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復試問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fā)現(xiàn)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1。請講一次這樣的經歷:你使一個非常不滿的客戶改變了看法。是什么問題?你是怎樣使客戶回心轉意的?
2。講一次你曾經為了取得與工作有關的目標而做出個人犧牲的經歷。
3。你認為質量和客戶服務的關系是什么?
4。很多人都把客戶服務的重點放到處理客戶投訴上,你認為這種策略的問題是什么?
5。給我講一個你曾經遇到的這樣的一個問題:和你打交道的一位客戶要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公司利益發(fā)生沖突。你是怎樣解決這個矛盾的?
6。在客戶服務中,公司的政策和規(guī)定起著什么樣的作用?
7。請列舉好的客戶代表應該具備的四種基本素質。你為什么認為這四種基本素質很重要?
8。如果客戶對所發(fā)生的事情的判斷是完全錯誤的話,你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9。統(tǒng)計數(shù)字表明,19個客戶中,只有1個客戶會投訴,而其他18人盡管不滿意也不會說什么,但再也不會購買你的產品了。客戶服務代表怎樣鼓勵沉默的客戶發(fā)表自己的看法?
體溫式服務心得體會
真摯的服務并不只是堆滿微笑的臉,而是細致的觀察和針對性的服務,只有這種貼心的體溫式的軟才會讓客戶真正體會到被關注的感覺。
體溫式的服務,就是在我們每天直接與客戶們接觸和交流時用最真摯的服務去打動每一位客戶心底最柔軟的部分。一名酒店的服務生,在發(fā)現(xiàn)客戶房間里留下了也許是客人生病留下的一些痕跡時,主動留下了一盒感冒藥和一張溫暖人心的字條,這種很細微的針對才是我們真正應該學習和做好的。
一個服務性的行業(yè),并不是要求規(guī)范化的模式和應有的正確的模板,而是真正做到對客戶的貼心和對每一位客戶不同狀況的不同關注。例如,正值夏日之際,見到客戶們進到大堂正在流汗時,可以主動遞上去一張紙巾,并適當簡要提示他們夏天注意防暑降溫。我想類似于這種細小的動作,才會讓客戶們感到溫暖。也許這種細微并不會費什么體力,但在做這些小事之前,絕對是需要考慮如何去做好的,如果不觀察、不思考、不用心,肯定也不會抓住這些簡單但細小的切入點。
簡單的事情重復做,重復的事情堅持做。我們要把標準的、呆板的服務變?yōu)獒槍Σ煌蛻舨煌枨笞龀龅牟煌?。細小的動作需要我們用心去體會用心去感悟,并長期以來不怕重復不怕辛苦地去做好,也許只有簡單的抬手遞張紙巾、張嘴說句貼心話,就會有截然不同的效果。服務不是制度規(guī)定我們應該怎樣做的而是要有靈氣的服務,也許我們一個簡單的動作就會讓客戶們有意想不到的感觸,同時也會帶給我們每一個人意想不到的收獲。
早晨出門的時候,媽媽叮囑我多穿件衣服,小心著涼了。走在街道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身上都穿上了夾襖,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是衣服給了人體溫暖嗎?
二,觀察和研究:
觀察1:
早晨的人行道上有人在晨跑,他只穿著一件背心,卻渾身熱得冒汗,偶爾一陣風吹過,他覺得很涼快的樣子。而走路的人遇到風,就要縮一縮脖子,緊一緊衣服,這樣才不會覺得冷。
思考1:
晨跑的人因為在劇烈的運動,身體內有大量的熱量需要散發(fā)出去,所以他在寒冷的天氣少穿衣服也不會覺得冷。行走的人如果少穿衣服,皮膚上的一點熱量很快散發(fā)了,他就會感到寒冷的。所以,是衣服給了人體溫暖。
觀察2:
傍晚寫作業(yè)的時候,打開暖氣,不一會兒,整個房間都暖烘烘的了,我把身上的夾襖脫下來了也并不覺得冷。窗外走動的人都穿著夾襖,如果他們只穿著單薄的衣衫走在路上,一定會覺得冷的。
思考2:
我在房間里不覺得冷,是因為暖氣片給房間提供了熱量,而墻壁又把房間里的熱量與屋子外的冷空氣隔開來。路上的行人必須穿著厚衣服,用衣服把身體產生的熱量和外界的冷空氣隔開來,這樣才不會覺得冷。所以,是衣服給了人體溫暖。
觀察3:
晚上看電視(科學考察片):沙漠里的人白天的時候必須穿上厚厚的棉襖,因為沙漠里白天溫度很高,穿上棉襖,人體皮膚分泌的汗液迅速蒸發(fā),才能使皮膚溫度保持在人體能承受的范圍以內。如果沒穿棉襖,皮膚溫度過高,會使人昏迷。
思考3:
在外界溫度遠遠高于人體溫度的時候,穿上厚厚的棉襖,能夠有效地把外界的熱量阻隔在衣服外面,保護人體,從這點看來,也是衣服給了人體溫暖。
三,得出的結論:
衣服并不能產生熱量,但是它能夠有效的阻隔熱量,人要根據(jù)自己的需要穿足夠多的衣服來維持皮膚的溫度才能使自己感到舒適。
