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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業園區基本情況
二、工業園區金融市場基本情況
工業園區金融機構情況(我不知道情況,讓你們自己寫)。截止2012年X月末,園區企業在全縣銀行各項存款余額XXXX萬元,比年初凈增加XXX萬元,增長XX%;各項貸款余額XXXX萬元,比年初凈增加XXX萬元,增長XX%。
三、工業園區金融市場存在的不足問題
工業園區企業發展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融資難,主要是工業園區剛起步,各方面建設有待加強,缺乏大型優勢投資項目,達到銀行放貸條件比較難。同時銀企結合不夠緊密,使得貸款難問題顯得更加突出,歸納起來有以下四方面問題:
一是金融機構對園區企業貸款營銷觀念不強,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后貸款權限上收,不少以中小企業為放貸對象的基層銀行有責無權,沒有相應的貸款激勵機制,難以調動信貸人員積極性,惜貸現象嚴重。
二是企業擔保形式單一,無法滿足企業銀行風險防范要求,多數中小企業缺乏流動性強、變現快的有效資產,符合貸款要求的抵押物相對較少,加之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意識淡薄,難以找到有實力的擔保企業為其提供擔保,使其難以融資。
三是部分企業內部管理不健全,財務經營管理比較混亂,會計報表資料不全,銀行很難了解企業經營的真實狀況,大多數不符合貸款條件。
四是銀企對接不夠,由于金融機構沒有建立與企業直接的面對面的信貸營銷機制,使部分優良企業不能得到銀行信貸的及時支持,由此出現了好企業、好項目銀行不一定發現,差企業、差項目,銀行又不能支持現象。
四、郵政銀行業務切入工業園區的幾點建議
根據我行對工業園區企業、項目的調查顯示,工業園區重點在建項目X個,總投資XXXX萬元,融資貸款需求XXXX萬元;有XX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要流動資金、技改擴建項目資金XXXX萬元,融資需求總額XXXX萬元,需要各金融部門予以大力支持,下面就郵政銀行業務如何切入工業園區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提升金融服務能力。郵政銀行一是要在工業園區設立二級支行,興建營業辦公樓,擴大營業面積,安裝了ATM、設立貴賓室、增加人性化服務設施,充實柜面人員,提高為工業園區金融服務的水平,增強郵政銀行在工業園區的社會影響力,打響郵政銀行的服務品牌。二是要加強對工業園區營銷工作的組織管理,成立園區營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與縣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入園企業的溝通協調,制定營銷策略和措施;組成業務宣傳小組,對入園企業宣傳郵政銀行業務產品;成立信息小組,對入園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收集市場、行業、政策信息,全面收集入園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金融產品的需求情況。三是要設計產品營銷運作新模式,客戶經理深入入園企業實地了解情況,采集入園企業財務和非財務信息,動態建立《園區企業信息檔案庫》;通過篩選信貸客戶,明確重點營銷對象;推行首席客戶經理制,對企業進行一對一分類營銷;業務操作實行首問制、限時辦結制及督辦制;加強產品售后跟蹤服務,分層落實客戶維護管理責任。
2、加快各類業務發展。一是加快發展公司業務,通過為入園企業開設公司賬戶,確保存款增長;入園企業資金沉淀,對郵政銀行是一筆可觀的資金流,將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二是加快發展中間業務,通過郵政銀行為入園企業開展代收代付、電話轉賬等業務,增加中間業務收入。三是加快發展信貸業務,放貸款給入園企業,并做到有效回款,增加信貸業務收入。
3、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加強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打造誠信金融、誠信企業,加大對入園守信企業的信貸傾斜,促進入園企業誠信意識不斷提高。要加大對金融環境治理力度,加大對入園企業欠、賴、逃債行為的打擊力度,防止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通過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增加對入園企業的信貸投入。要出臺政策,改善環境,按照支持發展與防范風險相結合、政府支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開展擔保與提高誠信相結合的原則,加快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建立,不斷創新擔保方式,切實解決入園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的擔保難問題。
4、建立新型銀企關系。郵政銀行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貸款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工業園區經濟發展。要克服零風險的信貸意識,轉變觀念,積極開拓客戶市場,加大對誠信企業、優勢客戶的信貸支持,發揮資金效益,提高銀行自身的投資回報率。郵政銀行要幫助入園企業提高自身素質,使入園企業從產品檔次、開發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做到規范經營,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提高企業的資信度,增強郵政銀行對入園企業投放信貸資金的信心。入園企業遇重大經營事項要及時與郵政銀行溝通,反饋信息,定期反映生產經營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企業發展策略等。通過建立新型銀企關系,加強銀企業務合作,促進銀企雙贏。
史美倫出任交行非執行董事
素有證券界“鐵娘子”之稱的史美倫6月22日在交通銀行的股東大會上正式當選為該行非執行董事?,F年56歲的史美倫出生于上海,1998年被任命為香港證監會副主席。2001年3月,史美倫應邀擔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以“鐵娘子”的形象在內地股市刮起“監管風暴”。2004年9月,史美倫卸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目前仍擔任中國證監會國際顧問委員會副主席。
點評:當前,聘請香港財經界大腕出任國內大銀行高層仿佛已成為一種氣候。早在史美倫出任交通銀行非執行董事之前,香港前財長梁錦松出任了中國工商銀行獨立董事。這些銀行看中的自然是他們的經歷和聲望,投資者則寄希望于他們能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作用。人們期待史美倫這位“鐵娘子”作為交行董事能為保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做出貢獻。
數字
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6年7月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暫不上調,繼續執行現行存款準備金率。央行表示今年年初以來,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的勢頭。但當前經濟運行中仍存在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貨幣信貸增長偏快、對外貿易順差擴大等突出矛盾和問題。此次存款準備金率提高0.5個百分點,主要是為了抑制貨幣信貸總量過快增長。
