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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

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第1篇

比如說,甲故意撿起一塊石頭砸向鄰居家飼養的狗,狗掙脫繩索,沖向甲將其咬傷,則甲便要對自己故意狗的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負責,不能請求狗的主人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要求得到賠償。在“北京流浪貓傷人案”中,肖女士雖出于愛狗心切,但是其對自己追趕流浪貓并將其踢飛是有相應的意識和認識的,其行為表明她對流浪貓的傷害行為是出于故意的意思表示。肖女士的主張和一審法院的判決都認定喬女士是該流浪貓的飼養人,但喬女士是否真的符合飼養人條件我們在此先不做探討,后面會做具體分析。為方便此處的討論,我們暫且假定喬女士符合飼養人條件。那么,即使如此,在本案中,喬女士也不應對肖女士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從案件事實可以判斷,肖女士的主觀過錯已經屬于故意的范疇,即她明知流浪貓在受到其踢打的情況下會有反擊傷害其人身安全的危險性,仍作出踢打流浪貓的行為舉動,已經符合《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所規定的“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之免責條件。故在此情形下,不論喬女士是否是該流浪貓的飼養人都不會有承擔責任的可能性。假設肖女士對于流浪貓傷人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主觀上故意之過錯,只是具有主觀上重大過失或者一般過失或者根本沒有任何過錯,在這些情況下就需要由其他責任主體來分擔或全部承擔肖女士所遭受的損害。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可知,在被侵權人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其后果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而在被侵權人對損害結果只有一般過失的情況下,應該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全部責任。具體到“北京流浪貓傷人案”中,在此情況下,到底哪些人可能成為責任承擔主體呢?后文對此展開更進一步分析。

二、投喂者承擔侵權損害責任的分析

筆者認為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關于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相關規定得以適用的前提是,該致害動物屬于飼養動物,即為有固定的管理人或飼養人看管飼養,那么其飼養動物之人損害之責任的可能承擔主體為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這里就涉及到如何理解“管理人”這個概念?《德國民法典》第834條中規定,即“以合同為動物占有人承擔動物看管的實施的人”應承擔動物損害的侵權責任。從法條不難推斷出管理人承擔管理飼養動物義務的基礎是飼養人與管理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該合同的性質可以是借用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租賃合同或其他合同。在我國,根據參與立法的人士的解釋,管理人應指實際控制和管束動物的人,管理人對動物不享有所有權,而只是根據某種法律關系直接占有和控制動物。那么投喂者是否屬于飼養人這個范疇便是其應否承擔損害責任的關鍵所在。筆者認為,應分以下三種情況去確定投喂者的責任承擔問題:第一種情況,投喂者將小區里流動的特定流浪貓帶回家,進行定時定點的喂食,之后再放其在戶外活動。這種行為已然在事實上形成了一種投喂者對于流浪貓的占有,即投喂者已經成為了該流浪貓的新主人、新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此時該投喂者已經取代了該流浪貓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地位,并對該流浪貓具有了一定占有的意思和事實上的管領和控制。此時如果發生該流浪貓傷人的事實,則應由該新的飼養人承擔相應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種情況,投喂者沒有把流浪貓帶回家,只是在小區內公共區域對某特定流浪貓進行長期定時定點的喂食。在此種情況下,相對于流浪貓來說,其實投喂者已具備了一種事實上的準飼養人的身份,但這和上述第一種情況是不同的,這是因為投喂者這種定時定點對某特定流浪貓喂食的行為會導致該流浪貓對這種行為形成一種生活習慣。流浪貓本身具有人身攻擊性和不易控制性,它本身就是一種危險源,投喂者的行為導致了小區內公共區域中這種危險可能性的增加,該投喂者應對此種危險后果有一定的預見,并應采取相應的積極的措施以防止這種危險的發生。否則,如果發生流浪貓傷人事件,根據《侵權責任法》的一般侵權行為構成理論,該投喂者則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因其不合理的先行行為引起了小區公共區域不合理的危險性的增加。第三種情況,投喂者非長期定時定點地喂食某特定流浪貓,只是對小區的流浪貓進行偶爾的非定時定點的投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流浪貓傷人事件,該投喂者對被害人的損害結果應不承擔任何責任。此時,該投喂者的行為既不構成一般侵權,也不屬于特殊侵權行為。“北京流浪貓傷人案”中喬女士的行為即是屬于第三種情況。喬女士只是出于愛心對小區里的流浪貓進行偶爾投喂,她并沒有將某一只或幾只流浪貓帶回家收養予以占有,未形成新的飼養人關系;也沒有在小區內公共區域定時定點的喂食某特定流浪貓。她的愛心投喂行為并不構成《侵權責任法》中的特殊侵權行為或一般侵權行為。因此,即使發生小區流浪貓傷人事件,喬女士也不應該對被害人所受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所以筆者對該案一審和二審的判決都不予認同。

