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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企業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在企業管理領域的探索與實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央企業開展法治企業建設有利于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理論,推進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
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大都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構成的有機整體,受系統性、廣泛性等特點所決定,法治企業建設要充分發揮功效,就必須落實到企業的各層級、各環節,直至組織末端。為此,法治企業建設必須堅持頂層設計,由集團總部或母公司制定適用于全集團的法制建設方案,統籌部署推進工作。各子公司、分公司,也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細化方案,形成周密的工作體系,切實貫徹落實中央要求,積極響應政策號召。同時,法治企業建設不僅限于法律工作,實施主體也不限于法律部門、法律人員,而要求整個企業、各級領導員工共同參與,共同提升全員的法律意識。與傳統的法律管理工作相比,法治企業建設不僅側重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支撐、服務,且更加重視與企業發展戰略的深度融合,提升法律思維引領、法治方式運作的能力;不僅側重于對法律人員素質的提升,更加重視全員法律思維、法律意識的培養;不僅側重于對公司重要業務、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更加重視企業法律管理的全局性的制度安排;不僅側重于事后的法律風險防范,更加重視法律風險防范、合規管理、法律監督機制的一體化規范管理。從實踐來看,以國有企業為代表的企業集團,都在各自的集團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中就法治企業建設作出了部署安排,發揮了良好的引領示范效應。一是出臺統領性指導文件,通過健全制度、寫入公司章程、與子公司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加大法治工作推動力度;二是制定法治企業建設規劃,提出加強法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措施;三是發揮章程的統領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法人治理機制。
二、國家電網公司法治建設頂層設計的經驗啟示
明確主體責任是前提。法治企業建設內化為領導力,關鍵在于各級領導在作決策、作部署、作安排時,必須依法依規,有很強的法治意識、思維和能力。因此,明確各級領導在法治企業建設中的主體責任,明確各單位、各環節、各崗位的法治責任,是法治企業建設能否成功的關鍵。國網公司黨組頒發《關于全面建設法治企業的意見》(國家電網黨〔2015〕1號),作出了建設“三全五依”法治企業的重大部署,翻開了公司依法治企新的一頁,強化了法治工作組織領導。成立以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法治企業建設工作,協調解決法治企業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充分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認真抓好分管專業領域法治工作,把法治企業建設與改革發展各項任務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統籌編制規劃是重點。將法治建設納入公司發展規劃,是法治企業建設與公司發展愿景、戰略目標有機銜接的保障。公司組織編制《國家電網公司“十三五”法治建設規劃》,以“三全”為目標、“五依”為統領,按照“一體多面,合力共治”建設思路,從依法治理、依法決策、依法運營、依法監督、依法維權共5個方面提出了27項主要任務,確保“三全五依”總體要求融入各崗位、各領域、各環節。各級單位根據公司規劃細化分解規劃目標,制定本單位法治建設規劃和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計劃。堅持以規劃指導計劃、以計劃推動落實,明確責任主體、重點工作和進度要求,確保年度計劃與規劃有機銜接、有效實施。把規劃實施與企業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以法治建設推動各項工作安全健康開展。提升全員素質是根本。公司法治企業建設明確提出“全員守法”的要求,找準了公司落實國家依法治國的切入點,有力推動國家“全民守法”總體目標的實現。為實現全員守法,公司組織編寫出版《法治企業行為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履職行為的法律制度邊界,并對違規行為提出了事前警示和防控措施。《指引》遵循“問題導向、分類指引、規范行為、簡約實用”的原則,梳理了企業法人、領導班子成員、專業管理人員、基層職工在履職過程中的主要行為,明確了四類人員198項履職行為,分析歸納了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黨紀黨規及公司制度,分類梳理了具體需要遵守的規則、規矩。公司總部統一組織編制《指引》宣貫教程、配套考試題庫,并在公司網絡大學。各單位通過在線學習與測評,采用黨組(委)中心組學習、專題宣貫、工作例會、安全日學習會等多種途徑,開展豐富的宣貫培訓。《指引》得到了公司上下的高度認同,已經成為廣大干部員工履職行為的“指導書”,依法遵章的“路徑圖”,法律風險的“防火墻”。構建協同高效機制是保障。法治企業建設能夠貫徹落實,離不開高效協同的機制作串聯。目前,公司已經形成了“兩級法人、三(四)級管理”的總體構架。需要貫徹法治企業建設的要求,明確總部、省市等各級單位在法治企業建設中的職責,保證依法治企在各層級全覆蓋。為此,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法律專業管理體系,實現總部統領、省公司統籌、地(市)縣公司集約的新機制,在公司系統形成統一計劃安排、統一資源調配、統一操作規范和統一考核評價的法律工作新格局。公司總部負責研究制定法治企業建設總體方案,牽頭組織實施,并指導、協調、評價、考核下級單位法治企業建設;省級電網公司負責貫徹落實總部法治企業建設總體部署,圍繞法治企業建設目標要求,指導、協調、評價、考核下級單位法治企業建設;地市級公司按照省公司法治企業建設統一安排,歸口組織本單位的法治企業建設。公司各級單位按照“黨政領導、法律主導、專業負責、監督保障”原則確定職責邊界,實現“一體多面、合力共治”的法治企業建設局面。細化階段任務是關鍵。法治企業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任務和側重點。為此,要以法治企業建設理論為指導,將頂層設計方案進一步細化、具體化,分階段、分層級、分環節進行分解落實,明確各方職責,使整項工作緊密結合、漸次推進,如期實現既定目標。
作者:劉進 單位:國網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