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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薩特自由觀概述
從本體論范疇來看,薩特認為人的本質是自由的。薩特在《存在與虛無》一書中從現象學一元論出發,分析了自在和自為兩種存在。薩特認為現象就是存在,而人所顯現出來的就是人的存在,也就是人的本質屬性。薩特把自在的存在意義歸結為自為的存在,也就是純粹意識。他提出“自為永遠只能夠不定的成為它的將來,因為它是被它所是的一個虛無同其將來所分離:一句話,它是自由的,而它的自由本身就是它自己的界限是自由的,就是說命定是自由的”。在他看來,自由的根源歸結于意識的虛無化,正是虛無化使意識能夠自由的超越他自身,因此意識是自由的,那么人也就是自由的,簡單的說就是因為人存在,所以人自由。從自由的表現來看,薩特認為人可以自由選擇。薩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質,那么如何存在?在薩特看來,人通過選擇而成為自己存在的基礎,人也通過選擇而決定自在存在的意義。除了人存在的基礎決定了人需要選擇,同時偶然性的存在也決定了人必須做出選擇。在他看來,無論在什么條件下,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人的一生就是一個不斷選擇的計劃,一旦被拋入塵世就不斷地自由選擇,不斷創造著自己的本質,不斷地向著未來的道路前進,自己創造自己,自己決定自己成為什么樣的人。薩特把人生比作一列運轉中的火車,對于每個人來說,他來自何處或是駛向何方,人們都一無所知,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存在中自由選擇”,并獨立地對自己及整個世界擔負起責任。薩特的自由哲學中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責任。薩特提出,責任與自由是不可分的,在他來看,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場,后來才說明自身……人之初,是空無所有的,只在后來,人要變成某種東西,于是人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他自身。人是通過自己的選擇造就了自己,使自己變成了英雄或者懦夫。他提出既然人的存在是自由的,人的本質是由人的自我選擇和自我創造所塑造的,因而,人應該就自己的選擇和行為,對自己、他人、社會、乃至整個人類承擔一切責任人也要對他人負責。人在為自己作出選擇時,也為所有的人作出選擇,因此人不僅要對自己負責,同時也要對其他人負責。
二、薩特自由哲學的啟示
大學是人生的重要發展階段,是人生價值觀念形成的重要時期。在網絡信息、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當代大學生的思想方式和行為習慣受到了嚴重的沖擊,集中體現在一些大學生的冷漠、迷茫、自卑等心理上,薩特的哲學思想作為二戰后歐洲人們的心理治愈藥方,對當代大學生具有重要的啟示。
(一)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價值。
當代中國大學生與外國大學生相比,一個明顯的劣勢就是缺乏創造力,其根源在于整個教育體系下主觀能動性的缺乏。這種缺乏筆者認為可以從薩特自由的本體論中得到啟示。薩特認為人的本質是自由,是不依賴于任何其他物而存在,而當代大學生在實際生活中往往依賴心理嚴重,他們相信父母可以決定自己以后的路,因此在大學期間荒廢學業、無所事事。而薩特的哲學思想給出的結論是只有自己才能決定自己,這就告誡了當代大學生擺脫依賴心理,主動創造自己的生活。同時,薩特自由哲學的本質觀樹立了否定命定論和環境決定論的,這就為家庭貧困或身處逆境的大學生實現自我突破提供了心理支撐。此外,大學生要為自身做好人生規劃,設計好自己的人生。
(二)敢于嘗試,勇于選擇。
當代大學生一個普遍的心理特征就是自卑,存在渴望得到認可與不敢自我表現的矛盾心理。薩特的自由思想闡釋了人的選擇的不可回避性,人生總在做這樣或那樣的選擇,選擇的結果直接導致了接下來的路,并作用于下次選擇。當代大學生自入學以來,其后的人生之路的區別越來越明顯。由于第一次活動的不敢參加、學生干部的不敢競選,導致了更多素質提升的機會的喪失。當代大學生要敢于嘗試,大膽的做出選擇,為以后的生活奠定更高層的基礎。
(三)淡化利己,承擔責任。
在面對自己的選擇造成的不良結果時,很多大學生不能正確面對。薩特的自由哲學告訴我們,人的意志造就了人自身,一切行為結果都是自己的內在原因導致的,自己必須對自己承擔起責任,反思自己的缺失,彌補不足。在當代社會,每個人都享有自由,但是許多自由存在不可通約性,要想實現自由的最大化,就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對他人負責。當代大學生個人主義和利己主義思想突出,要想實現自我價值,就要強化服務意識,努力為集體做貢獻。當然,薩特的自由哲學也存在許多問題,諸如消極悲觀、過于強調意識、忽視客觀基礎、否定規律的必然性存在等問題,但是我們要汲取其現實價值,來服務我們的生活實踐。
作者:張毅 劉飛 單位:河南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