三、其他可能的責任主體分析

其實,當我們在分析小區流浪貓傷人之責任承擔主體的時候,不可忽視小區物業公司的責任問題。為了保護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小區物業公司應當認真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小區環境管理義務和安保義務,盡職管理好小區內的公共部分,當然也包括小區內的流浪動物。如果該物業公司沒有盡職履行義務,根據國務院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該物業公司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責任可以是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物業服務企業作為公共場合的管理人,所以小區業主也可以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7條的相關規定,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現實生活中,存在一種情形,即對流浪貓傷人的損害結果既沒有被侵權人的主觀過錯,又沒有投喂者侵權行為,此時我們可以把視線轉移到物業服務企業上來。物業服務企業與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簽訂的服務合同通常都會包含保障小區環境清潔衛生和安全的相關條款。物業服務企業應保證小區內不受流浪貓的騷擾,小區的清潔衛生不因流浪貓的隨地大小便和翻找垃圾箱而遭到破壞,小區內不應放任流浪貓傷人這種不合理的危險性的存在。

四、結語

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第2篇

此前,除了關注流浪狗、流浪貓等問題,她還曾經參與阻止了北京引進美式和西班牙斗牛項目、建設華北最大狩獵場、加拿大海豹制品進口中國等等國際動物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工作。

秦肖娜介入養狗問題,最早還是在上世紀90年代初。當時,北京出臺了較為嚴厲的養犬管理規定,引發持續數年的爭議,一直到2003年終于進行了修改。如今10年過去了,新的養犬管理辦法即將出臺。

北京的犬只管理問題到底關節何在?秦肖娜日前接受了本刊的采訪。

第一部養犬條例的前前后后

《瞭望東方周刊》:北京市出臺關于養犬的規定已有近20年,它的過程和趨勢是怎樣的?

秦肖娜:說起北京的養犬管理法規,是從1994年開始的。90年代以后,北京養犬越來越多。當時北京是不允許養狗的,一經發現就上門打死。有的就在大街上打。這種打狗行為引起國內國外的質疑。1993年北京第一次申辦奧運會,以當時北京市委書記為團長的申辦代表團出去,常被媒體質問北京市打狗的問題。這樣,北京就想出臺一個法規,立法的目的其實還是限制養狗。如果不遵守這個法規,狗就要打掉。這樣,其實打狗就有法律依據了。1994年9月至10月,全社會大討論是不是允許養犬。在這個基礎上,制訂了《北京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它是北京市第一次對養犬立法,也是全國第一個。

這個法規存在一些問題。其中有一些規定并沒有考慮上位法的相關規定。比如說收費的問題,發生爭執后的處理,還有養犬人的合法權益,沒收、收容的犬只管理等等。收5000元登記費和每年2000元注冊費的根據是什么?當年5000元錢是不少的錢,一般老百姓交不起,那就打你的狗,這是為了使打狗合法化。因為當時社會上許多人,是非常反對養犬的。我們主張人權,不主張狗權。等等。

這個條例在全國起了一個帶頭作用。后來廣州收1萬塊錢。這就是用高收費的辦法,達到減少養犬的目的。但是這個管理法規出來以后,養犬的人越來越多,而且都不交費。

當時這個政策的出臺,提議案的是北京百貨大樓賣襯衫的售貨員,是北京市人大代表。據她說下夜班她被狗嚇到過。當時主流媒體也在大力宣傳狗的害處,如:“養狗、養貓是資產階級行為,喪志,有錢人才養狗”,“狗在時期幫助日本鬼子,是狗奸”,“狗毛也帶狂犬病菌,空氣也傳染”等等言論都出現在主流媒體上。

但是,也有相當多的居民反對打狗、高額收費等做法。我當時在北京電視臺,就這個題目做過專題。在市政協討論時,幾乎所有的委員都反對。在市人大,當時也是一半對一半的意見,爭議非常大。希望能夠寬容對待動物的,基本上都是知識分子,學者、資深媒體人。盡管有不少人反對,當時還是通過了這個規定。

干部在轉變

《瞭望東方周刊》:后來為何能夠得到修改?

秦肖娜:這個規定出臺后爭議很大。我們每年都通過代表委員們向人大、政協提案。由于法規一直都沒有修改,還是年年打狗。這損害了北京的國際形象和社會安定。我們非常焦急和憂慮。

2001年,我鼓了好大的勇氣,向當時的市委書記反映了收狗費的問題,因為這是突破點。這位領導后來到全國政協當領導。我在一個活動上見到他,反映說收5000塊錢管理費。他反應的第一句話讓我很感動。他說:“這么高的費用!老百姓能交得起嗎?”我說,“是啊,交不起就打狗。”我說因為這個問題,影響了我們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官員的形象。他說,這個事得調研一下。

到了“十一”之前,又是全市打狗。2001年9月下旬,有家報紙在第一版登了一幅幾乎整版的照片,一個警察拿著棍子打狗,一個“小京巴”躲在車輪后面。標題是《北京開始治理違規養犬》。一個志愿者連夜送給我,我很氣憤也很郁悶,社會各界人士呼吁了這么多年,就一點都沒用嗎?就在報紙的白縫那兒寫了幾個字,“書記,請您閱,這是對我們北京市工作的表揚呢,還是批評?百姓說,現在我們就是綁票,不給錢就撕票。”然后簽了我的名字,第二天就送給他。我記得當時是禮拜天上午,他馬上就說,星期一讓秘書處理這件事。過了“十一”就開始了全市的調研。

北京市法制辦就在各區、街道辦事處進行調研、座談,聽取各方面意見。我參加了西城區月壇街道的討論,當時居委會的一個老太太的發言給我留的印象非常深。她說:“收這么高的費用,我們不知道這費用哪去了。把這些錢給我們一些,肯定比現在管得好。”

這筆錢一年大概能收多少?2001年我們協會和市政協的一個副主席、一個老主席,還有市人大的領導,以及一些政協委員一共十多個人,到公安局養犬辦去調研。收的錢都用到什么地方了?每年人大、政協委員都在質詢這個問題。那天,在我們的追問下,當時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犬類管理科科長說,2000年是1億8千萬。

《瞭望東方周刊》:從剛才的故事看,城市管理者對于養犬管理的看法產生了很大影響?

