足以補償經營費用的可能性。該類風險主要歸因于開發商主觀上對開發成本、租金售價、開發周期以及資金籌措等的預測錯誤和決策失誤。

3、導致房地產開發風險的因素剖析

3.1政策環境與經濟形勢

房地產開發由于與國家經濟形勢緊密相關,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控制。如:政府對租金售價的控制,對外資的控制,對土地使用的控制,對環境保護的要求,尤其對投資規模和金融的控制,以及新稅務政策的制訂,都可能對房地產開發商構成風險。在我國尤其需要關注。

經濟繁榮時,由于各產業擴大生產,使房地產供不應求,房地產價格不斷升高。而在經濟衰退時,社會對房地產需求能力受到抑制,產品開始出現難以脫手的現象,此時,開發商的資金已經投入,形勢的波動使其作出反映并進行調整是相當遲鈍的,短時間內很難變化或找到其他替代者,從而會使開發商陷入困境。

3.2房地產市場的發育程度與供求狀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發育完善的市場應具備:信息充分、商品同質、廠商買者自由出入以及交易雙方數量眾多四個基本條件。而一個發育不充分的市場必然會給房地產開發商帶來一定的風險。

從總體上講,房地產市場是地區性的市場,當地房地產市場供求變化對開發商的影響要比整個國家房地產市場供求變化對開發商的影響大的多。只要當地經濟發展是健康的,房地產需求就不會發生大的變化。房地產開發的強度取決于潛在的開發商對租售收益的預期。當租金、售價因房屋供應短缺而上升時,開發商便會紛紛開發房地產,但由于開發需要一定的時間,待開發完成時,市場供求可能已發生了變化,致使開發的物業難以租售。

3.3開發時機的選擇

經濟運行有快速和滯緩交替出現的周期性特點,房地產投資也是有周期性的。投資周期包括高峰—收縮—低谷—恢復四個階段。在高峰期,國民經濟迅速增長,經濟處于高峰期,由于各產業擴大生產,使得房地產供不應求,房地產價格不斷升高。在收縮期,國家緊縮銀根,控制投資規模,社會對房地產需求能力受到抑制,產品開始出現難以脫手的現象。在低谷期,社會信貸關系進一步緊張使得工業和建筑業投資銳減,投資產品價格降低但難以出售。在恢復期,國家放松銀根,降低利率,社會對房地產的需求量開始增大,價格逐漸回升,此時正是房地產投資的黃金時期。從較長時間看,在投資收縮期、低谷期搞企業兼并或作準備投資,在投資高峰期、恢復期大力投資,必能獲取較大盈利,避免較大虧損。

3.4開發地點的選擇

房地產的不可移動性、區域性和個別性,決定了它所處的地理位置極為重要。房地產行業有句名言:第一是區位,第二是區位,第三仍是區位,可見房地產開發地點的選擇對開發商至關重要。房地產開發商搶占中心或門戶區位是普通常識,問題的關鍵是如何預測近期將形成的新的中心區位或新的門戶區位。在繁華地段開發房地產項目將實現最大的開發利潤,但這一范圍可能已不存在一塊可供開發的土地,開發商只好為獲得更大的選址范圍而放棄一部分利潤。同時,房地產開發所涉及的地理環境條件,甚至社會經濟條件處于不斷的變化發展過程中,這會使開發商經受著風險的考驗,需要有一定的預見性。開發商若能及早投資開發具有價值增長潛力的地塊,則幾年后將會獲取較大的利潤。

3.5開發類型的選擇與開發規模的確定

房地產開發過程是巨額資金投入的過程,從購買土地、工程建設到推出廣告、上市銷售或出租,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而作為開發商,通常難以完全用自有資金來完成一開發項目。一般都是在投入一筆啟動資金如地價款或前期費用后,通過各種借貸、預售等融資手段來籌集開發資金,滾動開發。所以,對于房地產開發商來說,資金的籌措是項目能否按期、按質完成的重要一環。房地產開發規模越大,開發商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