點評:由于信貸高速增長的勢頭并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此次央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早在意料之中。然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的作用能否達到央行的預期,現在還是個未知數。眾所周知,中國宏觀經濟所面臨的困境來源于體制與結構兩個方面,要走出困境必須要從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入手。只有體制和結構問題解決了,中央銀行的調控才可能游刃有余。
中行A股上市籌資200億元人民幣
6月12日,中國銀行對外公布A股上市招股意向書,并于7月5日前在上海證交所掛牌上市。同時參考H股發行價格及H股上市后的交易情況,確定以每股3.08元的價格發行649350.6萬股A股,該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24.23倍。此次中行在A股籌資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
點評:中行境內上市引發了境內投資者的熱切關注,網上申購凍結資金超過5489億元,創下新股恢復發行以來的新高。應當說,中行在A股上市與三個因素有關:一是中行股票在香港受到追捧;二是應對各方批評“好公司都到境外上市”的聲音;三是股權分置改革的成功。如果沒有這三個因素,中行A股上市可能不會來得這么快。
美聯儲調高利率25個基點
6月29日,美聯儲公開市場委員會連續第17次將美國利率調高25個基點,至5.25%。在其發表的聲明中,重申了美聯儲“經濟增長正在放緩”的觀點,隨后表示,近來核心通脹數據“升高”,高水平的開工率和能源價格“有可能繼續構成通脹壓力”。
點評:美國正在率領全球進入加息周期。人們原來期待美國會在連續16次上調利率后停止加息,從而使利率停留在5%的水平。然而,連續的加息表明美國貨幣政策操作不太靈光,五月份數據顯示的情況更不容樂觀。這是因為美國實體經濟的問題遠比想象的要復雜得多,一方面美國經濟與全球經濟一樣面臨兩大隱患,即房價上漲和石油價格上漲;另一方面又有著一路走高的美國獨有的“雙赤字”。
事件
央行首次國際金融市場年度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6月23日首次《2005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該報告稱,今后應采取措施擴大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影響,拓寬境外參與者在國內金融市場的投資范圍和融資渠道。報告認為,2005年中國對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與程度有所加深,中國金融市場初步融入全球金融市場體系,但所占份額仍然有限。應鼓勵中資金融機構在聯結國內和國際金融市場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點評:繼6月初《中國金融市場報告》之后,中國人民銀行又《2005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雖然這份《國際金融市場報告》還顯得不夠精致,但基本反映了全球金融市場的全貌和中國在全球金融市場的作用。其實,引起我們思考的不是報告本身,而是由免費提供的報告所揭示出的政府服務問題。單看網站建設,人民銀行的網站在各部委網站中是最有內容、更新最為迅速的。大多數部委的網站上,要么沒有什么內容,連基本的數據也是空白,要么內容更新極慢,要么需要花錢購買閱讀權限。有關部委對央行的調控政策總是頗有微詞,自己卻總拿不出令人信服的研究報告。在這個方面,他們有必要向央行學習。
商業銀行獲準啟動QDII
銀監會日前發出通知,允許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開展代客境外理財的方式,包括提供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同時,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從九個方面入手,采取切實措施,防范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著繼保險公司之后,商業銀行的QDII即將正式啟動。
點評:為了消除外匯儲備增加所帶來的貨幣供應增長壓力,放寬資本項目外匯管制成為外管部門最近主要研究的問題。而銀監會允許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則不僅有助于減緩外匯儲備增加的壓力,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增強銀行的競爭能力和創新能力,增加中間業務收入。不過,風險控制工作可要做好。
中國金融業吸引全球目光
普華永道(PwC)和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共同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是亞洲并購活動的首選目標,2005年金融服務業交易的總價值已從2004年的24億美元激增至150億美元。這項研究列舉了中國2005年的35宗并購交易,其中價值最高的是外商對中國“四大”國有銀行中的三家銀行的巨額投資――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
點評:2005年顯然是全球金融的中國年。不僅中國三大銀行巨頭吸引了全球金融業關注的目光,而且中小銀行也備受外國金融巨頭的青睞。一些被國人不太看好的金融機構反而賣出了好價錢。究其原因,與其說是中國金融業吸引全球目光,不如說是中國高速增長的經濟吸引了全球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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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板 必要性
一、什么是國際板
境外企業在A股發行上市。這些企業在A股上市后因其“境外”性質被劃分為“國際板”。 國際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場的證券市場,在中國特指上海國際板。
二、政策背景
2009年3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08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指出,應進一步優化金融市場參與者結構。在股票市場,進一步研究紅籌企業回歸A股市場以及推進國際板建設的相關問題,增強中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2009年4月29日,在國務院的《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中,首次明確提出要適時啟動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發行人民幣股票。隨后,上海市政府在對外的《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兩個中心”建設實施意見》中表示,積極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國際板建設,適時啟動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在上證所上市。