秦肖娜:是這樣。城市的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城市管理者是否具有人文關懷理念,這也決定著有關政策。

同志當市長的時候,兩次批復了我們協會的報告,最后由北京市財政撥出一部分經費資助民間組織和個人給流浪貓做絕育。這在全國是首例,開了好頭。在國際上增加了北京的美譽度。

有人文關懷理念的領導,和他溝通,他會理解。過去春秋兩次例行投放毒鼠藥,在水、土中的積累污染環境,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毒鼠藥也和兒童患白血病直接有關。我們在這方面與領導溝通過并提了建議,領導很支持。市衛生局從2008年已經接受我們的提議,不再外環境撒放毒鼠藥了。這次修改養犬法,我寄予希望和期待。

民間組織應參與養犬管理

《瞭望東方周刊》:這次養犬管理辦法修訂的焦點是什么?

秦肖娜:焦點是以什么樣的理念來主導修改。我們首都愛護動物協會剛剛給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寫了一個報告,因為聽說目前這件事情是委托給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在做。交給第三方機構去做,我不反對。但是制訂一個動物管理的法規,不是純粹從法律上講,還要符合北京這個世界城市管理理念,具備關于動物的專業知識和懂得動物福利。要懂具體操作的空間。比如,規定成年狗超過35厘米就不準養,這顯然是不夠了解動物常規知識的人決定的。因為狗有沒有進攻性不在于大小,比如我們用的工作犬都是金毛之類的大型犬。我們希望這次法律修改,一定要更新理念。

還有,收登記費1000元,根據是什么?依據是什么?90年代是一拍桌子說5000,后來幾個人大代表在一起說5000太多,就1000吧。修改管理法規,要有理性的、對社會負責任、沒有利益關聯的社會公益組織參與,可能會增加客觀性。我們已經提交了一份參與法規修改的申請書。

《瞭望東方周刊》:按現行法規,養犬管理由公安機關負責,對此您是怎么看待的?

秦肖娜:由公安局來管狗還是有些問題。因為90年代時想要消滅北京城里的狗,用很強勢的辦法就是讓公安機關來管。

這個辦法制定出來后,全國又都在學,形成了一種慣性。其實公安機關是強制性的機構,在不違法情況下,公安機關就不用出來管。我們目前在河北省威縣嘗試把狗的收容等功能交給民間組織,南京也在這樣做。民間組織不用那么多的費用;第二個,民間組織有動物福利的理念和常識,就會做得更好一些;第三個,民間組織有公開性,是透明的,大家誰都可以監督;第四個,民間組織有熱情,都是志愿者,都是自己的時間、金錢來做這件事,有社會責任感,能杜絕政府做這件事的一些弊端。我們一直在呼吁把狗收容交給民間組織,狗的登記可以暫時由公安部門負責。現在養犬人的素質是不一樣的,在目前階段,用公安部門登記還是應該的。但是收容,應該由政府支持民間組織來做。這樣做對政府有好處。

管理不好容易引發社會矛盾

《瞭望東方周刊》:對于政府部門來說,養犬管理到底意味著什么?一筆比較巨大的收入?一種負擔?抑或是一種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

秦肖娜:養犬管理應該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個內容,出發點應該是預防疾病,保護民眾的身心健康。目標是促進社會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人與動物和諧。這就需要有一個從和諧出發的管理辦法。一個主導思想就是約束人的行為,包括養犬的和不養犬的人的行為。人的不文明行為在各個領域都存在,與動物沒有關系。養寵物就像醉駕與車沒有關系一樣,所以一定要約束人的行為而不是消滅動物。

《瞭望東方周刊》:現在有一個問題是,很多市民也反對養犬。或者說,確實因為別人養犬干擾了他們的生活,如何尊重他們的意見和權利呢?

秦肖娜:養犬引起鄰里糾紛和其他原因引起的糾紛是一樣的。目前社會轉型,民眾各種價值觀交錯也反映到養犬的問題上來。

矛盾是雙方的,我們的社會需要對人寬容,也需要對動物的寬容。除了極個別的情況和故意縱狗咬人外,動物一般都不會主動進攻人。我們的社會缺乏和動物相處的善意和常識。我們曾介入過一個案子,就是崔美善老師因管理院子里的流浪貓被告上法庭。原告見到院里的貓狗就會感到對他有威脅,甚至有棵桑樹也覺得有威脅,就去砍掉。十幾年來一直為這些事打官司鬧糾紛。只有大多數人知道為別人著想了,社會才會和諧,我們每個人才會安寧。這不光是對養犬人說的。社會急需公民意識教育和善良教育。

《瞭望東方周刊》:現在由于城鄉結合部改造等原因,導致城市流浪狗數量激增,對此您有什么建議?