3.6開發周期的長短

房地產開發及交易需要較長的時間,尤其是對于大中型開發項目,從尋找機會、可行性研究、購買土地、勘測設計、籌措資金、前期準備到工程施工、竣工,以及制訂價格、推出銷售及簽署成交合同,往往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完成。在房地產商品開發過程中,很難在一開始就能對整個開發期內的各項費用和收益流動作出精確的估計,只能是大概的測算。而在這一較長的開發期內,房地產市場的供求變化,消費者喜好的改變,社會經濟形勢的興衰,國家有關政策的調整,物價的漲跌,匯率及利率的變動都將是難以精確預測的。可是房地產項目一旦確定,資金一經投入,就很難根據情況的發展而加以改變和調整。開發期越長,各種社會經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各種費用特別是后期費用和房屋售價或租金就更加難以確定,風險也就越大。

此外,開發商的素質、開發方式的確定也是導致房地產開發風險的重要因素。

4、處置房地產開發風險的具體措施

4.1事先有效避開風險源地

例如,放棄某地區的房地產開發以防止市場風險。通常是,預測到在某邊貿地區長期效益不能保證或某個地區將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等而作出的決策。有效地避開風險源地可完全解除某種風險,但意味著同時也放棄了從事該活動所帶來的利益,故此種避免風險的措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使采用,也應在前期工作階段盡早作出,這樣可大大減少不必要的風險投資費用。

4.2采用多樣化(或組合化)投資

就是把資金有選擇地投放到不同類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上。可投資建造不同收入層次居民所需的不同類型住宅、寫字樓、商店和娛樂場等,以減少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因為各種不同類型房地產的開發風險大小不一,收益高低相應不同。一般而言,開發項目收益率相對較高的風險大,開發項目收益率相對較低的風險小。如果資金分別投入到不同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開發風險就會降低,其實質就是用個別房地產開發的高收益去彌補個別低收益的房地產損失,最終獲取一個較為平均的收益。房地產多樣化投資的關鍵是如何合理地確定投入不同類型的房地產的資金比例,使得即可降低開發風險又可獲取較高的收益率。

4.3以財務方式控制風險

具體有以下三種基本方法:1)通過正當、合法的非保險手段(如合同條款的擬定)將風險轉嫁給其他經濟單位。如房地產開發商將施工中危險性較高的工作轉包給其他的專業性施工單位,從而減少自己的風險責任。再如實行項目股份化,將經營風險分散到全體股東身上等。對某些超過開發商能力的風險,或保險無法提供的情況下,此種方法發揮著特有的作用。2)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繳納保險費為代價,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保險作為一種及時、有效、合理的分攤損失和實施經濟補償的方式,一直是處置風險的主要手段,但保險的使用仍是有限的,因為并非所有風險都可以保險,而且在很多情況下,保險并不能提供充分的補償。3)以自身財力,直接承擔風險損失的補償責任。如將預計有可能發生的損失直接攤入日常經營成本,又如建立風險損失補償基金或建立自保公司。近年來,以組建專業自保公司作為主要形式的自留風險手段,已在國內外成為一種十分引人注目和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手段,而這種主動自留風險手段的選擇與實踐,應遵循法律規定,如對法定保險、強制保險的風險標的能否自留,就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還要受自身經濟實力的制約。

4.4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全面的調查,作出科學的預測

要仔細分析房地產開發周期并預測其變動,以選擇最佳開發時機;分析房地產開發所涉及的地理環境條件并預測其變化,以及早投資開發具有價值增長潛力的地塊;要了解國家政策并預測國家未來對房地產政策有何變化,是限制還是鼓勵,同時,要分析社會對房地產市場的需求類型和需求量并預測其變化,以確定開發項目和開發規模;要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信息資料,充分考慮到其他開發項目的競爭,盡可能準確地預測擬開發項目的費用與收益。

4.5在工程完工前,就與租戶、客戶簽訂租約或預售合同

這樣,工程完工后房地產空置的風險,租金下降的風險,售價跌落的風險,都可通過預租預售的安排來避免。當然,預租、預售時,還應注意一個問題,這就是開發商的風險降低意味著與其交易的客戶的風險提高。所以,開發期越長,其他行業的客戶就越不愿意與開發商簽定固定價格的合同。若要預租或預售,則租金、售價就會被壓得較低。

