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對內控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我國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已經開展了近三十年,隨著內部審計工作的及范圍的不斷擴大,內審工作內容不斷地豐富,其影響力也越來越被廣大醫務工作人員所認同,內部審計對醫院的管理發揮著監督、參謀、咨詢、評價的作用,也是落實醫院各項管理制度,實現醫院經營成本、目標任務、促使醫院的改革深入,減輕患者看病負擔,履行監督管理職能有力的保證。
一、在現階段醫院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
1.對內部審計工作認識不足
隨著審計制度的恢復與建立,醫院的內審機構從無到有,但是許多醫院的管理者的思想認識上還不能完全跟上形勢的發展,內審工作并沒有引起醫院理者的重視。
(1)對內審機構的設置重視不夠。有些醫院的內審機構的設置不是出于醫院管理的自我需要,而是迫于上級部門的需要,還有些醫院雖然設置了內審機構,但沒有配備相應的內審人員,還有些醫院將內審機構置于紀檢監察之下,使內審機構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出來。
(2)對內審工作的重視不夠。有些醫院的領導對內審工作的職
能并不了解或了解有限,對已經建立的內審機構閑置不用或不知怎樣使用,使內審工作很難開展,另外由于一些醫院對內審人員的工作,思想,生活關心不夠,使內審人員的思想不夠穩定,由于內審人員不夠穩定,使內審機構的威信下降。
2.內審人員的素質與內審要求不一致
內審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內審人員具備比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好的專業知識,目前內審隊伍的自身質量還難也適應醫院內審工作的要求,從數量上看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內審需要,從年齡結構上看,年齡偏大,老齡化,從知識結構上看,內審人員大多是財會出身,缺少不僅懂審計,財務知識,而且懂經營管理,工程技術,計算機等方面的復合型人才,這種知識結構難以滿足不斷擴展的內審職能。隨著醫院會計電算化的普及和財會人員素質的提高,這對內審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內審人員的素質與內審要求不一致的矛盾在加劇。
3.內審工作的內容過于單一,很難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目前,許多醫院的內審工作仍局限于單純的財務收支或醫院各項收費價格方面的審計,沒有或很少開展醫院內控制度的評價,風險管理和經濟效益審計。隨著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對內部控制制度缺乏有效監督的事后的,單一的財務收支審計已不能適應現代醫院經營管理工作的要求。
4.制度不完善
現行國家頒布的關于醫院內審工作的法律中,只有衛生部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這種法規的滯后性,不僅是內審人員無章可循,而且出具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也缺少法律的強制性,審計意見和建議很難落到實處。
二、解決醫院內審工作問題的對策
筆者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健全和完善內審機構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
1.建立健全獨立的內審機構,提高內審的地位
內審機構必須在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并應與財務,紀檢,監察部門分別設立,保持內審機構的獨立性,才能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對本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內審機構在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時,也要積極地轉變傳統觀念,加強和其他部門的聯系,實行監督與服務并舉,把監督寓于醫院管理的各個環節中。
2.加強內審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醫院內部審計所涉及是醫院全方面,不僅是財務領域,因此要合理優化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選拔具有過硬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掌握熟練審計技能的審計人員,盡可能配備具有各種應用知識結構的復合型人才,除了鼓勵審計人員加強自我學習外,還要為審計人員提供專業培訓的機會,促進審計人員知識的不斷更新和專業水平的不斷提高。
3.對審計的范圍進行擴展
內部審計自產生以來,其內容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我國醫院內部審計做好財務審計外還應該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效益審計,是指對醫院重要事項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按一定標準加以評價,以確定提高效益的差距和潛力。通過效益審計,可以提出提高效益的措施,從而促使醫院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在市場經濟下,效益審計越來越受到重視,甚至成為內部審計最重要的內容。
(2)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指對醫院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適用性和功能性進行評審。內控系統評價既可以作為其他審計的基礎,用以確定財務審計的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也可以專門對內控系統進行評價,針對控制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意見,不斷完善醫院的內部控制系統。內控系統審計日益成為醫院內部審計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