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第3篇

[關鍵詞]遺棄或逃逸動物;致人損害;侵權責任

一、遺棄、逃逸動物致害責任的構成要件

從民法上侵權責任的一般理論來看,動物致人損害的構成要件為:須是飼養的動物;須有動物的加害行為;須有損害的發生;動物的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須存在因果關系。對于遺棄、逃逸動物,除了滿足動物致害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外,還包括兩個要件:須為遺棄或逃逸的動物、須在遺棄或逃逸期間致害。

“遺棄”,包括拋棄和遺失。對于被拋棄的動物,可以視為原飼養人或管理人放棄了對動物的所有權,而遺失的動物,則認為是原管理人或飼養人暫時喪失了對動物的占有,所有權仍屬于原主人。“逃逸”,是指飼養人或管理人非基于本意而喪失對動物的占有。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有新的占有人重新占有動物的情形,一般認為動物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仍屬于原所有人或管理人。

遺棄或逃逸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的確定還具有時間的特定性。這一損害必須發生在動物逃逸或被遺棄期間,如果遺棄或逃逸的狀態消失,則責任主體的確定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二、遺棄、逃逸動物致害的責任主體

動物逃逸或者是被遺棄的情況也就是動物與其管理人或飼養人的占有相脫離的情況。按照危險責任的控制理論來說,在所飼養的動物與其管理人或者飼養人相脫離的情況下,危險責任分配的確定分為兩種情形:基于管理人或者飼養人真實意思的脫離和非基于管理人或者飼養人真實意思的脫離。

(一)動物基于管理人或飼養人真實意思的脫離情形

所謂動物基于管理人或飼養人真實意思的脫離情形,就是指管理人或飼養人按照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使所管理或飼養動物離開原管理人或飼養人的管理或控制的情形。這種情形主要就是原飼養人或管理人對動物的拋棄。動物的管理人或飼養人拋棄所飼養的動物,表面上使得動物成為了無主物,但實際上,使動物處于一種“流浪”的狀態,從而導致其在此期間對他人造成損害,究其根本是由于原管理人或飼養人的拋棄行為所致,應當由原飼養人或占有人承擔侵權責任。另外,如果是將帶病的所飼養動物拋棄,那么拋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因為這種行為是一種直接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因此,仍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被原占有人拋棄的動物之后又重新被人占有,在發生損害結果時責任主體應當如何確定?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即直接由新占有人承擔,實際并不然。判斷新的占有人是否應當成為責任主體,主要是判斷新的占有人是否利用動物,實際的享受動物之利益,如果新的占有人事實上支配動物,為自己的利益使用動物,即滿足了動物致害責任主體的兩個要素,就應承擔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如果新的占有人占有流浪動物,是出于為他人管理動物的目的,并不使用動物以享受動物之利益,也就是法律上的無因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動物的新占有人承擔過錯責任,動物的原所有人或占有人承擔嚴格責任。

(二)動物不是基于管理人或飼養人真實意思而脫離的情形

動物不是基于管理人或飼養人意思而脫離,可能會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因侵權行為而非法占有他人管理或飼養的動物。這里所指的侵權行為主要是通過搶奪或者盜竊等手段奪得他人管理或飼養的動物的情形。對于非法占有人(比如偷盜的人)能否成為動物的管理人或飼養人,理論上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為:侵權責任法上的動物管理人或者飼養人是指以合法的根據管理或者飼養動物的人。另一種觀點認為:雖然為非法占有,但是由于其實際占有或管理動物,那么其就能夠成為動物的管理人或者飼養人,其理論依據是“誰能控制危險,誰能受益,誰就應承擔責任”。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因為動物致害責任主體應具備的兩個要素皆是從事實層面來說的,竊得動物之人在法律上雖是無權占有人,但是其直接控制動物,享有動物之利益,是符合動物致害責任主體的要素的,因此被盜動物致害時應由竊得動物致人承擔責任。

2、自行脫離原管理人或者飼養人的動物。這種情況下,依據被管理或飼養的動物是否已被其他人控制的情況分為兩種情形:存在新占有人的情況上文已詳細羅列,下面主要來分析不存在新占有人的情況:如果是一般的家禽、家畜或家養動物等逃脫后成為流浪或者無主動物的,原管理人或飼養人仍應承擔責任。如果是馴養的野生動物回復到野生狀態下傷人的,因為馴養的野生動物回歸自然后已經重新成為野生動物,動物的原管理人或飼養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而應當按照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規則來處理,但是該動物逃逸后,原管理人或飼養人仍然負有設置或公告警告標志的義務,如果未盡到此類義務,還是不能免責。

三、總結

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設立可以說為動物侵權的責任確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其難免會有疏漏與不足,例如第82條的規定。本文通過對遺棄、逃逸動物致害責任的分析,最終詳細確定了責任主體,希望對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的解決盡綿薄之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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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第4篇