4.6通過簽約盡量固定那些對利潤敏感的變量

例如,利息支出增長的風險可通過簽定固定利率貸款合同來減小;建造費用增加的風險可通過與建筑企業簽定固定預算合同來減小;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風險可通過承包合同中延期罰款的條款來降低。

4.7盡早完成開發項目,以降低在開發期內由于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而帶來的風險。并在開發過程中加強項目管理,控制成本,保證質量。

此外,還應根據開發的需要有針對性地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人員進行培訓。根據開發商自身的資產負債能力與獲取資本的能力,合理確定開發方式。

參考文獻

[1]李啟明等編著房地產投資風險與決策[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1998

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第4篇

森林生態效益是指森林生態系統及其影響所及范圍內所提供的各種森林生態服務功能被人類社會實際利用所產生的經濟和社會后果,它主要體現在涵養水源、防護土地和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凈化環境、生物多樣性保護、農業和住區防護、景觀游憩等方面。森林生態效益具有典型的外在經濟性和公共物品性。外在經濟性在林業中是最普遍的現象。當森林發揮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多種生態效益的時候,這種生態效益卻被非林業經營部門乃至全社會無償地享用,而不必為此付出相應的費用。同時森林生態效益是一種無形效用,不能貯藏和移動,生產者難以對其進行控制,于是無法迫使受益者償付了補償費后才能享用其生態效用。因此,森林生態效益服務又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森林生態效益具有的這種典型的外部經濟性,它超越了進行森林經營活動的林業經營組織以外的外部影響,即不通過市場機制反映的影響,進而會產生不能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會收益。一般認為,森林生態效益產權難以界定,而且交易成本很高,主張通過庇古的方法加以解決――即強調政府的參與。為此,通過政府進行干預修正森林生態效益外在性就成為我國現行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及措施的理論與實踐基礎。

我國新《森林法》第8條明確規定:“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森林資源、林木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新《森林法》準確揭示了補償基金的實質,即補償基金由國家設立,不僅僅是林業部門的事,而是政府行為。因此,對于林業經營組織來講,取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也就意味著取得一筆有特定用途的政府補償資金,從實質上講,它符合“政府補助”的內涵。政府補助是指政府通過向企業轉移資源、以換取企業在過去或未來按照某種條件進行有關經營活動的援助。首先,它具備經營活動的特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作為國家財政專項資金雖然屬于預算資金,但它投入到生態公益林的經營管護中來,不同于一般的事業單位的經費拔款。這是因為林業企業的工程造林和森林資源的經營管護,屬于生產活動,應按生產企業的經營管理要求進行全面的森林經濟效益核算,計算各項生產作業活動的造撫成本和管護費用,講究經濟效益。相對于商品林生產企業而言,公益林經營企業雖然其生產經營的性質有所區別,但都是以森林資源為核算對象,以森林資源的經營利用為核算內容,只不過產出的產品及補償方式有所區別。公益林如果能集約經營,逐年增值,也就能發揮采伐林木的經濟效益。國家林業局出臺的《林業發展“十一五”和中長期規劃》也明確規定要立足于公益林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發揮,加大封山管護和低質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經營力度,增強公益林的生態功能。按事權劃分的原則,重點公益林由國家承擔并開展森林經營活動,地方公益林由地方承擔,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其次,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可以理解為更寬泛意義的一種政府補助。因為政府補助從含義更廣的角度理解,它可以定義為政府有關部門意在專門對符合一定標準條件的企業,提供某種可以貨幣計量的經濟利益的行為,它不僅包括國際會計準則中一般的政府援助中的資助、補貼和獎勵,還可以包括政府財政專項拔款等。2004年出臺的《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中也明確規定了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性質:中央森林生態補償基金是對重點公益林管護者發生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支出給予一定補助的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顯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強調的仍屬于一種“補助”的范疇。最后,它符合政府補助的目的。政府將納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資源,以財政專項拔款等形式對投資者和生產經營者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林業生產的積極性。為此,林業經營組織獲得中央或地方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屬于一筆貨幣性的政府補助,其如何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如中央補償基金平均補助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其中4.5元用于重點公益林專職管護人員的勞務費或林農的補償費,以及管護區內的補植苗木費、整地費和林木撫育費等補償性支出;0.5元用于按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區、濕地、水庫等按區域區劃的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林業病蟲害預防與救治、森林資源的定期定點監測等公共管護支出。而且,財政部門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對生態公益林的建設情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使用績效等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評價。