(3)經濟責任審計,指對醫院內部機構、人員一定時期內從事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以確定其經濟業績,客觀公正地評價其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促使責任主體,盡職盡責。
此外,醫院內部審計的內容還包括基建工程項目、修繕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監督、投資決策審計、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等,而且隨著外部環境的改變及醫院自身發展的需要,內部審計將不斷拓展新領域、新內容。
4.加強內審法制建設,為內審工作提供依據
1.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
內部審人員應掌握會計、管理、稅收、相關法規等多種專業知識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業務知識,以保證內部審計質量。現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多數是從財務部門調來,缺少專業的審計知識,不熟悉具體的審計流程,綜合業務素質不高,識別風險、判斷正誤能力較差,大都以手工查賬為基礎,適當運用抽樣技術,根據主觀標準和經驗來確定樣本規模和評價樣本結果,容易遺漏重要事項,形成審計風險,無法出具有效的管理建議,制約了內部審計在管理中的作用,導致組織價值增值難以實現。
2.內部審計計劃不夠完善
國有企業審計在制定內部審計計劃方面存在問題,未能突出審計重點,未能適應評估固有風險并隨之修改相應的內部審計計劃,未能確認與異常交易相關的高風險領域,審前缺少審計計劃,未能編制出合適的內部審計計劃或是墨守成規,對往年內部審計計劃不作修改就加以運用。
3.內部審計結果實施不到位
國有企業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結果沒有形成統一完善的機制,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乏深層次的探討和研究,沒有建立如何完善制度,導致同樣問題在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反復出現,甚至對內部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不能做到“寬嚴適度”,有的干脆不了了之,使內部審計地位和權威受到了影響,審計成效得不到體現。
二、國有企業以實施內部審計推進組織價值增值的具體措施
1.國有企業高層重視并保障內部審計實施的獨立性
國有企業高層應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為了保障內部審計獨立性,加大對本企業的監管力度,成熟的國有企業應專門設置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內部審計人員,并給予經費上的支持,使內部審計部門擁有獨立的內部審計權限,使內部審計工作盡量免受外界因素的干擾,時內審能有效監督企業經營管理的實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建立內部審計質量保證制度
內部審計質量是內審工作的生命線,內審人員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不斷加強質量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運用最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對發現的問題查深、查透、查實。建立內部審計責任制度,明確人員職責,合理分工,從制定內審計劃、編制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底稿、審計簽證、出具審計報告到歸集審計檔案等實行全程質量管理,確保內部審計的高質量。
3.注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提升,推動內部審計健康發展
建設一支高素質高學識內審人員隊伍,是完成內審工作的重要保障,內部審計人員應互相學習,取長補短,開拓創新,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判斷能力,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從而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和審計力度,實現內部審計的防弊興利和增值的管理目標,達到“建一流內審隊伍、創一流內審業績”的目標。內部審計人員應積極主動參加業務培訓,調整、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提高處理業務的政策水平和應變能力,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的健康發展。
4.制定并完善內部審計計劃,嚴格履行內審程序
為更好地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國有企業應制定《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制訂了《內部審計人員守則》和《內部審計工作流程圖》,年初制訂好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擬訂內部審計方案,下發內部審計通知書,按照計劃開展內部審計的現場審計工作,草擬審計報告初稿,出具內部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與企業高層及時溝通,探討解決方案,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制定管理建議書。針對所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并進行整改跟蹤核查。