2010年4月央行的《2009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指出,要進一步優化金融市場參與者結構,吸引境外參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交易。在股票市場上,要穩步推進國際板的準備工作,可以考慮積極探索境外企業在境內上市(即國際板)的制度安排,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穩步推進境外企業在境內上市的準備工作,研究制訂相關發行上市、交易結算、持續監管等制度安排和配套規則。
三、必要性綜述
1、國際板的推出有利于中國的和平崛起
目前,國與國之間的競爭日益體現為金融的競爭。要實現和平崛起的發展目標,中國必須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擁有自己的發言權和影響力。中國要成為一個金融強國,就必須在成為資本市場大國的同時成為一個資本市場強國,擁有與美國、英國一樣的金融主導力。世界各國的經驗和教訓表明,要實現這一目標,不能僅僅依靠建設一個封閉的本土股票市場,必須本著開放與國際化的思路,吸引優秀的外國企業到國內上市。
國際板的設立,可以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話語權和國際地位,通過資本市場的國際化運轉可以帶動本國貨幣的國際交易和國際結算,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此外,從國內募集到的人民幣若要投資境外業務,則需要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這將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中國巨額外匯儲備與人民幣升值的壓力,確保國際收支整體的平衡,實現國民經濟穩定運行和持續增長。
推出國際板將為中國資本提供新的投資渠道,開辟新的投資空間,是將國內過剩流動性轉變為對世界一流企業的股權投資,將經濟增長中積累的龐大財富轉化為不可替代的生產要素,特別是礦產資源、技術、品牌,以及世界級企業的股權,推動中國由生產大國、儲蓄大國轉變為投資大國,實現中國的真正崛起。
2、國際板的推出將強化中國金融體系的抗風險能力
在當今世界上,各國證券市場都爭相向籌資國際化、交易信息化等趨勢發展,國際化程度更是直接決定了一國國際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版圖中的地位。因此對中國而言,我們不可能再通過資本管制的方式來簡單回避外部風險的沖擊,而只能尋求增強抗風險能力的捷徑,穩步有序推動國際板建設正是中國增強金融體系安全性的必由之路。
具體而言,推進國際板建設一方面可以為中國資本提供更多投資選擇和分享全球市場收益的機會,增強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話語權,從而有助于將中國的資本優勢轉化為國際市場影響力,從根本上減少潛在外部風險的沖擊;另一方面又可以刺激國內金融服務業的成長,加速人民幣國際化步伐,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的進程,自下而上地增強中國金融體系的抗風險能力。
最后,推進國際板建設還可以加速監管體制的“國際化”進程,提高監管者的國際監管能力,從需求上倒逼國內監管機構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和信息披露制度,實施更加國際化的懲罰和約束規則,進而保障了中國金融體系的安全。
3、國際板的推出有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各國交易所都越來越重視吸引境外上市公司,提高境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金額占整個市場交易量中的比重。上交所要躋身世界一流交易所的行列,成為全球資本市場的核心力量,必須建設自己的國際板市場。
中國資本市場要在長遠上健康發展,需要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一步規范信息披露,完善市場化融資行為。 國際優質企業業績增長穩定,信息披露全面,公司治理較好,股價波動相對較小,有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
通過國際板引進大型境外企業在國內上市交易,能夠有效擴大藍籌市場規模,降低市盈率高估的風險;通過對國際規范的引進,培育并優化國內投資者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投資理念,促進投資者關注股利分紅,促使上市公司給予投資者優良且長期穩定的回報。最終強化證券市場自身的融資及資源配置功能,使得證券市場的發展更加健康、更加規范化。避免偏離估值體系的暴漲暴跌問題的出現。
創立國際板市場,將我國的證券市場同國際市場聯系起來,在市場運作機制、市場監管方式、市場服務體系等各個方面向國際標準靠攏乃至看齊,以國際一流的標準和最佳做法來示范、影響A股市場,使得我國監管部門、證券公司、中介機構、公司股東等逐漸熟悉國際資本市場的運作方式、國際慣例等,以此來促進國內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發展,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
4、國際板的推出有利于打造世界金融中心
國際性金融中心通常擁有開放而國際化的資本市場。美國、英國、日本和香港等成熟國家和地區均歡迎國際企業到其交易所上市,并制定了不少吸引外國企業上市的政策。
我國的資本市場按市值計算已經進入全球前列,處于高速成長階段。但從上市公司數量、類別等角度,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資本市場相比還有明顯差距。支持優質紅籌和外資企業在國際板上市,是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一步有益嘗試,有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有助于加快上海成為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步伐。
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已成為一項國家戰略。在建設國際板的過程中,通過引入一批具備全球影響力的境外企業到上交所上市,必將吸引國際資金、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信息服務以及其他中介機構向上海集聚,也必將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的各個環節向國際標準靠攏,上海不僅是國內金融中心,也必將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四、結語
國際板的建設目標是要建設一個與中國經濟實力、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板,應是一個與中國經濟、人民幣國際化共同成長、逐步漸進的過程,而不應脫離中國經濟和人民幣國際地位這些最重要的基礎而盲目發展。
具體來說,國際板應達成如下目標,一是吸引全球優質上市資源到中國上市,讓中國投資者分享受境外上市公司的紅利,二是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三是以境外上市公司的規則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制度改進。四是為打造中國的世界金融中心跨出重要一步。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 會計 信息披露