二、現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關于會計科目的設置問題與林業經營組織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業務直接相關的主要是《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規定,但其相關條文非常簡單,僅在第7章將“補貼收入”定義為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中對“補貼收入”和相關的“應收補貼款”科目的使用作了說明。從科目使用說明中可以看出,《企業會計制度》實際上僅僅規范了企業所收或應收現金補助的會計處理,沒有考慮補助與企業經營活動之間的關系,沒有考慮補助的經濟實質。因此,在會計核算中,國內對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有的通過“補貼收入”總分類科目核算,有的通過“專項應付款――補貼收入”甚至是通過“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正是由于在現行的會計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這一經濟行為的會計核算科目,使得對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這種具有特定意義的政府補助在會計科目的使用上比較隨意,從而使得現行核算不僅容易混淆財政補助資金的性質,而且難以做到單獨完整反映各級公益林補助資金的來源與去向。實務操作中,使相關賬戶的內容十分混亂,會計科目的使用缺乏嚴肅性,造成了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不一的現象,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不利于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同時會計信息的失真,也使財務監督難以落實,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把國家補償款用于墊付農業稅或用于歸還造林貸款等現象。

(二)關于會計確認基礎的選擇問題我國對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會計處理基本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的確認方式,在收到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款時,直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補貼收入”等科目,或直接沖減當年培育、管護費,符合穩健性原則。但對于政府補質的款項,國際會計準則卻要求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收付實現制雖然在會計操作上簡便易行,但這樣處理將影響林業經營組織的年度利潤,不利于反映其實際的盈利水平,無法滿足有關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而且也容易被管理當局操縱,無法反映資金的實際使用效果。

(三)會計核算方法的選擇問題目前我國對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會計核算方法歸納為三種:資本法、收益法、資本法與收益法相結合。林業單位根據各自所需進行方法的選擇,如有的林業企業為了爭取上市,突出凈資產的數值,會選擇資本法,從而可以

增加所有者權益,在會計核算中表現出在生態公益林項目完成時,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補貼收入”科目轉入“林木資本”科目。采用資本法,在一個多元化投資主體企業,很容易引起產權界定不清等種種問題。首先,來自政府部門的補償直接貸記股東權益,而產生的費用一般體現在當期的利潤表中,造成收入費用不能配比,歪曲了財務報表所反映的結果;其次,這種會計處理直接損害了中小股東的權益,因為費用體現在各期的會計報表中,將直接減少各期的可分配利潤,而相應的政府補償卻又貸記股東權益,而非為全部股東按比例共享。此外,有的林業經營組織在年終直接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補貼收入”科目或者直接轉入“本年利潤”科目,這又體現為收益法。有的林業單位干脆根據補助的形式來決定是采用資本法還是采用收益法。因此,同一經濟業務卻采用不同會計處理方法,這勢必導致會計信息的不可比,違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可比性原則。同時也不利于多元化投資主體下產權的界定,也會損害部分所有者利益。

三、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會計核算的思考

(一)單獨設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會計科目理論上講,如果我國具備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和法律體系,建立了完全成熟的森林多效益市場交換機制的條件,那么林業經營組織可將森林生態效益轉化成可以計量的碳匯等。形式通過市場運作的途徑實現其本身價值,從而獲得與其所發揮的森林生態效益相等效的收入。但由于森林的生態效益具有明顯的外在性和公共產品的特征,要想把生態效益進行商品化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即使美國這樣的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社會展開這方面的工作也極其困難,而且交易成本較高。因此美國政府過去較長時期內選擇由政府購買生態效益,提供補償資金來提高生態效益。對于林業經營組織來說,由于政府采取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這一行為構成了目前其森林生態效益實現的主要收入來源。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林業補助,它是指政府對森林所有者的經濟補償,所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應納入收入要素進行核算,而不能視作一種利得。為了規范林業經營組織關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的會計核算,反映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這一重要會計信息,可單獨設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總分類科目專門用于核算林業經營組織收到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同時,為了詳細反映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來源,又可在該總分類科目下按其補償途徑設置“中央補償”、“省補償”、“市補償”、“區補償”和“其他補償”等相應的明細科目分別對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在會計報表項目的設置上,也可采用補充報告方式的模式,即在現有林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基礎上,除了單獨設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會計科目以外,也可在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項目下增設“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項目的方式來重點披露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方面的重要會計信息。