5.突出內審重點,不斷顯現內審工作成效
在日常內審工作中,內審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項目前需要經過調研階段,調取與內部審計相關資料作為制訂內審方案的參考依據。內部審計開始后,對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充分了解分析,根據其內部審計情況,制訂被審企業的審計重點,排除重復審計項目,減少了內部審計資源的浪費和內部審計工作量。內審人員在工作中碰到的難點和疑點化大力量應進行研究,互相幫扶和排解,使內審工作做到了“精、準、快”,例如通過突出對國有企業不良資產的內部審計,著力從深層次發現其重大經營虧損,資產運營質量較差,內控管理機制不規范和內控制度、經營決策失誤等方面的主要問題,從體制機制上提出可操性強、具有針對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有效控制企業財務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只有抓住重點,內部審計工作成效就會不斷顯現。
6.重視內部審計成果,提出整改措施
關鍵詞 :內部控制 自查評價 問題 建議
1、內部控制評價的概念
內部控制評價,是指企業管理層或類似權力機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應用指引以及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確定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內容,對于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企業,要求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在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中發揮有效的監督和保障作用。
內部控制(以下簡稱:內控)系統的構建和實施是隨著企業內外部環境變化而不斷變化的系統工程,企業必須對自身的內控系統適時進行分析、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及時健全和完善。
2、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中存在的問題
2010年國家財政部等五部委《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后,上市公司及一些國有大型企業開始全面實施,部分企業不僅修訂了《內控管理手冊》,還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實施細則,并對內部控制監督和內部檢查評價做了明確的規定。
幾年來,很多企業按照《內控管理手冊》要求,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組織體系,成立了由內控辦、財務、審計及其他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檢評組),每年度開展內部控制檢查評價。通過幾年來的實踐,檢查評價制度不斷完善,檢查評價辦法和手段不斷提高,檢查評價工作在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監督作用。
但是,有些企業內控自我評價工作的開展還存在一定差異,以下幾個方面還存在問題,影響了內部控制評價的工作質量。
2.1企業管理層對內控執行有效性重視不夠,導致評價質量不高。一些企業雖然在形式上成立了內部評價機構,卻未制定內部控制檢查評價與考核辦法,未落實職責權限及評價工作程序和方法,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未及時分析原因,組織整改,實施考核不及時,對存在重大缺陷未追究相關責任等,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控評價有重要督作用。
2.2一些企業內控檢評組成員來自企業各專業骨干,雖然專業能力很強,但未經過檢查評價方面的專業培訓,檢查結果停留在某個業務流程、某個業務節點,對發現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未進行深入分析,難以發現內控存在的重大缺陷。
例如:某一項采購業務,按照制度要求,缺乏財務總監審批,檢查評價發現問題為:該項業務審批手續不全。但未披露因審批手續不全,該項業務存在的風險及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引起會計報告錯報的金額。
2.3檢查評價的重點不突出,企業內部檢評機構在進入現場之前,未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檢評方案,未對企業風險管理清單進行梳理,未確定檢查評價時應關注那項業務活動的關鍵流程和關鍵控制點,只是泛泛地按照業務流程節點,查閱一些見證材料,未達到風險防控的最佳效果。
2.4檢查過程中,未按照檢評方法要求,合理抽查樣本進行測試,無法識別內控風險和重大錯報事項,問題定性不準確,檢查記錄填寫不規范,檢查評價報告內容不完整,整改或考核監督不到位等問題。
3、企業開展內控評價的一點建議
3.1 內控評價的根本目的是監督內控系統是否完整、運行是否正常,評價企業為達到其經營目標所付出的努力是否有效,以保障內控體系能有效的展開控制活動,實現控制目標。
(1)企業管理層應根據內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內控監督體系和內控評價體系以及相關的規章制度,并建立合理的考核和問責機制,定期和不定期開展自我檢查評價,促進內控有效執行。
(2)企業內控管理部門,應根據年度內控管理計劃,制定年度內控檢評計劃,建立檢查評價機構,組織檢評人員進行專業培訓,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的檢查評價辦法,構筑風險防控線。如:總部檢查、企業自查、基層單位自查,季度測試、年度綜合評價,并聘請中介機構對公司層面進行檢查評價。