3月1日下午3點,北京建外SOHO的一間素食餐廳,達爾文自然求知社、世界農場動物福利協會、中國動物保護記者沙龍等組織正在舉行聯合新聞會,“抵制全球最大鵝肝醬廠落戶鄱陽湖”。鵝肝在生產過程中因為必須使用“強飼法”,涉嫌虐待動物,在不少歐洲國家已經被禁止生產,美國加州更是不允許鵝肝的出售。

在中國動物保護記者沙龍聯合發起人張丹看來,中國沒有鵝肝醬消費的傳統,這個項目不過又是一次西方將其血腥動物制品向中國傾銷的最新案例。三年前,張丹與媒體同仁發起成立了中國動物保護記者沙龍,正是鑒于媒體對動物議題的報道存在很多問題。“幾年前,媒體對動物太不了解、太不關心,常常連報道的立場都是有問題的,很少有媒體能主動去做關愛生命、善待動物這樣的正面引導,能看到的報道或新聞全是小區里養狗的和不養狗的掐起來了,狗咬了人了,或者狗被下毒了,或是喂流浪貓的和恨流浪貓的小區居民發生沖突,都是這樣的新聞。如果媒體對與動物有關的問題的了解都這么局限,怎么能指望他們通過他們的平臺傳播正確、先進的理念、信息給民眾和政府呢?”

“經過幾年的實踐和摸索,我意識到自己最擅長的可能不是在一線直接救助流浪動物,身體不算強壯,又沒車,抓貓的技術也不好,有很多人比我適合做這個工作。但是我多少還能寫點東西,還有些媒體和社會各界的資源,所以就開始把動保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動保記者沙龍上來。流浪動物救助方面的工作當然還在繼續做,但我選擇跟做得出色、理念一致的志愿者合作,他們在前面做,我則在后面力所能及地予以支援。”張丹是一家知名國際媒體的資深編輯,2003年從關注城市流浪貓開始,慢慢將生活的重心轉移到動物保護上面來。她家里目前收養了25只貓。“我不喜歡‘寵物’這個詞,這是人類對我們的動物朋友居高臨下的稱謂,一個‘寵’字,今天寵明天可以不寵,始亂終棄的故事太多太多。我們所大力提倡的是以領養代替購買,做負責任的主人,一旦選擇終生負責,不離不棄一生相伴。這些一只一只救回來的小天使,每只都有一個悲慘的故事,都曾遭到人類的虐待和遺棄,但它們仍然不失對人類的寬容和善意,在它們面前,我們只有慚愧和感恩。它們給了我太多感動、啟迪、慰藉和快樂,所以實際上不是我們救助了它們,而是它們救贖了我們人類的靈魂,能夠得到它們無條件的信任是幸福的。出門時我的衣服上經常有貓毛,我說這叫天然的‘貓毛大衣’。”

“2004年大興要建亞洲最大的斗牛場,引進原汁原味的西班牙斗牛。我們知道的時候已經進行到相當階段了,大興方面已經跟西班牙最大的斗牛公司簽了合同,幾乎都要建好了。最后硬是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強烈呼吁把這個項目停了下來,莽萍、李小溪、秦肖娜等多位先驅為此做出了了不起的貢獻。所謂斗牛是把人類變態的娛樂完全建立在動物的恐懼和痛苦之上,完全違背動物的天性和意愿,絕對不能接受。”根據公開報道,北京大興原準備按照西班牙斗牛場的模式建造一座有3000座席的斗牛場,牛也是從西班牙進口的純種斗牛。西班牙斗牛表演以殘忍的人為方式先激怒公牛,最終將其刺死收場,歷來遭到動物保護主義者的反對,西班牙本土的加泰羅尼亞地區已經從今年1月1日起禁止斗牛。

去年上半年,又爆出美國西部牛仔競技準備在國慶長假期間登陸國家體育場鳥巢表演,遭到68家中國動物保護組織和主要國際組織的強烈反對。相關組織認為,脫離了傳統農牧生產活動的美國西部牛仔競技,因金錢刺激的商業化發展早已演變成摧殘動物、追求感官刺激的殘酷活動。

而抵制加拿大海豹制品的項目,張丹已經做了將近三年。“以前也不時看到加拿大虐殺海豹的報道,比如美國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國際愛護動物基金等都會定期發來郵件,告訴他們在全球的支持者,大屠殺還在進行。每年都有幾次會收到那樣刻骨銘心的圖片和視頻,殺手拿著大棒,帶尖勾的,高高地舉起,冰面上的小海豹,一攤血水。其血腥殘酷我一直是知道的,但是從不曾想到過會跟我們有什么直接的關系,以為我們所能做的也就是在國際組織的公開信上簽名聲援而已。但是加拿大海豹販子居然把海豹制品賣到中國來了,居然開了那么大的時裝秀,就在我們眼皮底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張丹指的是2010年1月,加拿大海洋和漁業部長高調來京參加中國國際裘皮皮革制品交易會,并在會上舉辦海豹皮毛時裝秀。“他們自己的海豹產業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日益衰落,于是就想賣到經濟飛速發展、老百姓錢包日鼓的中國來了。繼美國、歐盟等地區之后,今年初俄羅斯已經明確禁止進口加拿大海豹制品,現在全世界都看著中國。中國沒有消費海豹制品的傳統,他們卻想要無中生有地培育出一個大市場來,所以加拿大政府第一次來參加皮毛展,就在北京和廣州搞了兩次培訓會,教中國人海豹肉怎么吃、海豹皮怎么用,盤算得好著呢。他們連續幾年來參加中國國際皮毛交易會,我們就到加拿大海豹制品展臺前發公開信、拉橫幅,就算是抗議吧,告訴加拿大和全世界,中國人民不歡迎海豹制品。”