(二)選擇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確認基礎 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時,收益的確認是采用收付實現制還是權責發生制,我國準則對此未作任何說明。國際會計準則(IAS20)傾向于權責發生制,但也不排除特殊情況下可采用收付實現制。IAS20明確規定:“收益法的根本點在于,在同成本相配比的期間內,按照系統的、合理的基礎將政府補助確認為收益。政府補助若是以收款作為確認基礎,則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假設。只有當將補助分配到收款期間以外的期間缺乏依據時,才能以收款作為確認基礎。”一方面,因為目前在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是采取按面積補償的方法,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林業經營組織有經過林業部門核定的生態公益林面積,所以完全可以合理預計政府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收入金額;另一方面,因為采用收付實現制是沿襲了會計規定和稅法規定相一致的習慣做法,但是從國際上的習慣做法來看,會計處理應當與稅務申報相分離,即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應有所不同。所以,完全可以在合理預計財政補償收入金額時,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將其體現在當期的會計報表中,這種做法也符合國際會計慣例。

(三)采用收益法進行會計核算 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方法有兩種,其一是資本法,其二是收益法。資本法是指將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計入資產負債表。收益法是指將補助記作收益,計人利潤表。采用資本法的理由有三:一是政府補助是一種籌資方式,并不是某種形式的收益;二是由于政府補助的資金不是經營收益,而是代表了政府提供的一種刺激手段,因此將政府補助作為收入是不合適的;三是政府補助應視為股東投資以外的額外來源,這些資本應保持不變。但是,IAS20規定:“政府補助應當在與其擬補償的相關成本相配比的期間內,系統地確認為收益。政府補助不應當直接貸記股東權益。”其理由是:(1)政府補助不是來自股東的收入,不應該直接貸記所有者權益,而應該在適當的期間確認為收益;(2)政府補助很少是無償的,企業爭取到政府補助通常要履行附加條件。因此,它們應該確認為收益,并與將來要由補助來補償的相關成本相配比;(3)如同所得稅和其他稅費要從收益中開支一樣,政府補助作為政府財政政策的一種延伸,在利潤表中處理是符合邏輯的。同時,IAS20還規定了確認的條件:企業將滿足政府補助所附加的條件;以及企業能夠收到補助。可見,IAS20是采用收益法來核算政府補助的。此外,英國和香港會計準則均要求采用收益法,美國雖無專門的會計準則,但在其有關會計準則中要求采用的也是收益法。

補償性財政政策范文第5篇

一、金融監管理論萌發階段的研究

(一)重商主義階段的貨幣流通禁令

金融監管的萌芽思想應追溯到重商主義時期。那時的金融監管思想主要是為了保護本國資源,讓資源都用在本國建設上。采用了在生產、金融、貿易上的管制措施,尤其是在貨幣上的管制即:禁止一切黃金和白銀的外流,并把一切國內貨幣置于流通領域之中。因此,金融監管的萌芽發展階段――金融管制階段,即為此階段法律上關于貨幣的禁令。

(二)大衛.李嘉圖的貨幣價值論和金塊論

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1810)通過貨幣價值論闡述了貨幣發行數量的原理,并通過參與“金塊論戰”分析了當時英國貨幣流通問題,進而表明了貨幣流通數量需要控制的這一金融監管思想。首先,他把價值由勞動時間決定的觀點運用到了貨幣價值當中。他認為鑄造貨幣的金銀,如同其他商品一樣,是有價值的,其價值決定于生產金銀所耗費的勞動時間,而且會隨著采礦技術和采礦機器的改良而發生變動。同時,作為當時“金塊論戰”主要代表之一,他認為英國物價上漲和英鎊匯價下跌原因在于銀行券貶值。因此,他主張迅速恢復銀行券的兌現,使銀行券發行量受黃金數量控制,以實行(金本位制的)貨幣的自動調節。