(3)根據各級檢查評價結果,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將檢查結果量化評分后,具體落實到單位、部門負責人或責任人,細化績效考核評分標準,按照標準進
獎懲,對未有效執行的控制點或風險程度較高的控制點,以及屢查屢犯的情況及問題,加大問責力度,追究當事部門負責人或責任人的責任。
3.2不斷提高和培養企業內部評價人員檢評能力。雖然各專業人員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要高質量地完成檢評任務,還應在提高人員的監督能力上多做工作。
(1)提高職業判斷能力。評價人員應根據自身的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和相關標準,從內控監督評價的角度對被檢查對象進行認定和評價。首先從評價目標、評價重點入手,制定評價策略,從而對收集的證據進行分析、研究,做出正確的判斷。
(2)加強組織協調和團結協作能力。內控檢評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人和事,領導的支持,被檢評單位的配合、理解和支持,聯合檢評人員的關系,都要求檢評人員要具備很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結協作能力。只有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才能為檢評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達到預期效果。
(3)培養和鍛煉表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是溝通的基礎。在與被檢查單位交流時,語言的表達從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檢評人員的綜合素質,要加強這方面的培養和鍛煉,使檢評人員在溝通、協調時能夠充分、有力地表達檢評意見和建議。同時,還要培養和提高文字表達能力,如對檢查結果的分析、評價、總結,出具檢評意見和建議,最終向上級報送檢評報告,都需要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
(4)加強綜合分析能力。內控檢評是一個綜合分析的過程,尤其是檢評報告,綜合分析不夠深入,將直接影響檢評報告的質量高低。因此依據取證材料,立足宏觀,著眼微觀,切合實際地進行綜合分析,才能為宏觀決策服好務,對微觀管理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5)自我提高綜合素質:內部檢評人員要結合自身能力,不斷更新知識、轉變觀念,改善知識結構,以適應企業管理快速發展的需要。如:計算機技術和網絡環境下的內控檢評方法與技術對檢評人員提出了挑戰,計算機數據抽樣、計算機經濟信息和管理信息的調用、處理程序的運用等等,都要求檢評人員要掌握一定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應用能力,并且,內控檢評機構只有不斷更新和調整隊伍結構,才能從整體上提高檢評實力。
3.3有效開展企業內控檢評工作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理念,抓住風險防控的關鍵點,編制檢評計劃,制定檢評方案,合理安排現場檢評的每個環節,有效開展檢評工作。
(1)從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入手,分析檢評其執行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企業也可以根據上年度(或季度)的檢評結果,確定當年(或當季)的檢評工作重點,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檢查檢評方案,確保檢評工作的順利開展。檢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檢評期間、檢評關注的重點流程及重要風險防控點、人員分工、檢評的測試方法等;
(2)通過一系列的測試方法,找出影響內控不合理、不健全以及未有效執行的因素,抓住薄弱環節,展開研討、分析,進一步深入檢查;
(3)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差錯、舞弊等違規行為要進行分析、報告、評價,必要時可與紀委、審計、財務等部門聯合,形成監督合力,充分暴露內控缺陷,做出客觀檢評,使企業不斷完善內控防范措施。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必要性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必要性,具體如下:
(一)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概念 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就是指公司管理當局以監控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評估部門業績及個人表現、改進內部控制及管理缺陷為目的,按照一定的內控評估標準進行的內部測評、缺陷整改以及最終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系統、連續的過程。
(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必要性 第一,外部信息使用者為了做出有效的重要決策,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了解的需要促使了管理層對內控自評工作的重視。此外,這也同時考核了公司部門的業績和員工的表現,具有監督和威懾作用,從而減少錯誤和舞弊的發生。第二,從理論上講,內控信息的披露與財務報告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關聯。陳關亭、楊芳在實施了專項問卷調查后,認同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對于提高財務報告可靠性的作用。健全、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消除財務報告信息失真的產生,對加工整理過程起到監督作用,從根本上保證財務報告的質量;可以約束會計人員遵守相關財務法規,減少會計造假;可以制約管理層粉飾財務報告的行為,易于查出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加以改進,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財務報告舞弊的可能性。