一是權責不統(tǒng)一,機構管理有待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只是各職能機構的集中辦事場地,行政審批權力仍屬于各職能部門所有,工作人員也仍歸屬于各部門,人事工資、辦公費用等都是歸原職能部門支付,只是日常工作歸市民服務中心管理,服務中心沒有獨立的財政辦公經費,只履行監(jiān)督協(xié)調的職能,由于其職能缺乏法定職權保障,讓沒有權力的中心管理層管理協(xié)調、監(jiān)督擁有實際權力的政府部門,顯然勉為其難。因此,這就造成了交叉管理和雙重領導,對派駐人員的管理先天不足,使“一站式”服務難以達到預設的效果。很多部門把行政審批權作為實現(xiàn)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重要手段,為了自身私利,把一些有“油水”可撈的審批權利緊攥手中,不愿意下放,導致審批責、權的分權與基層崗位授權不到位。而一些市民服務中心成為審批職能部門的“收發(fā)室”,審批窗口只有受理權沒有審批權,收到的審批件仍然要送回審批大廳之外的原職能部門去辦理。
二是服務效率有待改進。一站式服務中心打破了部門之間的地理阻隔,從而應該更加有利于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簡化流程形成一個服務整體,提高整體的公共服務效率。但是在筆者對上海某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的問卷調查中發(fā)現(xiàn),服務中心內進駐部門之間、進駐部門與原單位之間信息溝通不暢;不同部門之間的相互銜接的工作不好,一個部門有一個要求,給企業(yè)造成了麻煩,有的居民在咨詢問題時,工作人員不能給出明確的回答,還要到市里的部門再去請示、咨詢才能給出完整的答復。原有眾多部門的職能重疊,沒有減少一個辦事環(huán)節(jié),只不過是由原來行政相對人在各個部門之間的疲于奔命,改為在同一個大廳內的等待。如果不能進行體制上的變革,進駐服務中心的各機構所在的委辦局之間沒有實現(xiàn)信息的溝通與共享,那么即便是將各個部門集中辦公,也不能打破原有體制的條塊分割限制,仍然不能實現(xiàn)“結果導向再造流程”的無縫隙政府理念。
三是監(jiān)督力度不夠,績效考核不科學。雖然行政服務中心有效能監(jiān)察部門來督促各職能部門的辦事效率,但這種監(jiān)督屬于軟性監(jiān)督,各職能部門辦事人員的管理權限并不在服務中心手中,一旦辦事機構出現(xiàn)違法審批、超時審批等情況,效能監(jiān)察部門沒有權力追究審批部門和審批人員的責任。僅靠人員自律并不能達到很好的監(jiān)督效果。目前大力提倡的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的力度還不夠,社會監(jiān)督不充分,很多還停留在表面形式。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核盡管形式上包括群眾測評、領導測評,但測評中往往以領導測評為主,群眾測評力度不大,作為服務對象對服務內容的評價不能完整的得到反映,這就導致事實上公務員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派駐機構的公務員的升遷是由原職能部門考核的,導致辦事人員只關心自己部門的考核而不關注其它部門的考核,缺少整體合作的意識。而行政相對方在辦理的過程中,對事情的理解出現(xiàn)偏差:有的因手續(xù)不齊全或前置條件不符要求而被折時不予辦理,便認為不為投資者著想。有的認為“一站式服務”,就是來一趟就把審批事項都辦完。而事實上除了“即辦件”外.還有些是“承諾件”。“承諾件”的辦理有的涉及多個部門。需要聯(lián)合辦理、協(xié)調辦理。有的還需要親臨現(xiàn)場,進行必要的輔導與檢查,所有這些并不是當天就能完成。
二、提高“一站式”政府效能的對策
一是要轉變職能結構,實現(xiàn)流程再造。行政服務中心要改革舊的行政體制弊端。傳統(tǒng)行政體制使行政許可權限橫向分工過細、部門職責交叉嚴重,多頭審批現(xiàn)象突出,從而顯示出嚴重的多層審批問題,容易導致腐敗和低效。行政服務中心不應是審批業(yè)務的物理集中,審批程序依舊,辦理流程一個不少,這樣服務還是沒有得到根本改善,而應該是高效改造,進行流程的再造,實現(xiàn)權利與職責的順利“對接”,減少多頭審批、重復審批,把審批權逐漸轉移到行政服務中心各職能部門,使得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從長遠的角度看,我國政府應打破部門之間的壁壘,再造政府服務的流程。服務型政府和無縫隙政府的理念在于服務對象導向和結果導向,我國政府可以調整政府部門的流程設置,打破部門之間的信息和利益壁壘,根據(jù)公眾的需要和工作環(huán)節(jié)的需求再造政府流程,真正實現(xiàn)不同部門之間的“無縫式”對接。
幼兒園老師說:孩子最可憐
記者:聽說現(xiàn)在父母離婚后,一方不給另一方看孩子,另一方就到幼兒園去看,給園方和老師造成很大壓力,你這里有這種情況嗎?