(三)亨利.桑頓的金塊論戰

在“金塊論戰”中,英國經濟學家亨利.桑頓(Henry Thornton,1802 )提出了真實票據的不斷貼現過程將會導致信用鏈條的延長和信用規模的成倍擴張,故而真實票據原則并不能保證銀行有足夠的貨幣供給彈性,從而避免銀行遭到擠提以及引發通貨膨脹或緊縮。因此,以真實票據原則發行銀行券存在發行過度的危險,應該受到集中的管制。進而,亨利.桑頓提出作為統一管理發行貨幣的機構中央銀行應得到充分的金融監管,但這種金融監管并非是對整個金融體系進行監管,更不涉及金融機構的微觀行為。

(四)霍特里、漢森、凱恩斯、薩謬爾森等的信用調節論

信用調節論是在資本主義經濟進入壟斷階段以后產生的。霍特里(R.Hawtrey,1919)將現金與信用統稱為貨幣,認為經濟周期的變動是由于信用的擴張或收縮造成的,信用的擴張與收縮,受制于現金余存額的變動。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936)認為:經濟危機和失業的主要原因是由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不足所產生的有效需求不足。漢森(Alvin.H.Hansen,1953)提出了補償性的金融政策,即在經濟衰退時期,擴大信貸規模,降低利率,刺激投資和消費;反之,在經濟繁榮時期,縮小信貸規模,提高利率,抑制投資和消費。保羅.薩謬爾森(Paul.A.Samuelson,1948)強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在經濟調節中的作用,主張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進行宏觀調控。可見,信用調節理論認為,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可以通過貨幣信用政策去治理,主張通過擴張或收縮貨幣信用,控制社會的貨幣與信用的供給,調節經濟增長。這足以證明對金融體系中貨幣監管思想已相當成熟。

二、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監管的研究成果

20 世紀90年代以來赫爾曼、穆爾多克、斯蒂格里茨等經濟學家在對東亞經濟的分析中發現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著信息嚴重不對稱、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據此,在此階段有如下幾個典型金融監管理論研究成果。

(一)信息經濟學框架下的金融監管理論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系列的金融危機,特別是1997年的由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開始的亞洲金融危機后,信息經濟學分析框架下的金融監管理論則不斷取得新進展。在信息不完全對稱下,提出銀行等中介機構的存在有效地解決了信用過程中信息嚴重不對稱的問題。另外,監管代表說把金融監管看作是廣大投資者及儲戶對金融中介實施監督措施的代表。由于搜集和處理信息的高昂成本往往使一般的金融中介難以承擔,并且金融中介無法避免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政府則有責任在監管方面采取各種措施改善市場信息問題。

(二)功能觀的監管理論

功能觀金融監管的理念主要是來自于有關金融體系的“功能觀點”學說,其代表人物主要是默頓和博迪(Merton,Bodie,1993)等。實踐中,功能觀對美國的金融監管產生了很大的影響。1999年,美國國會采納此觀點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以取代《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該法打破以前的限制,允許保險、銀行和證券三種金融業務混業經營;在法律的名稱上,不提銀行而改稱金融服務。1995年巴塞爾委員會運用此觀點于為銀行設置全球性證券資產組合的資本標準。金融中介功能觀較大地拓展了金融監管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監管理論的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但是,功能觀的監管理論作為一種理論模式,目前仍處于理論探尋階段。

(三)監管激勵理論

主站蜘蛛池模板: 朝阳区| 阿坝| 渑池县| 靖江市| 涪陵区| 都匀市| 三台县| 辽中县| 山丹县| 灯塔市| 保康县| 靖西县| 平凉市| 车致| 兰考县| 西安市| 涞水县| 商城县| 广元市| 河池市| 东至县| 石棉县| 屏东市| 永吉县| 灵山县| 雷波县| 永川市| 涟水县| 庐江县| 黎平县| 宁陕县| 阿拉善右旗| 黔东| 周至县| 绩溪县| 内丘县| 龙泉市| 台中县| 白城市| 贺州市| 东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