二、2009年石油行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現狀
因意識到內控自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國務院及財政部等五部委依據《基本規范》制訂了較為細致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以下簡稱《內控評價指引》),并以此規范企業內控自評工作,逐步要求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估報告,并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以2009年石油行業所有上市公司(共13家)披露的《內控自評報告》作為樣本,根據《內控評價指引》中對于內控評價內容的要求,按《基本規范》內控框架五要素對披露的內容進行了歸納,制成表1。
這13家上市公司按照《基本規范》及《內控評價指引》適當地披露了自家公司的信息,但是披露的信息有所側重,反映出了以下兩個問題:
(一)內控信息披露效用不大 縱觀13家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均有同樣體會――披露的形式很規范、全面,但批露的內容仍只是表面性文章。13家傳達的信息都是內部控制完善、有效等信號,每一項均是簡單幾句話,每一家只挑選其中一兩方面進行披露,且均是對自身有利的內容,較具形式化。從樣本分析來看,盡管有61.54%的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但對于不利消息只是一筆帶過、含糊其辭,而提出的整改意見也只是在XX方面需“加強”、“完善”,反映出上市公司披露的不足與缺失。而對于信息使用者來說,并沒有從中獲得多少有價值的信息。
(二)內控信息披露評價標準缺乏 盡管本文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現狀是按照《基本規范》五要素抽絲剝繭歸納總結的,但缺乏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統一規范,雖然國家據此于今年4月出臺了《內控評價指引》,但由于尚未實施,所以披露的內容側重不一,并不全面。其中有4家公司是按照《內控指引》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他們從內控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內控監督設置情況、董事會對內控工作安排、財務核算內控制度完善、內控存在缺陷及整改方面進行了陳述,但是明顯內容太過簡略,基本以肯定為主。
三、內部控制披露不足成因分析
信息的供需關系直接影響著廠商與消費者決策的制定。因此《內控自評報告》必須將影響廠商提供信息的動力和成本與信息的使用者結合起來加以考慮分析,這樣才能準確、客觀做出判斷。
(一)公司提供內控信息的意愿 第一,披露動力對內控信息披露的影響。上市公司之所以不愿意對內控信息的真實情況進行全面披露,歸根結底主要還是因為公司自身的經營狀況、獲利能力存在問題。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好公司非常愿意將自己的優勢信息(內部控制完善、有效等)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從而獲得更多投資者的信賴,占據更多的資源優勢;而經營狀況較差的公司則不愿向投資者披露他們公司在內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防止資源的流失。所以可見,披露內控信息的動力取決于上市公司經營情況的好壞,卻又決定了內控信息的披露質量。第二,披露成本對內控信息披露的影響。披露成本同樣也直接影響著上市公司對內控信息的披露。若上市公司披露內控信息所花費的人力、物力等成本不僅能在后期能得到補償,而且披露還會給公司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那么,公司肯定愿意進行披露;但若公司披露內控信息所花費的成本預期得不到補償,那么即使國家要求,公司也不會愿意披露。
(二)內控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國家之所以要求企業在年報中披露《內控自評報告》,是為了讓更多的信息使用者了解掌握更為準確的信息來進行判斷決策。內控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這三者對內控信息的需求目的不同,從而對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關注面不同。投資者希望通過獲取內控信息幫助自己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增加經濟利益;債權人利用內控信息了解自己出借的資金營運管理情況,以判斷能否按期收回債權,并適時做出后期的信貸決策;政府部門獲取信息則為考察判斷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有沒有違規,政策法規是不是被公司認真的貫徹執行,進而在此基礎上制定下一步的宏觀經濟政策。
四、上市公司加強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措施
通過對內控信息披露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國上市公司內控自評信息披露不足的原因除了上市公司存在披露動力不足、披露成本制約外,還受到外部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影響。所以筆者將從這兩個方面進行完善,一方面提出規范的《內控自評報告》的主體內容框架,另一方面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披露內控信息的意愿。