一、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傳統的金融工具大概包括貨幣、債券、股票,在此基礎之上衍生出了更多品種繁多、特性各異的金融工具,即衍生金融工具,也叫做金融衍生品。衍生金融工具依據其性質又可分為遠期、選擇權、互換和再衍生四類,對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目的大概分為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兩種,前者是為了規避風險,后者則完全是為了短期投機獲利。會計信息質量相關性原則規定,只要對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信息都應充分披露,因此,衍生金融工具作為風險性極強的新興金融工具,其交易的會計信息也應該得到充分披露以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受限于我國金融市場及我國會計研究發展水平,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披露卻面臨諸多問題。
(一)會計準則缺乏操作性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于金融工具的研究起步較早,頒布過一系列規范金融工具的相關準則,比如SFAS133、SFAS138、SFAS149、SFAS159。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也在1995年后2005年先后了《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
2006年2月依據于《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財政部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對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做出了規定,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執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針對頒布的準則,都配備有詳細的操作指南,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評估,既有定性判斷也有定量分析。而我國2006年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僅僅構建了一個金融工具會計核算及披露的框架,對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分類、套期保值業務有效性測試、公允價值的估價、風險的量化等問題,涉及較少,使得會計實務操作中缺乏規范和指引,會計信息質量參差不齊。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不高
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取信息的途徑主要依靠財務報告,然后由于我國衍生金融市場發展的時間短,水平低,國內對其研究起步較晚,加上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的復雜性等問題,目前財務報告所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質量并不高。
1.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長期游離于報表體系之外。新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規定,金融工具適宜用公允價值計量,并應對金融工具交易相關信息進行表內和表外披露。可目前我國的報表體系中,并沒有對衍生金融工具單獨列報,無法從表內直觀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交易分類,以及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帶來的對企業損益的影響。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長期游離于報表體系之外,對于表外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也多是粗線條的文字描述,如衍生金融工具的相關會計政策、交易目的、交易有可能面臨的風險等,對于公允價值計量模型、風險敞口的具體數值、各種風險的集中度等信息,披露卻很少。
2.對其公允價值估值、風險敞口度量存在金融環境和技術性問題。SFAS157規定金融產品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層為有活躍市場交易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根據活躍市場報價確定;第二層為交易不活躍市場情形下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參考同類產品在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或者采用有可客觀參考支持的價值模型確定;第三層為沒有交易市場的金融產品,其公允價值需要管理層根據主觀判斷和市場假設建立估值模型確定。自2007年下半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許多金融工具交易市場全面冰封,從市場交易已經無法獲取公允的市場報價,金融環境發生巨大改變,只能通過價值模型來確定金融資產的價值,模型建立存在較多假設條件和建模者主觀分析判斷,當整個金融環境以及發生巨大改變的時候,可能計算出來的數據無法真實客觀的反映金融工具本身價值。
在我國,由于國內金融工具交易仍然比較保守,金融市場發展緩慢,越來越多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風險敞口的量化也只能通過管理層主觀判斷,和基于無數假設條件下的數量模型來獲取。有可能同行業上市公司采用的估價模型還不一致,許多管理層往往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利信息也不愿意主動披露,再加上政府有關機構對其監督不力等因素,使得各企業相互之間的會計信息缺少可比性。
3.信息披露不及時。我國目前的財務報告從報表日到公布日時間過長,比如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公布日在報表日至次年4月30日之前均可。我們都知道,衍生金融工具所面臨的金融環境、市場交易、風險等都是瞬息萬變的,像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拖延這么長時間,會計信息嚴重滯后,明顯已經失去了信息的使用價值,也有違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及時性原則。
(三)現有從業人員職業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對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計量、信息披露,這一系列的過程都需要會計人員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和良好的職業判斷,不僅要懂會計,還要懂金融,這就對會計人員的職業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國內衍生金融市場起步較晚,大批財務人員還僅處于財務基礎工作的層次,既掌握財務、計算機、金融等知識,又具有較強實戰經驗的復合型人才稀缺,這也是我國會計業界發展的一個尷尬處境。
二、改善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質量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使其更具操作性
任何準則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一蹴而就的,會計準則的不斷更新和發展也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新企業會計準則將公允價值納入可選擇的計量法,將金融工具納入核算體系,已經是一個非常重大的進步。在取得進步的同時,也可以考慮借鑒國外先進的準則制度,結合我國國情,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的制定,增加可操作性的解釋及說明。