彭老師:有的,我做了這么多年幼兒園老師,碰到這種情況的至少每年2―3個。
記者:能和我具體描述一下情況嗎?
彭老師:幼兒園不像學校孩子一天要上那么多課,而且相對學校也自由得多。孩子年齡也小,很多事情還不懂,所以不少離婚后看不到孩子的父母甚至孩子的祖父母都會跑到幼兒園來看孩子,覺得不會造成麻煩。這種時候不管是誰,是男性還是女性,看到孩子第一個動作就是抱著哭然后是親,弄得孩子很緊張。再就是帶著大包小包,多是吃的用的,看見孩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新衣服就往孩子身上套,拿零食就往孩子嘴里塞,攔都攔不住。
記者:這種時候你做老師的怎么辦?
彭老師:我看見這樣的家長真的很頭疼。怎么說呢,同情當然肯定是同情的,我自己也是做媽的,能了解這種心情,但問題是這是在幼兒園里,我們要對每個孩子負責的。別的不說,拿東西就給孩子吃,吃出問題誰負責呢?
記者:遇到過這種事嗎?
彭老師:當然遇到過,孩子又不懂,做媽的帶來一大包冷飲,她走后不久,孩子就肚子疼送醫(yī)院,孩子爸爸一直吵到園長那里。另外還有,這些家長就想把孩子帶走,尤其是那些平時不讓探望孩子的,加上祖父母,到幼兒園里是來搶孩子的,哪怕帶出去半天也好,做老師的這個時候最緊張,在幼兒園里我們是有監(jiān)護責任的,孩子被帶走了我們沒法向他的法定監(jiān)護人交代。有一個班就出過這樣的事,做媽的受不了老是只能偷偷摸摸地來看看孩子,有一天趁老師不注意,就把孩子帶走了,到放學了也不送回來,孩子爸爸差點和老師拼命,老師因為這件事受到了處分。所以一旦有這樣的家長來,我們就牢牢盯著,不讓給孩子亂吃東西,不讓把孩子帶走,壓力很大。
記者:不過這些家長也很可憐。
彭老師:是啊,可憐是肯定的,有些家長為了能有機會和孩子獨處一段時間,來求老師,送禮的、哭的甚至下跪的都有。有些家長我也和他們聊過,他們也是沒辦法,孩子是自己生的,看不到怎么會不想呢,我們也是沒辦法,有的時候陪著一起掉眼淚,真想答應他們,但是又擔心惹麻煩,心里也很矛盾。所以有很多老師每接一個新班,先問有沒有這樣家庭的孩子,如果沒有就很慶幸。我們園長都怕這個事情,要看孩子的家長找園長,不讓對方看孩子的家長也找園長,一來就說半天,園長躲都來不及。
記者:你有沒有和那些不讓對方看孩子的家長聊過,他們?yōu)槭裁匆@樣,其實造成幼兒園這種現(xiàn)象他們也有責任。
彭老師:當然和他們談過,不是要管人家家事,因為我們也吃不消另一個家長老是來幼兒園看孩子,我們也希望他們雙方自己能協(xié)調好。但是沒有這么簡單的,不讓看孩子就是不讓看孩子,因為恨對方,有很多是反目成仇才離婚的,這個恨還沒消除,又不能打不能罵,就不讓對方看孩子,說是“心理上讓她(他)難受”。大部分都是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是覺得對方很差勁,說是“不能教壞了孩子”,要讓孩子和對方徹底斷絕來往,最好忘記,當然有一部分已經再婚,要努力培養(yǎng)孩子和后爸后媽的感情,不想讓親身父母來影響。
記者:你對這個怎么感覺?
彭老師:家務事說不清楚誰對誰錯,我就覺得孩子可憐,一個偏要看,一個偏不讓看,把壓力都堆在孩子身上,一個說:“那個女人來不要睬他,她不是你媽媽?!币粋€哭著說:“我是你媽媽呀,我想你??!”你說,幾歲大的孩子怎么受得了,而且旁邊同學都看著。這樣的孩子性格都不好,不愛說話,不合群,有的甚至智力發(fā)育遲緩。我們幼兒園還出過一個因為這種事得自閉癥的孩子,非??蓱z。
記者:你覺得不讓看孩子是不是很過分?