(一)《內控自評報告》主體內容框架 在關注《內控自評報告》的時候,不能僅僅關注報告的結果,而應該是注重管理層對于內部控制信息的描述。因此,《內控自評報告》主體框架應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內控五要素的評估。一是控制環境。對控制環境的評估應考慮以下因素:公司的治理結構與企業文化;董事會、管理層的經營風格和經營理念;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組織結構與權責分派體系;人員的品行與素質;人力資源政策與實務;管理控制方法、外部環境。二是風險評估。對風險的評估應考慮以下因素:目標的設立與達成;風險識別與分析;改變的管理與應對機制。三是控制活動。對控制活動的評估應考慮以下因素:授權及目標;職責劃分;業務流程與操作規程;業務記錄(資產和會計記錄);規章制度;獨立檢查規章制度;控制標準;重點控制(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使用、重大投、融資的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決策、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是否恰當)。四是信息溝通。對信息溝通的評估可以考慮以下因素:信息披露系統;對內對外的溝通匯報渠道。五是內部監督。對內部監督的評估應考慮以下因素:內部審計(持續監督程序、獨立的審計監察組、內部控制評價小組和外部審計人員的建議);自我控制(自我評價測試、評價的頻率和范圍、綜合檢查)。第二,公司內部控制情況的整體評估意見。對整體的評估意見可以考慮以下因素:監事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獨立的評價意見,包含了對生產經營全過程控制、公司職能劃分控制、人員間分工和牽制、控制點設置、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所花費的成本和由此帶來的經濟效益之間的比例、各項具體的控制制度等方面的評價。第三,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內部控制缺陷匯總和報告的機制;發現問題的改善或更正措施。
(二)采取強有力的內控信息披露保障措施 第一,建立評價、監管機構,鼓勵企業全面準確披露內控信息。雖然國務院及財政部等五部委出臺了《內控評價指引》,相關行業中的企業日漸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但是內容也歸于形式化,信息質量的準確性、全面性不高,作用不大。所以,筆者認為應建立行業評價協會,可從行業代表性大中小企業中選取代表組成評價協會,對行業中的企業《內控自評報告》進行抽樣檢查,并予以誠信星級評價,從而提供信息使用者準確的評價信息。對于誠信的企業,應樹立其標桿地位,鼓勵行業中其他企業效仿學習;對于不誠信的企業,應予以通報,追究當事企業的法律責任。或者建立類似會計師事務所這樣的第三方獨立監察機構,對于監察出來的信息出具評價意見。同時,為了避免管理層面臨不該有的訴訟風險和其它問題,有關部門應對自愿性信息披露行為加以保護。當然,自愿性信息作為企業財務報告的組成部分,一旦對外披露,必須與強制性披露的信息一樣,接受必要的監管和約束,對于惡意披露誤導投資者的企業應當加以處罰。第二,建立企業內控信息的披露質量保障機制。企業內控信息的披露質量保障機制由企業參與內控評估的相關部門和各層人員組成的,它是一個系統,也是一種機制。因此,要尋求企業可披露的內控信息與使用者要求披露信息的均衡點,使信息的供求平衡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要提高企業內控評估人員的業務能力,使信息由企業中經驗豐富并有較高職業判斷能力的人員持適度謹慎的態度編制完成;要規范內控信息的表述和披露,以便使用者理解,同時應注意揭示內控信息的性質、不確定性和風險,防止使用者盲目依賴,以減少和避免法律訴訟。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的建立和健全是一個長期的工作,通過對2009年我國石油行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分析研究,不難發現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多內容還不夠完善,因此筆者根據新出臺的《基本規范》及《內控評價指引》設計出較為規范全面的《內控自評報告》內容框架,希望能為內控自評的具體實施提供一個新的視角和參考依據。
從事內控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管理的朋友都知道,無論是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還是中國政府審計總署都在其的審計準則中將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放在了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各項原則的首位。企業必須厘清獨立性的概念才能為獨立性找到方向。
非獨立,不能客觀
《國際內部審計標準》規定,“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即內部審計人員(機構)需獨立于他們所需要審計的活動,以便不受約束,客觀地開展工作。”當前在內部審計界普遍將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具體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機構隸屬關系的獨立性
內審機構的設置不能隸屬于或平行于企業財務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而應隸屬于企業最高管理層,或者直接隸屬于公司董事會下屬的審計委員會或公司的監事會。這樣才會使最高領導或者董事會能夠直接、及時獲得內部審計部門所提供的情報和咨詢。
人員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必須有專職的審計人員,不能由其他業務部門,特別是會計部門的人員兼任。只有這樣才能在規定的權限內,獨立行使職權,完成規定的任務。同時,內審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去分析問題,獨立觀察、判斷各種問題,并且要堅持原則,敢于斗爭,忠于職守,以自己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取得單位和他人的信任,提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