“去年加拿大方面宣稱已經就海豹制品的進口與中國質檢總局簽署了市場準入安排,他們的海洋和漁業部長回去就大肆忽悠表功,聲稱已經把中國市場的大門打開了,從現在開始海豹制品可以大張旗鼓地賣到中國去了。實際上我們同質檢總局等政府相關部門第一時間溝通過,根據我們的了解,這份市場準入安排尚不具有法律效力,離生效還遠。不乏這樣的先例,有的項目在簽署了市場準入安排后,一年、五年甚至十年都沒批,甚至最后不了了之。其實加拿大政府每年在海外推銷海豹制品是要花納稅人很多錢的,還不如拿這些錢給獵殺海豹的人轉型,那些海豹獵人本來也并非以此為生,他們是漁民,一年只有2到3月間可以獵殺海豹,其他時間都靠捕魚為生,我看到的數據是,海豹收入最高不超過其總收入的5%,全國一共才幾千人干這個營生,所以要轉型是很容易的。非常清楚的一點是,加拿大政客就是為了拉傳統海豹獵殺地區的那些選票才不遺余力地支持日薄西山的商業海豹獵殺業的。前不久加拿大總理哈珀訪華,我們全國的動保組織給他和加駐華大使分別寫了公開信,提醒他們不要錯誤地估計形勢,中國人民不可欺不可辱,不要為了海豹制品這個幾個蠅頭小利而影響加中傳統友誼和經貿關系的大局。”

“從我們的角度來說,絕對不會因為取得了一些成績就松懈停止,我們一定會繼續堅定地做下去,直到中國政府明確宣布不進口加拿大的海豹制品,我們才會把精力轉到別的項目上。相信我們的政府一定會順應民意和世界潮流,作出對所有海豹制品說不的正確決定的。”

張丹說:“不可否認,我們中國虐待動物程度之深和范圍之廣都極其嚴重,光是吃貓吃狗、活熊取膽、動物表演的問題等就已經太多太多了,現在又橫加給我們這么多外來的虐待動物的問題和項目,大家都很辛苦。但大家從阻擊西班牙斗牛和加拿大海豹制品的戰役中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信心,我們自己都覺得有時間一定好好給自己開個總結會和慶祝會鼓鼓勁,雖然只是階段性的勝利,但也已經是歷史性的了。”

采訪之后第二天一早,張丹將飛往到上海參加一檔電視節目的錄制,是關于活熊取膽的辯論性節目。毫無疑問,反對活熊取膽企業歸真堂上市、徹底取締活熊取膽,是她進入2月以來的重中之重。

Q= 《旅伴》

A= 張丹

Q:這次活熊取膽事件為什么引起社會這么大反應?

A:就我記憶所及,在我們國家,跟動物有關的議題,從來沒有像這次這樣能吸引全社會各方面的密切關注和熱烈爭論,成為最主流的話題。和吃貓吃狗等涉及動物的議題相比,這次有點一邊倒。如果說討論吃貓吃狗爭論特別大,這次則只有那個既得利益鏈條上的一方支持和力挺,社會上則一邊倒地反對。我把它叫做全社會的善惡大PK,因為它不是孤立的一個企業上市不上市的問題,我們針對的也不是歸真堂一家企業,我們之所以堅決反對是因為它一旦上市,給中國股市帶來的示范效應太惡劣了,只要能賺錢就沒有道德底線了。

Q:活熊取膽被證實不是中國的傳統,那么在世界各國有沒有這樣的文化差異,比如有的民族有吃狗肉傳統,但對于其他人來說可能就是不可接受的事情,如何看待這種差異?

A:活熊取膽也好、吃貓吃狗也好,最可恨的是他們都是打著傳統的幌子,好像一戴上這頂帽子就沒有人敢動他,一動他就說你反傳統,每當利益方需要的時候就把傳統牌打出來,簡直是綁架了傳統。傳統也分優秀和糟粕。唐代醫圣孫思邈早就還說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古代圣賢都不用生命入藥,所以說活熊取膽哪里是什么傳統?而且傳統也是要與時俱進的,總書記非常英明地指出:“要全面認識祖國傳統文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使之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協調,保持民族性,體現時代性。”我覺得說得特別好,我們要貫徹執行啊!人類都有最基本的價值判斷,如果說回到幾十年、幾百年前的物質匱乏年代,今天看來絕不應該食用的某些動物當時可能是很重要的食物來源,但現在是不是不吃它就要餓死?現在的物質生活已前所未有地極大豐富了,人類可吃的食物已經太多太多,難道一定要吃狗貓這樣的伴侶動物嗎?它們是與人類關系最密切的動物啊。奧運期間我們國家也下令曾禁食狗肉,說明人們也知道是非廉恥,但是奧運過后為什么又解禁了呢?很費思量。

Q:那是否意味著貓、狗這樣與人類關系密切的動物相比其他動物擁有更多“特權”?