彭老師:這種事情國家不是有法律嗎?為什么不讓法律來解決呢?比如誰不讓對方看孩子,就把誰抓起來這種,有嗎?
記者:沒有,沒有這種規(guī)定。
彭老師:那就沒辦法了。不過你們呼吁一下,別把戰(zhàn)火燒到幼兒園來,孩子和老師都吃不消。
婦聯(lián)干部說:未成年人的探視權該怎樣得到充分保障
虹口區(qū)婦聯(lián)基礎工作部部長 周海燕
據(jù)調查,在一部分幼兒園和小學中,離異家庭的孩子和婚姻矛盾激化家庭中的孩子遇到了探視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很普遍,這一情況應引起重視。像四川北路街道顧珠紅的典型例子就是反映了離異后母子長期不能相見,經過婦聯(lián)、街道、學校等多方面聯(lián)系、奔走,母親才在臨死前見了自己孩子短短幾分鐘,這樣痛苦的場面無不令在場的病人、醫(yī)護人員、記者和婦女干部落淚,而其中孩子的父親在阻止母子相見上起到了不可推卸的責任,那么,他是否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呢?!
曾記得,幾年前,司法系統(tǒng)、法學界、婦女兒童保護組織、媒體等談論的是探視權的立法問題。令人欣慰的是,不久探視權在立法上得到了認可,法院在判決中也明確了離異一方的探視權利和另一方的探視義務。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實踐證明,特別是孩子的探視權利和相對弱勢的母親的探視權利仍沒有得到很好的執(zhí)行和保障。
那么,誰來保證孩子和母親(或父親)的探視權?我想,除了法院要進一步加大執(zhí)行力度,減少當事人的累訟外,法院在判決書上是否可以對探視的時間、地點規(guī)定得詳細一些,避免像喪失人性的王善榮那樣去鉆法律的空子。社會各方又應承擔什么責任?學校應不應該保護孩子見母親(父親)的權利?離異家庭的孩子的探視權是不是學校心理教育的一部分?學校心理咨詢室可不可以成為母子(或父子)相見的臨時場所?當公安部門在忙于大案要案時,法律是否可賦予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或婦聯(lián)這樣的群團組織一定的權利,讓未成年人在全社會的關懷和愛護中得以健康成長。
法官說:法律沒有問題,但執(zhí)行有難度
某法院法官(應其要求隱去其姓名和具體單位)
探視權問題從法院角度或者說法律角度又或者說理論角度來講是很簡單的,很多民事訴訟法庭的法官甚至都很歡迎關于探視權的,因為有法可依,判決沒有難度。但是“探視權”這三個字是《婚姻法》里的,一方另一方剝奪探視權,民庭法官按照《婚姻法》給予判決,然后當事人要憑借判決書去法院執(zhí)行庭申請執(zhí)行,這個時候用到的就是《民事訴訟法》里關于執(zhí)行的法律了。所以說探視權問題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很復雜,因為它涉及到兩種行為――判決和執(zhí)行,涉及到兩種法律。
按照理論上來說,只要一方無故剝奪另一方合法享有的探視權,那么另一方一直都可以來法院然后申請執(zhí)行。法律規(guī)定如果在法院執(zhí)行過程中被執(zhí)行的一方多次惡意阻撓執(zhí)行的,法院可以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最高可處15天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這個是針對所有執(zhí)行過程的,包括探視權,但不是僅僅針對探視權。
那么在探視權的執(zhí)行過程中,有些被執(zhí)行者是這樣的,法院執(zhí)行他配合,執(zhí)行完他照樣不給你看孩子,你還得再上法院,訴訟費50元。有經濟條件和精力的人大可以依靠法律,每次失去探視就上法院,把壓力推到法院和對方頭上。但是大部分人不可能這么做,這也讓相當一部分剝奪對方探視權的人鉆了法律空子。比如像顧珠紅這樣的社會協(xié)保人員交不訟費的,可以讓街道出具證明,免掉訴訟費。但我想就算這樣,也經不起每個星期上法院。另外有些惡意阻撓執(zhí)行的行為無法受到處罰,比如監(jiān)護孩子的那一方搬家走人之類,另外也要考慮對孩子不要造成嚴重影響。所以“執(zhí)行是有難度的”這句話主要是針對享受不到探視權的一方說的,而不是主要針對法律和法院而言。
現(xiàn)在的問題是“累訟”問題,就是每一次都要、判決和申請執(zhí)行的過程的確是繁雜的,這個需要探討,但是法律沒有很大問題。
結語:“探視權”是一個社會人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