業務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不負責制訂內審工作以外的計劃方案,不辦理經濟業務,不編制會計報表,不直接參與企業各部門的生產經營活動,而應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去檢查、監督、分析、評價企業的各項經濟工作。
二、內審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也有人將表現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解釋為: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控制審查過程的獨立性和審計結論的獨立性。對于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在理論表述上筆者并無異議。但是,在具體處理日常審計檢查業務中,如何把握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則有一些新的體會。事實上,在理論上要求完全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一回事,但在實際安排和處理內部審計業務過程中要保持內部審計的完全獨立則又是另一回事。
事后審計
在企業工作的朋友們也許都看到過這樣的情況。一些企業的內部審計部,內部審計人員確實不介入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他們除了編制審計計劃并按審計計劃對企業相關部門進行審計外,基本不過問企業的各種日常業務,許多重大決策信息都是來自企業領導的事后通知。簡單說,就是“該你知道的我自然會告訴你,不該知道的就別打聽,更不要隨便插手干預”。事后審計是這類內部審計的基本特點。許多重大問題都是在暴光之后才根據上級指示進行審計調查和處理的,問題和損失已經形成。這樣的內部審計獨立性是完全做到了,但預防管理風險的目的卻大打折扣。內部審計基本上是單位領導的擺設,有時甚至淪為一些單位領導隨意調整權力的工具。
“非獨立”審計
還有一類企業,單位領導對內部審計可謂極端“重視”。為了預防發生各種風險,企業的所有決策甚至一些日常業務都必須得到內部審計部門的審查批準后才能辦理。領導們只“相信”內部審計人員,似乎其他業務人員都是“犯罪嫌疑人”。結果是內部審計部或內控部成了企業的業務處理部。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自然就不會“發現”什么潛在的風險問題了,如果萬一發生了問題,自然也很少會提出責任追究。自己做或參加做的事自然是不會錯的,如果發生問題也是可以原諒的。
這樣的內部審計已經完全失去了獨立性原則,當然也失去了業務監督的能力,最后成為一個處理日常業務的綜合管理部門。個別領導甚至拿內部審計作為發生問題后解脫推卸自己責任的擋箭牌:“是啊,為了防止出現風險,我這里所有這些事都是內部審計把關處理的,現在出現風險問題了,我有什么辦法?”當然,一些企業管理層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安排也可能是或左或右,完全憑當時實際需要來隨機決定的。
三、案例分析
面對以上這些情況,一個企業管理層究竟應該怎樣把握和維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呢?怎樣才能真正發揮審計監督和預防管理風險的作用呢?怎樣才能使內部審計人員達到審計工作“到位但不越位”的境界呢?以下筆者將舉四個真實的企業案例對如何把握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進行說明。
【案例1】
恰當介入業務對內控審計的幫助
某下屬企業因擴大業務發展需要,其管理層計劃在本廠外再選擇一個交通等各方面條件都比較好的地區投資建立一家全新的工廠,其中可以選擇的地區包括:安徽、江蘇和上海的一些成熟工業開發區。作為企業的一項重大戰略性投資決策,該公司管理層十分慎重,在開始進行立項調查前咨詢了總部各個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
為了有效控制投資風險,該公司管理層又特別咨詢了總部內控部(負責內部審計事務)有關項目風險預防的意見。總部內控人員利用自己在相關企業長期審計檢查所獲得的信息資源,會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就如何向公司董事會提交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如何控制投資風險等向該公司管理層提出了管理建議。
最后,該公司管理層干脆直接邀請內控部人員會同其他負責投資管理的業務部門組成考察小組,共同參加對擬設廠的相關開發區進行現場考察訪問。由于考察小組包括了內控審計人員,這一方面向當地政府、銀行和建筑承包商展示了該公司對項目的嚴謹態度和投資誠意(通常企業在開發項目期間很少有內部審計人員參加,但在這里我們稱之為“內控先行”),為該項目爭取獲得當地政府最優惠的條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內部審計人員通過早期介入項目,提出了各種預防風險的意見和建議,從而有效提高了項目實施中抵抗各種風險的能力。后來該項目以極其優惠的條件在安徽的一個開發區獲得了成功。整個投資項目在操作過程中沒有發生任何重大意外事件,更沒有發生一般投資項目中容易出現的舞弊活動。此后,內控部在審計該公司的投資項目過程中,由于掌握的信息非常全面,所以審計效率極高。
本案的關鍵是要說明,在實際進行內部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在恰當時候以恰當的方式介入被審計對象的具體工作,并不會對保持審計獨立性原則構成沖擊。恰恰相反,這樣做卻能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的目標。
【案例2】
不恰當介入業務活動對內控審計的危害