(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增加透明度
要想提高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質量,一方面,可以將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納入報表體系內,可以在目前報表體系基礎上新設全面資產負債表和全面損益表,將衍生金融工具作為獨立的報表項目列示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中,便于信息使用者直觀地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項目、交易量和損益波動對報表的影響。同時,在表外,可以新增衍生金融工具報表,對衍生金融工具按交易時間、交易類別、公允價值變動、風險敞口等信息進行集中披露。另外一方面,政府相應機關要加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監督,規范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估價和風險敞口計量,同行業的上市公司可以考慮選擇類同的估值方法,以提高信息的可比性。最后,要縮短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披露時間,有條件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官方網站上實時公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情況的簡報,作為定期財務報告信息滯后性的一種彌補方法。
(三)增加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培養
任何制度和準則的實施,都要落實到人,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高級會計人才的綜合能力、素質的培養。高校作為會計人才的主要輸出地,應適時調整會計專業課程體系,多融合信息化技術、金融、數據建模等知識,為培養優秀復合型人才做準備。另外,企業也需要在工作中重視對人才的培養,既可以通過市場引入優秀的專業人才,也要增加內部員工的培訓機會,加強專業人員的后續教育。同時,企業也需要提高管理層對風險控制的能力,推廣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提高資金管理的效率。
參考文獻:
[1]吳穎超,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問題研究,中國證券期貨,2012(5)
關鍵詞:ISDA;市場報價法;損失法;終止款項法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3-0047-08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在場外衍生交易中,如因某些特殊事件(如交易一方破產)的發生而導致交易提前終止,交易當事方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必須計算出提前終止金額,以確定在該情況下對方需償付己方的金額(或己方需償付對方的金額)。在發生重大金融危機時,交易提前終止的情況會非常普遍,提前終止金額的計算也成為每一個衍生交易市場的參與者必須認真研究的問題。
ISDA主協議作為全球場外衍生交易領域使用最為廣泛的標準協議文本,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相關條款是其中的重要內容。隨著一次次全球金融動蕩的發生,業界也在不斷反思原有條款的不足,進而提出改進方案,所以從1987年版IRCEA協議到1992年版ISDA主協議,再到2002年版ISDA主協議,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的相關條款每次都有較大的變化。
另外,由于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的約定較為復雜、晦澀,從國外判例情況看,該問題已成為交易雙方最容易產生爭議的焦點之一。
為迅速、妥善處理該問題,不僅需要交易人員從業務角度做好估值等工作,也需要法務人員的通力配合,使整個計算過程符合ISDA主協議約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對手對計算的結果提出質疑。
本文以1992年版ISDA主協議、2002年版IS-DA主協議和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中有關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的條款為基礎,結合國外相關判例及雷曼破產事件,對市場報價法、損失法、終止款項法等計算方法各自的內涵及具體程序要求進行歸納,分析各種計算方法的利弊,并對國內應如何處理衍生交易主協議項下的提前終止金額計算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一、1992年版ISDA主協議項下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相關條款分析
(一)關于提前終止的相關條款
根據1992年版ISDA主協議,能夠觸發交易提前終止的事件分為兩類:違約事件和終止事件。
一方如發生ISDA主協議第5(a)款約定的違約事件,非違約方有權根據第6(a)款對所有未到期交易(All Outstanding Transactions)指定提前終止日并通知對方。如雙方在ISDA主協議附件中約定適用自動提前終止條款(簡稱AET條款),則在發生某些破產事件時,所有未到期交易視為自動提前終止。
另外,如發生ISDA主協議第5(b)款約定的終止事件,有權終止方可根據第6(b)款對所有受終止事件影響的交易(All Affected Transactions)指定提前終止日并通知對方。
根據ISDA主協議第6(d)款,一旦提前終止日被指定,在提前終止日當天或其后合理可行的時間內,終止方就應計算出被終止交易的提前終止金額,并向對方發送計算報告(此時的終止方也稱為計算方)。
ISDA主協議第6(e)款約定了提前終止金額的兩種計算方法: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交易雙方可在ISDA主協議附件中選擇適用其一,如未選擇則適用市場報價法。
(二)市場報價法(Market Quotation)的內涵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市場報價法指計算方從市場上的參考造市商(“Reference Market-Maker”)獲取對被終止交易的報價(即參考造市商擬與計算方進行一個與被終止交易類似的替代交易時所愿意付出或要求取得的金額,參考造市商要提出報價通常會先對交易進行估值)。
如報價為正,意味著該交易對計算方具有正的價值,計算方因該交易提前終止而遭受損失;如報價為負,意味著該交易對計算方具有負的價值,計算方因該交易提前終止而得到收益。
市場報價法中關于提前終止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從該公式可以看出,提前終止金額分為兩部分:未付款項(Unpaid Amount)和結算款項(Settlement Amount)。
未付款項是指提前終止日前雙方互欠的金額,其金額在提前終止時是確定的,僅需將對方欠計算方的未付款項與計算方欠對方的未付款項兩者軋差即可。
結算款項衡量的是被終止交易在提前終止日對計算方的價值(亦可理解為,如交易正常履行完畢,從提前終止日到交易到期日這一期間,計算方可從交易中獲得的價值)。由于結算款項針對的是交易的未來價值,因此從理論上說必須運用相關估值公式通過計算予以確定。
但運用公式計算存在兩個困難:
第一,對于基本類型的衍生交易可以直接套用與該類型交易對應的估值公式,但對于復雜的結構性產品則可能并無現成公式可用,其估值模型往往掌握在上游的產品設計者手中(一些實力較弱的市場參與者或衍生產品最終用戶往往并不具備估值能力)。
第二,即便掌握了估值公式,在計算中還需要代入各種市場參數,如何取得準確的市場參數也是估值中的一大難點。市場報價法變通地解決了估值的難題,該方法將參考造市商的報價作為確定結算款項的依據,計算方無需自行估值,而可通過詢價的方式將該問題交給實力較強的參考造市商來解決。
但需注意的是,市場報價法作為一種間接估值法,其有效性建立在以下假設的基礎上:
(1)參考造市商有能力對各類交易進行估值并愿意做出報價。
(2)參考造市商會以擬真實敘做交易的態度進行估值和報價。
(3)不論何種市場條件下,參考造市商的報價都能合理反映交易的真實價值。
1992年版ISDA主協議對市場報價法的操作設定了很多程序性要求,在實際操作中應嚴格遵守,其別應關注以下要點:
1.市場報價的來源應為參考造市商。
根據ISDA主協議第14條的定義,參考造市商系指計算方根據誠信原則選擇的在相關市場中處于領先地位的交易商(“Leading Dealer”),該交易商應具有最高的信用評級并滿足計算方決定提供授信額度的所有條件。
計算方應選擇四個參考造市商進行詢價,并且在可行的情況下,所選參考造市商應在同一城市。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避免將經紀商、衍生產品最終用戶及對沖基金等作為報價來源。
2.市場報價應在提前終止日當天或其后合理可
行的時間內取得。
根據ISDA主協議第14條的定義,計算方應在提前終止日當天或其后合理可行的時間內(“on or as soon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 after the Early Ter-mination Date”)取得市場報價,且所有四個市場報價應在同一天的大致同一時間內取得。
1987年版IRCEA協議要求取得市場報價的時間應為“提前終止日當天”,該約定對計算方要求較為苛刻,因此1992年版ISDA主協議補充了“其后合理可行的時間”,給計算方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但1992年版ISDA主協議強調,計算方對市場報價時間的選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因此,在指定提前終止日后,如果計算方不是去盡快詢價,而選擇等待市場發生對其有利的變化,那么其最終獲得的市場報價就很有可能遭到對方質疑。
3.市場報價應為“實價”,且無需考慮未付款項。
根據1992年版ISDA主協議,計算方獲取的市場報價應為“實價”(“Firm Price”,即擬實際進行相關交易的報價),而不應是象征性報價(“Indicative Price”)。
因此,計算方在獲取報價時,不能向報價方披露其尋求報價僅僅是為了估值的目的,否則該報價就可能在事后遭到質疑。
另外,市場報價法并不考慮任何未付款項(“Unpaid Amount")。市場報價法考慮的是指定提前終止日后相關交易的估值情況,因此與指定提前終止日前的未付款項無關。
4.如有多筆交易,可統一詢價并取得一個總的市場報價。
1987年版IRCEA協議要求計算方應就每筆被終止交易單獨取得市場報價,但在1992年版ISDA主協議項下,計算方可就多筆交易統一獲得一個總的市場報價,這給計算方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特別是在被終止交易數量很多的情況下)。
另外,計算方應取得的市場報價應僅包括在提前終止日仍未到期的交易。對于在違約事件或終止事件發生后、提前終止日之前到期的交易,計算方無需再獲取市場報價。
5.市場報價的確定方法。
根據ISDA主協議第14條的定義,如果計算方獲得四個報價,應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報價,然后以剩余兩個報價的算術平均數作為最終的市場報價;如果計算方獲得三個報價,應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報價,然后以剩余的一個報價為最終市場報價;如果計算方獲得的報價低于三個或市場報價法不能得到“商業上合理結果”時,則將轉而采用損失法進行計算。
6.應注意保留市場報價的相關證據。
在實際操作中,為防范對方對相關市場報價的質疑,計算方應注意保留獲取市場報價過程中的相關證據,例如,對屏幕上顯示的報價情況應及時備份并打印成紙質件存檔。另需注意,即使因未獲有效市場報價而轉用損失法,亦應保留曾經試圖獲取相關市場報價的證據材料。
(三)損失法(Loss)的內涵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如交易雙方選擇使用損失法,則提前終止金額等于計算方根據誠信原則計算出的因交易提前終止而使其遭受的全部損失(以正數表示)或取得的全部收益(以負號表示)。與市場報價法不同,損失法需要計算方自己進行估值計算,另外,相關“未付款項”已包括在此處的“損失”概念中,無需像在市場報價法中那樣分開考慮。
在1987年IRCEA協議中,計算方只有在市場報價法不能得到合理結果時才能轉而采用損失法,但在1992年版ISDA主協議中,當事人可以直接選用損失法來計算結算金額,這主要是考慮到某些復雜的衍生交易很難在市場上找到報價。
與市場報價法相比,ISDA主協議對損失法的程序性要求較少。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需關注以下要點:
1.應在提前終止日或其后合理可行的最早時間確定損失。
與市場報價法相似,1992年版ISDA主協議對計算方確定損失的時間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即應在提前終止日或其后合理可行的最早時間確認損失。
2.“損失”包含的內容比市場報價更寬。
根據1992年版ISDA主協議,計算方可以確認的損失包括四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是交易損失(“Loss of Bargain”),即計算方本應從交易中獲得但卻因交易提前終止而無法獲得的收益。
第二部分是資金成本(“Cost of Funding”),即計算方因籌集交易資金所額外付出的成本。
第三部分是計算方在相關對沖交易中的額外損失,即計算方有可能在敘做原交易的同時敘做一筆背對背交易以對沖風險,在原交易提前終止的情況下,計算方可能不得不終止該對沖交易或敘做一筆新的對沖交易,并可能因此而招致額外的損失。但該部分損失的范圍應如何理解,在實踐中爭議很大。
第四部分是提前終止日前的任何未付款項,而市場報價并不包括這部分內容。
3.使用損失法時亦可參考市場報價。
根據1992年版ISDA主協議,計算方采用損失法時,可以參考相關市場中主要交易商的報價。由于協議中并未對計算方獲取報價應遵守的程序作出明確要求,計算方獲取報價時,但仍應遵循誠信原則并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四)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的利弊分析
1.市場報價法。
首先,市場報價法最大的優點在于將非常復雜的衍生交易估值問題交給獨立的第三方――市場來解決,因此,對于估值能力相對較弱的市場參與者而言,選擇該方法較為有利@。其次,市場報價法從形式上看較為客觀公正,一般而言,只要計算方嚴格遵循了協議約定的程序,對方較難對計算結果提出質疑?;谏鲜鲈?,國內銀行簽署ISDA主協議通常也會選擇該方法。
但市場報價法的不足之處也非常明顯,其最常為人詬病的弱點在于其程序要求過于嚴格和復雜,給計算方設置了沉重的負擔。加拿大花旗銀行訴聯邦人壽保險公司案體現了這個問題。該案中計算方因為尋求了五個報價而被法院認定違反1992年版ISDA協議(協議約定尋求四個報價),導致其計算出的終止金額未被法院接受。
在雷曼事件中,雷曼系公司的破產導致超過46萬筆衍生交易面臨終止,假設被終止交易中有20萬筆交易適用市場報價法,就意味著可能需要進行80萬次詢價。這對于雷曼系公司的交易對手而言是個沉重的負擔。