A:在這個遠遠不完美的世界里,現有的秩序就是這樣,我也覺得這是很糾結的事情。動物分成不同的種類――伴侶動物、農場動物、工作動物、表演動物、實驗動物等等,每種動物的命運都堪虞,都亟須得到關愛,但相對而言與人類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貓、狗得到的關愛會更多一些。我們呼吁善待所有動物,反對虐待和虐殺動物。對我們來說,經常被問到,你是小動物保護協會的嗎?我特別不喜歡“小動物”這個詞,就跟不喜歡“寵物”一詞一樣,為什么要人為地設限呢?今天活動的主題是反對鵝肝醬,鵝的個頭兒不算大,那熊能算小動物嗎?反對活熊取膽可是最近一個月以來最最重要的項目。我們關懷的是所有的動物,所有形態的生命。

Q:人有利用動物的合理性嗎?

A:首先我不同意動物是人類可以利用的資源的說法。“資源”這個詞,正如“傳統”一詞,都是人類中心主義的集中體現。之所以有所謂的“動物福利”,這是在人類主宰的社會里不得已弄出來的東西,它的前提是同意把動物視作人類可合理利用的資源,但在這個過程中反對給動物施加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動物福利”這個詞是英文的直譯,實際上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動物最底線的生存條件”,比如免于饑渴、免于痛苦等。在目前的社會發展階段,大部分人都認可人類可以吃動物、穿動物、用動物,如果讓我用特別直白的解釋就是:讓它們活著的時候稍微活得好一點,死的時候別死得那么慘。動物權利則是完全不同意把動物視作資源的。我知道我生活在現實世界里,保護動物要從反虐待、從動物福利做起;但我自己心里當然是堅信動物權利主義的,那是我們最終努力的方向和目標。這些舶來的詞也許不好聽,我只能說從我自己做起,盡量做到我的消費鏈條和生活方式里不含有動物制品,但是我不反對人家合理使用,只是不要虐待、虐殺,我想這會是現階段大多數人的共識和做得到的事情。

Q:你也一直在呼吁《動物保護法》,現狀到底如何?

A:我們常說,所有動保人都患了《動保法》饑渴癥。其實我們都深知,《動保法》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法卻是萬萬不能的,要不然即使把虐貓、虐狗者人肉搜索出來也拿他沒轍啊。我們所有努力的根本就是立法,每年都會積極地聯絡民意代表遞交有關《反虐待動物法》及其相關的提案和議案,除了我們還有其他很多人也在為此努力。動物保護立法最主要還是政府得下決心,民間呼吁這么多年,專家建議稿也出來了,因為動物問題所發生的沖突也越來越多,我們卻無從得知政府的想法和計劃究竟是什么。出臺《反虐待動物法》或《動物保護法》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選擇,世界上100多個國家都有動保法。只是如果我們足夠努力、戰略戰術也正確的話,這一天可能會快一點到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之努力。

加拿大捕殺海豹 在加拿大,捕殺海豹合法,每年春天是獵殺海豹的季節,海豹獵人會手持木棒或斧頭,走近海豹當頭一擊,在不確定海豹是死亡或昏迷的狀態下剝掉海豹皮。被獵殺的海豹一般僅12天到3個月大,因為小海豹游泳技能還很不嫻熟,不愿離開冰面,更容易捕殺。2004至2006三年間,加拿大獵殺了近100萬頭海豹,即每出生3頭海豹就有至少1頭被殺。2006年,加拿大在圣勞倫斯海灣的冰川上獵殺了33.5萬只小海豹,是有史以來最高的捕殺配額。

鵝肝 食用鵝肝泛指鵝和鴨的肝臟。在自然界,鵝和鴨這樣的候鳥,在長途飛行之前會大肆進食,儲備能量。古埃及人早在四五千年前就發現它們的肝更加美味,就想方設法讓它們長肝。現代鵝肝生產中,為了使鵝肝變大,必須依靠人工進行強飼法飼養。所謂強飼法,就是當動物被飼養到10到14周時,將其放入強飼的籠子中。用長20~30厘米的管子強行捅入食管,每次灌入約450克玉米飼料,每天灌2至3次。在強飼過程中,經常會發生過由于操作不當導致鵝的喉管爆裂。強飼的鵝有可能患上脂肪肝、肝破裂、甚至是肝性腦病。經過強飼法后的鵝肝體積是正常鵝肝的10倍,每年有8200萬只鴨子和70萬只鵝用于鵝肝生產。

西班牙斗牛 西班牙斗牛過程其實很簡單,就是先把公牛惹怒,然后,兩名身騎高頭大馬的刺斗士,手持長矛,直刺牛背,把牛背刺得血流如柱。接著兩名梭鏢手將帶彎勾的梭鏢準確無誤地插入正在流血的牛背處,每次兩鏢,共投三次。最后斗牛士出場,他先把公牛累得筋疲力盡,再由殺牛手舉起長劍直刺牛的心臟,公牛頓時鮮血噴涌,倒地而斃。