某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曾經因為工作積極努力,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功能主動在預防企業各種經營管理風險,特別是采購風險方面作出了重大成績,為此獲得了公司管理層和總經理的高度評價和肯定,總經理對內審人員信任有加。為了進一步強化采購管理,預防采購風險,該公司管理層決定發揮內審人員的作用,改變過去內審人員重點監督抽查采購合同的做法。特別規定,所有公司的采購業務在獲得總經理的最后批準前都必須得到內控人員的審查批準。簡單地說就是企業的所有采購合同或采購申請單,在采購總監批準后,還要送內審人員審核批準。這樣做的后果就是內審人員變成了采購業務的主管。對于這樣的安排,該公司在征求總部意見時,總部內控部曾明確表示不妥。但該公司管理層還是出于預防采購風險的考慮堅持要求內審人員進行逐單審核把關。
總部在此后對該公司采購和內控工作進行現場審計時,再次向公司管理層指出了這種安排對審計獨立性原則的侵害以及可能對審計人員本身造成的傷害。管理層雖然口頭答應將盡快調整這一安排,但實際并沒有落實。自該政策實施后,負面影響開始顯現。主要問題有:
1.該公司采購總監對采購審批程序提出看法,作為采購總監,其直接工作匯報對象是總經理,但作為平級的內審人員現在實際上處于管理采購部的上級地位。全體采購人員也對所有采購合同和采購定單都要通過內審人員的審核(批準)表示異議。內審人員既非財務審批者、也非法律顧問,在企業正常運營期間額外增加這樣一道把關控制部門,實際上大大降低了采購工作的效率。采購部人員開始采用各種消極方法抵抗內審人員的審批,從而導致內審人員和采購部人員發生嚴重的工作對立。
2.內審人員無暇顧及其他業務領域的風險預防。由于直接參加日常所有采購合同和采購定單的審核,為保證價格、供應商渠道、質量交貨等符合公司程序的要求,內審人員被迫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用于相關業務的具體調查和了解,甚至為了保證提高合同的成功率,采購業務人員干脆要求內審人員參加所有采購合同的談判。內審人員完全陷入采購部業務,長期執行的結果就是內審人員根本沒有時間再去審核檢查其他重要部門的風險預防工作。
3.出現采購責任問題無法確定責任人。由于內審人員陷入了日常采購業務的具體審核批準,結果在生產部門發現采購物品出現質量、價格、交貨等問題后,需要追究責任者時,內審人員從過去的單一裁判者變成了既是裁判者又是責任承擔者。一些采購責任問題也無法確定責任人,內審部門也無法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罰意見。
4.內審人員成為各方攻擊者。由于內審人員介入了日常采購業務,成為了事實上的采購人員本身就違反了專業化管理的原則。這自然會引起采購部業務人員的不滿,于是乎內審人員和采購人員就經常為一些工作細節問題發生無謂的爭吵,甚至成為各方的攻擊目標。該公司內審人員參加日常采購業務管理的情況雖然后來得到了糾正,但內審部門在企業中的權威性和內審人員所受到的傷害已經無法彌補。
本案例說明了一個事實,內審人員如果不恰當地介入企業的日常業務工作,不僅會對業務人員本身造成傷害,而且還可能會引發產生新的管理風險。最后就是破壞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
【案例3】
管理咨詢服務是內審介入業務的主要切入點
某集團總部財務部找到內控部(內部審計部)咨詢一個下屬公司提出的要求。該下屬公司財務部提出要求變更總部統一規定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理由是該公司在前面過去的節假日期間突然發生需要向某一重要進口商開具購買設備信用證的情況。但根據公司事先和銀行簽訂的賬戶管理協議書,凡是下屬公司要動用的資金在超過某一數額后,就必須報告總部并獲得董事長批準后才能辦理。由于適逢國際大假,總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和董事長等都不在總部上班,最后導致該信用證無法開出。雖然此事經過努力后沒有對供應商按時交貨造成影響,但下屬公司管理層卻對此非常有意見,強烈要求總部改變這一政策。對于下屬公司提出的這一要求,總部財務主管也表示非常為難,希望內控部能提出一個意見。
內控部在經過和下屬企業有關負責人溝通交流后認為,該控制銀行賬戶的管理辦法不能變更!因為設置這樣的控制辦法就是為了預防下屬企業越權動用大額資金從而給公司的資金安全造成損害風險。如果因為一件事情就要調整管控規定,其日后潛在風險巨大。一家企業要求這么辦,那么其他企業如果也紛紛提出同樣要求的話,就沒法處理了。最后內控部(審計部)的建議是:總部財務部應該建立節假日重大用款業務的事先申請機制和緊急業務處理機制。今后凡是面臨重大節假日前,總部應當要求各下屬企業提前申請大額資金使用計劃,并提前安排資金使用批準手續。如果由于沒有預見到此類需求而發生緊急事件,則應當采用緊急用款批準程序,從提高為下屬企業服務的角度解決此類問題。
事后各方對此均感到滿意。本案說明,審計人員通過提供管理咨詢的方法參加企業日常管理活動是其切入業務的主要方法。
【案例4】
絲毫不介入業務的內部審計,其獨立性原則并不能得到真正的維護
某公司管理層為執行上級規定,在企業內部成立了內部審計部,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內部審計準則為審計部門規定了具體的職責。但在實際日常工作決策中,片面理解維護內部審計獨立性原則,限制審計人員介入日常企業管理活動。安排到審計部的人員也基本上都是一些在財務部門表現不佳或業務能力不強、面臨退休的財會人員。
簡言之,內審部門在這個企業里就是一個聾子耳朵――擺設而已。公司管理層通過費用控制、人員安排以及散布內審無用論等各種手段限制內審人員的工作。久而久之,全公司的其他部門和業務人員誰都不將內部審計放在眼里,甚至連內審人員自己也認為自己在公司里就是一個閑差。企業的各種重要管理信息基本對內審人員屏蔽,審計監督只是一句空話。內審人員的工作就是象征性的編制一個審計計劃,日常審計也基本上是走過場。由于信息缺乏,工作能力有限,要么發現不了問題,要么發現問題后也不敢揭示。一切按單位主管的意見辦理。有時甚至成為單位領導之間相互爭權奪利和打擊報復的工具。在這樣的企業里,發生潛在的管理和舞弊風險也就毫無懸念了。
這種案例在過去的許多企業里并不罕見,這里的內部審計雖然在表面上做到了審計獨立,但實際上卻完全違背了設立內部審計的宗旨。
以上所列舉的四個案例從幾個方面介紹了企業應當如何把握內部審計獨立性原則。敬請讀者朋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