盡管嚴苛的程序要求是市場報價法的明顯弱點,但這并非最實質的問題。如前文所述,作為一種間接估值法,市場報價法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設條件基礎上的,因此其致命缺陷在于,一旦假設條件不能成就,市場報價法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基礎。
第一,市場報價法假設參考造市商有能力對各種交易進行估值并愿意做出報價,但這并不適用于復雜的或流動性差的衍生交易。
現實的情況是,該假設主要適用于相對簡單且
流動性強的衍生交易。對結構較為復雜的衍生交易,即使是參考造市商也很難在較短時間內對其進行準確估值;對流動性較差的衍生交易,很多參考造市商往往不愿意對其做出報價。其結果是,對上述衍生交易,計算方的四個詢價往往得不到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有效報價,從而導致市場報價法失效。
以雷曼事件為例,雷曼系公司破產后,市場上的參考造市商突然面對數量驚人的詢價以及瀕臨崩潰的衍生品市場,因此對于復雜交易很難及時進行估值并報出公允價格,其結果是很多復雜交易得不到三個報價,或所得到的報價合理性明顯存在疑問,導致很多市場參與者不得不轉用損失法進行計算。
第二,市場報價法假設參考造市商會以擬真實敘做交易的態度進行估值和報價,即參考造市商會報出“實價”,但在現實中這一點很難保證。
2002年的澳大利亞安然公司訴澳大利亞綜合能源公司體現了這一問題。該案計算方所獲得的四個報價中有三個被法院認定僅是參考報價(法院甚至發現其中一個報價方還曾問計算方其想要什么價格),法院認為計算方所獲得的報價并非擬敘做真實交易的“實價”,因此計算出的提前終止金額是不合理的。
該案判決后,業界討論認為,市場報價法關于報價應為“實價”的要求在現實中經常被違背,尤其是在金融動蕩的情況下。以雷曼事件為例,在雷曼系公司破產后,由于市場上主要的參考造市商都與雷曼公司有大量被終止的衍生交易,因此參考造市商之間會互相尋求報價。在這過程中,很難避免的一個情況是,這些參考造市商出于“互惠”的考慮,導致相互之間的報價偏離“實價”的要求。
第三,市場報價法假設在各種市場條件下參考造市商的報價都能合理反映交易的真實價值。但發生金融危機時,參考造市商往往會對市場持悲觀態度,導致其提出的報價不能滿足市場報價法所要求的“商業上合理結果”這一標準。
2000年的百富勤公司訴羅賓遜公司案嚴重動搖了市場報價法在人們心目中“客觀可靠”的信念。該案中盡管計算方嚴格依據ISDA主協議約定獲得了三個報價,但法院認為這三個報價是在市場嚴重惡化的情況下取得的,不能反映對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違反了“商業上合理結果”(Commereially Reasonable Result)這一標準。因此法院認為計算方應轉而采用損失法來計算提前終止金額。該案的判決在業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動,人們認識到,在金融市場出現危機時,市場報價法的客觀可靠性將出現疑問。
2.損失法。
與市場報價法相比,損失法的計算結果不會因為金融市場動蕩而有太大影響。另外,計算方有權靈活地采用適當方法對損失進行估值,無需履行市場報價法中嚴苛的程序要求。在計算方遵守誠信原則的情況下,通過損失法計算出的結果能夠更為準確地反映計算方的實際損失或收益。
但是,損失法由于其主觀性較強,其計算結果在實踐中易遭到質疑。而且,對于哪些具體損失可以被包含在1992年ISDA主協議所定義的“損失”范圍內,在現實中也會產生很大的爭議。
在這方面的一個典型案例是澳新銀行訴法國興業銀行案。該案中計算方將其因敘做對沖交易所導致的損失也納入了“損失”的范圍。但法院認為,1992年ISDA主協議損失法定義中“相關對沖交易中的額外損失”應僅限于與此類對沖安排相關的事務性成本,而不應是所有實質性損失,所以計算方計算出的終止金額超出了損失法規定的范圍。
從該案例可以看出,盡管1992年ISDA主協議對損失法做了定義,但其規定較為簡單和模糊,在實踐中,圍繞“損失”范圍可能會產生爭議,最終的結果往往取決于法院對ISDA主協議相關條款的解釋,因此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由于在金融危機中暴露出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均存在不足,ISDA協會開始醞釀對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方法進行改革,從而提出了2002年版ISDA主協議中的終止款項法。
二、2002年版ISDA主協議對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條款的改進及可能存在的不足
(一)2002年版ISDA主協議的終止款項法
2002年版ISDA主協議在對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進行吸收和改進的基礎上,提出了終止款項法②?!敖K止款項”是指為替換或取得與被終止交易主要交易條款相同的經濟效果,計算方應付出的成本(以正數表示)或將取得的收益(以負數表示)。根據該方法,提前終止金額包括終止款項(Close-out Amount)和未付款項(Unpaid Amount)兩部分,計算公式為:
從公式的形式上看,終止款項法與市場報價法類似,區別在于市場報價法中的“結算款項”(Settle-ment Amount)被“終止款項”(Close-out Amount)所替代。但從實質上而言,終止款項法更近似于損失法,因為該方法無需遵循市場報價法繁瑣的程序要求,而強調計算方通過各種合理方式(包括參考市場報價或根據模型和數據計算等)算出提前終止金額。同時,終止款項法也在嘗試克服損失法由于規定簡單而易使計算流于隨意的缺點,補充了有關計算的指導原則和要求,使計算過程更加規范。該方法要點如下:
1.終止款項法需遵循誠信原則和商業合理性原則。
2002年ISDA主協議規定了使用終止款項法必須遵循兩個基本原則:誠信原則和商業合理性原則。
由于誠信原則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接受的一項基本法律原則,ISDA主協議未對此進一步闡述。但對商業合理性原則,ISDA主協議提出了兩項具體的程序性要求:
第一,計算方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相關市場數據或源于內部的信息進行評估時,應采用其在日常商業過程中評估與第三方之間的類似交易所使用的模式。根據該要求,計算終止款項時的計算方法應與平時敘做正常業務時的估值方法類似,而不應刻意對終止款項的計算區別對待,否則就有可能違反商業合理性原則。
第二,計算方應根據被終止交易的類型、復雜性、規模和數量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評估辦法。根據該要求,合理的計算方法應當因交易具體情況而異,對所有交易采用同樣的計算方法反而可能違反商業合理性原則。
2.應在提前終止日或其后合理可行的最早時間確定終止款項。
2002年ISDA主協議規定,每筆終止款項應在提前終止日確定,如果這一日期在商業上不合理可行的話,亦可在提前終止日之后商業上合理的時間內確定。這與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對計算時間的要求相同。
3.終止款項的確定有三類具體方式。
終止款項法明確提出了計算方在確定終止款項時可以參考的信息,這使該方法與損失法相比更具可操作性。計算方可參考的信息包括以下三類:
第一,一個或多個第三方提供的有關替代交易的報價。第三方在提供這些報價時可以考慮計算方在提供報價之時的資信狀況以及計算方與提供報價
的第三方之間的任何有關文件(包括信用支持文件)的條款。
上述計算方參考報價的方式與1992年ISDA主協議市場報價法較為類似,但有兩個主要區別:計算方無須遵循市場報價法中嚴格的程序性要求(例如報價主體、數量、地點等);計算方取得的報價可以是“實價”,也可以是參考報價。與市場報價法相比,該方式更為務實和靈活,給計算方更大的自由度。
第二,一個或多個第三方提供的相關市場數據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相關利率、價格、收益率、收益率曲線、波動性、利差、相關性以及相關市場的其他市場數據。
第三,源于內部的(包括源于計算方的任何關聯公司)的以上(i)和(ii)款所述類型的資料,但該資料應是計算方在評估同類交易的日常商務過程中使用的同類資料。