關于流浪動物的問題范文第5篇

關鍵詞:閱讀分類;挨家串戶;點點落實;聯點結合;整體有效

我們說,一個人的品格、氣質、個性、胸懷、才智、能力都與閱讀有關。我們中華民族的思想、情感、文化、知識、經驗和希望,都在文章里得以體現,學生通過閱讀去思索、去體驗、去感受、去想象,那一定受益匪淺。正像作家曹文軒所說:“在閱讀中,我們獲得了更多關于這個世界的精義、神髓與真諦。”

我們知道,人類的學習有不同的類型,不同類型的學習結果、學習過程和有效學習的條件也不同,必須根據不同類型的學習規律進行教學過程和教學方法的設計以及教學結果的評價。

20世紀60年代,美國著名學習與教學心理學家R.M.加涅也明確認識到,人類學習現象極其復雜,不可能用一種理論解釋全部學習現象,必須對學習做分類研究。

而我們小學生的性格發展規律也是從形象、片斷、模糊向著越來越正確、完整地反映現實的方向發展的。據此,我們語文教師在閱讀教學中不妨分塊、分類進行傾向性教學。我們把整個閱讀教學看作大家族,要了解這個家族,我們必須挨家串戶去走訪、深入探訪,這樣才能掌握整個家族的特色。

一、探究標點符號在閱讀文章中開花結果之家

在閱讀教學《時光老人和流浪漢》短文時,可以設計填空題:

在下列短文中的空白處填上適當的標點符號。

一個流浪漢嗚嗚地哭著。時光老人問()你是誰()為什么哭()流浪漢說()我少時代打玻璃球()青年時代打紙牌()中年時代搓麻將()家產都敗光()如今我云霧山一無所有()我真后悔呀

時光老人看他哭得可憐,試探地問:“假如你能返老還

童……”“返老還童?”流浪漢抬起頭將老人打量了一番,“撲通”一聲跪下,苦苦哀求,“假如再給我一個青春,我一定從頭做起,干一番事業!”“好吧!只要你好好努力,你就能獲得真正的生命!”時光老人說完便消失了。

驚呆了的流浪漢低頭一看,自己變成了一個十來歲的少年,肩上還背著書包呢。

他想起自己剛才說的話,便向熟悉的一所小學走去。路上,看到幾個孩子正在玩玻璃球,他就覺得手癢了,也擠進去玩了起來。他仍然按老樣子生活,玩電子游戲、打麻將……到了老年,他又懊悔地哭了起來。正巧又碰到時光老人。他“撲通”一聲跪下,乞求時光老人再給他一個青春。

我做了一件蠢事()時光老人冷笑著()給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會得到真正的生命()

在這里主要練練雙引號的三種樣式以及分號、省略號等常見規律性的標點符號,讓學生感悟其中的用法與格式。

二、探訪詞意、句意明明白白之家

在這里先專門設計動詞的用法。

把下列詞填入括號中(掠、穿、卷、拂、撥、啃、啄、奔、砸、落、掃、淘、拉):

如果你問,那都是想象的聲音吧?我怎么聽不到呢?那么我再說清楚點吧:

你總聽過風吹的聲音吧?當微風()過樹梢,當清風()過明月,當狂風()過巨浪,當臺風橫越山嶺,你總能聽見些什么吧?

你總聽過動物吹的聲音吧?當小狗忙著()骨頭,小金魚用尾巴()水,金絲雀在窗沿唱歌,當兩只老貓在墻頭吵架,三只蘆花雞在()米吃,你總能聽見些什么吧?

你也總聽過水聲吧?當山間的清泉如一道銀箭()向溪流,當嘩啦啦的大雨()向屋脊,當小水滴清脆地()在盛水的盆子里,當清道夫清()水溝里的落葉,當媽媽開水龍頭

()米著煮飯,當你上完衛生間()水抽馬桶,你總聽見些什么吧?

三、探訪想象聯翩專練題之戶

在短文《雨》我們不妨設計兩題:

1.另一滴雨說:“我也落到還沒有花、沒有草的地方……”你能接下去把它心里想說的說完嗎?

2.如果你是雨,你想去哪兒?說說你的理由。

讀一讀:

它們從同一片云彩中落下來,一同飛翔了很遠很遠的路程。

在半空中,一滴雨問另一滴雨:“你要落到什么地方去?”它回答說:“我要落到有花有草的地方,讓花更紅,草更綠。”它接著也問:“那么你呢?”“我要落到還沒有花、沒有草的地方……”

挨家串戶教學的案例很多,還有層次段意、中心結構、優美詞句、詩句專題、問題解答、課外鏈接、朗讀語音等家家戶戶……這里不一一枚舉了。每類題型先進行菜單式的挨家串戶訓練,經過一段時間舉一反三的訓練,再進行跟蹤式的反復練習,又進行檢測式的調查,往后查漏補缺,最后通過一定量的訓練進行綜合練習,學生做題得心應手、津津樂道,閱讀水平明顯提高。這就是學生在大量的、多種家族方式的閱讀實踐中反復運用的閱讀知識和方法,逐步形成較強的閱讀能力的道理。

參考文獻:

[1]奧蘇?伯爾.教育心理學:認知觀點.佘星南,宋鈞,譯.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2]R?M?加涅.學習的條件和教學論.皮連生,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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