上述第二和第三種方式都是由計算方通過相關模型來計算終止款項,區別在于相關參數的來源不同,前者的參數來源于非關聯第三方,后者的參數來源于計算方自己或其關聯方。根據2002年ISDA主協議,計算方采用第三種方式需滿足一個條件:其按誠信原則合理認為無法取得前兩種方式中的報價或數據,或根據前兩種方法不能得出合理的結果。
與損失法相類似,計算方在采用上述三種方式計算終止款項時(在不重復計算的基礎上)可以考慮資金成本以及進行相關對沖交易所發生的虧損。有學者擔心,將上述成本或虧損納入終止款項在實踐中容易引發爭議,因此在計算中如要考慮上述因素,應當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合理性。
(二)雷曼系公司破產事件和ISDA組織頒布的終止款項議定書(Close-out Amount Protocol)
盡管終止款項法在2002年就已推出,但由于大多數市場參與者至今仍在使用1992年版ISDA主協議,特別是為數眾多的最終用戶仍偏愛使用相對較為客觀的市場報價法,導致終止款項法的使用范圍非常有限。
2008年9月15發生的雷曼系公司破產事件,使業界不得不再次重新審視提前終止金額的計算問題。市場上關于將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方法從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過渡到終止款項法的呼聲重新高了起來。針對這一需求,ISDA組織于2009年2月27日頒布了終止款項議定書,供使用1992年版IDSA協議的成員以加入的方式簽署。一旦簽署,該成員在1992年版ISDA主協議項下的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方法即修改為2002年版IDSA協議項下的終止款項法。截至2009年10月25日,共有68家金融機構加入了該議定書,但還未有國內銀行加入。
三、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中的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條款
我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于2009年3月頒布了《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簡稱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該協議在提前終止金額計算問題上既采納了2002年版ISDA主協議的終止款項法(在NAFMII主協議中表述為替代交易法),又保留了1992年版ISDA主協議的市場報價法供當事方選擇。
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提前終止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該公式與市場報價法和終止款項法公式的區別在于,用“被終止交易的公允市場價值”取代了結算款項和終止款項的概念。但對于被終止交易的公允市場價值,計算方可選用替代交易法或市場報價法計算(若沒有選擇,則適用替代交易法)。替代交易法中被終止交易的公允市場價值等于計算方為了替代該被終止交易的主要條款或取得與該被終止交易主要條款相同的經濟效果而產生或將會產生的損失及成本(以正數表示)或收益(以負數表示)。
根據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計算方使用替代交易法時也需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合理性原則。以上述原則為基礎,計算方可以參考以下三類信息進行計算:
(一)第三方就該被終止交易的替代交易提供的報價,該方在提供上述報價時可考慮終止凈額計算方的信用狀況。
(二)由第三方提供的與被終止交易相關的金融市場數據,包括利率、匯率、價格、收益率曲線、價差等。
(三)若計算方有合理理由相信無法獲得(1)或(2)所述的信息或數據,或適用該信息或數據可能產生商業上不合理的結果,則可用終止凈額計算方內部在計算類似交易的價值時通常采用的上述信息。
另外,在不重復計算的前提下,計算方可將其融資的成本,及其為終止、清算或重建與一項或一組被終止交易相關的任何對沖風險安排而合理產生的損失以及成本(或任何收益)包括在公允市場價值的計算內。
如當事方選擇了市場報價法,則被終止交易的公允市場價值由計算方依據該被終止交易的市場報價(不論正數或負數)確定。但如果無法就該被終止交易確定市場報價或終止凈額計算方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確信依據有關市場報價不會產生合理的商業結果,則應轉而采用替代交易法。
2009年版NAFMII主協議對市場報價法的規定與1992年版ISDA主協議大體相同,區別在于:NAFMII主協議對參考造市商的數量采用了“至少四名”的表述,意味著計算方對每筆交易可以進行超過四次的詢價,而這一做法在1992年版ISDA協議中是不被允許的。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作為1992年版ISDA協議提出的兩種提前終止金額的計算方法,前者將遵循嚴格程序從第三方獲得的報價直接作為被終止交易的價值,其特點是客觀、機械;而后者強調由計算方自己通過合理的方式(包括參考報價以及模型計算等)算出因交易終止而產生的損失,其特點是主觀、靈活。
但1997至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代表案例是百富勤案和澳新銀行案)以及2007年至今因次貸所引發的金融危機(代表案例是雷曼系公司破產案)多次證明了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均存在重大缺陷。對市場報價法而言,該方法建立在一系列假設條件的基礎上,而這些假設條件在現實中常常不能成就,因此市場報價法可以作為估值的參考,但如不加判斷地將市場報價直接作為提前終止金額計算結果,則往往會出現違背商業合理性原則的情況。對損失法而言,由于其規定簡單含混,給了計算方過度的自由,在現實中雙方極易對計算結果產生爭議。
2002年版ISDA協議在對市場報價法和損失法進行吸收融合的基礎上,提出了終止款項法,該方法擯棄了市場報價法的機械繁瑣及對其的過度信賴(僅將市場報價作為參考信息之一),又對損失法的過分靈活進行了必要的約束,體現了國際金融衍生市場在終止金額計算問題上的改進和發展。但由于2002年版ISDA協議的接受程度有限,導致終止款項法尚未被廣泛使用,其有效性如何(以及是否仍存在尚未發現的重大缺陷)還需要現實案例的檢驗。
基于前述分析,對國內銀行處理提前終止金額計算問題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由于國內銀行目前簽署的ISDA主協議基本都是1992年版,且選擇的計算方法主要是市場報價法,建議逐步向終止款項法過渡。為審慎起見,可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首先借近期國內銀行之間談判簽署NAFMII主協議的契機,將該協議中的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方法約定為替代交易法(即2002年版ISDA協議終止款項法的翻版),以國內交易為“試驗田”,考察該方法在實踐中的運用情況。如運用情況良好,可考慮采取簽署ISDA Close-out Amount Pro-tocol的形式將國內銀行ISDA協議提前終止金額計算方法過渡到終止款項法,并考慮與新的交易對手簽署2002版ISDA主協議。
(二)在過渡之前,國內銀行運用市場報價法計算提前終止金額應盡量謹慎,特別關注以下要點:
1.向參考造市商詢價時應遵守誠信原則,嚴格履行1992年版ISDA協議規定的程序,尤其應注意報價的來源、時間要求,并盡可能取得“實價”,同時應注意保存詢價過程中的相關證據。
2.如對一筆交易詢價后得不到三個報價,應盡快轉用損失法計算,但已獲得的報價可以作為計算“損失”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