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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應收票據;貼現;會計核算
票據是商品經濟不斷發展的產物,現已成為資金融通和結算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國內,商業匯票被廣泛使用,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只要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都能使用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對于會計核算而言,收到商業匯票的一方為收款方,會計核算使用“應收票據”科目;而對于付款方而言,則用“應付票據”科目進行核算。本文僅針對收款方一些常見的經濟業務進行探討。
在我國,商業匯票均為不帶息商業匯票。但為教學的需要,還需設置帶息商業匯票的核算。
1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帶息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帶息商業匯票時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時
1)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無法收回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1.2帶息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2.1 取得帶息商業匯票時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 計息
原則上是每月計息,但為簡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兩時點上計算利息。因為這是半年報及年報的時點,這樣的會計處理不至于會給會計報表使用者帶來誤判風險。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1.2.3 到期時
1)收回票據款時,借記“銀行存款” (到期值),貸記“應收票據”(面值及已計利息)及“財務費用”(差額)科目。
2)無法收回票據款時,借記“應收賬款” (到期值),貸記“應收票據” (面值及已計利息)及“財務費用” (補計的未計利息)科目。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很多的資料及以前的會計制度規定,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面值及已計提的票據利息的金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未計提的利息不再計提。新準則則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依筆者拙見,如果對未計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計提,將導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義務而產生收益。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筆者以為,應該對未計提的利息進行補提,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同時增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這也與付款方因無法支付到期商業匯票而轉入應付賬款的賬面價值相一致。
2商業匯票的貼現時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變現,則可進行貼現。
商業匯票的貼現根據其風險是否轉移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附追索權的貼現,即貼現企業在法律上負連帶責任;另一種不附追索權的貼現,即企業將應收票據上的風險和未來經濟利益全部轉讓給銀行。盡管從理論上講,銀行承兌匯票比商業承兌匯票可能兌現的概率要高,但我們不能簡單以為銀行承兌匯票就屬于無追索權,商業承兌匯票就一定是帶有追索權。因為銀行承兌匯票并不是全無支付風險的。企業在貼現應收票據時,應當事先約定該商業匯票是否帶追索權,而不應簡單地以商業匯票的種類判斷其是否具有追索權。
2.1不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2.1.1 無追索權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及“財務費用”,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到期時:
1)如對方付款,無需做賬務處理.
2)如對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權情況下也無需做賬務處理。
2.1.2 帶有追索權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及“財務費用”,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時:
1)對方付款,借記“短期借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對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權情況下,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同時,借記“短期借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發生有借款利息費用,則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果賬上款項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則只需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2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2.2.1 無追索權帶息商業匯票貼現,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到期時:如對方付款,無需做賬務處理;如對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權情況下也無需做賬務處理。
2.2.2 有追索權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1)計息時: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兩點時計息時,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按貼現凈額),貸記“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兩者之間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3)到期時:如對方付款,應補記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借記“短期借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如到期對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權情況下,先補記未計部分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轉銷應賬票據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按本息之和),同時,借記“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發生有借款利息費用,則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果賬上款項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則應補記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轉銷應賬票據賬面余額至“應收賬款”科目,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若短期借款無力支付,掛在賬上。只是要按相關規定計算并計提借款利息。
3應收票據減值的核算。
應收票據相比應收賬款而言,雖然比應收賬款風險小,流通性強,但因仍屬于延期收款性質,如果出現減值跡象,也應該計提壞賬準備。可參照應收賬款用備抵法計提壞賬準備。
應收票據減值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 貸記“壞賬準備-應提的應收票據減值準備”科目。
參考文獻: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對于會計核算而言,收到商業匯票的一方為收款方,會計核算使用“應收票據”科目;而對于付款方而言,則用“應付票據”科目進行核算。本文僅針對收款方一些常見的經濟業務進行探討。
在我國,商業匯票均為不帶息商業匯票。但為教學的需要,還需設置帶息商業匯票的核算。
1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帶息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1.1取得不帶息商業匯票時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其他科目。
1.1.2到期時
1)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無法收回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1.2帶息商業匯票的一般核算
1.2.1取得帶息商業匯票時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計息
原則上是每月計息,但為簡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兩時點上計算利息。因為這是半年報及年報的時點,這樣的會計處理不至于會給會計報表使用者帶來誤判風險。
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1.2.3到期時
1)收回票據款時,借記“銀行存款”(到期值),貸記“應收票據”(面值及已計利息)及“財務費用”(差額)科目。
2)無法收回票據款時,借記“應收賬款”(到期值),貸記“應收票據”(面值及已計利息)及“財務費用”(補計的未計利息)科目。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很多的資料及以前的會計制度規定,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面值及已計提的票據利息的金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未計提的利息不再計提。新準則則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依筆者拙見,如果對未計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計提,將導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義務而產生收益。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筆者以為,應該對未計提的利息進行補提,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同時增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這也與付款方因無法支付到期商業匯票而轉入應付賬款的賬面價值相一致。
2商業匯票的貼現時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變現,則可進行貼現。
商業匯票的貼現根據其風險是否轉移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附追索權的貼現,即貼現企業在法律上負連帶責任;另一種不附追索權的貼現,即企業將應收票據上的風險和未來經濟利益全部轉讓給銀行。盡管從理論上講,銀行承兌匯票比商業承兌匯票可能兌現的概率要高,但我們不能簡單以為銀行承兌匯票就屬于無追索權,商業承兌匯票就一定是帶有追索權。因為銀行承兌匯票并不是全無支付風險的。企業在貼現應收票據時,應當事先約定該商業匯票是否帶追索權,而不應簡單地以商業匯票的種類判斷其是否具有追索權。
2.1不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2.1.1無追索權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及“財務費用”,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到期時:
1)如對方付款,無需做賬務處理.
2)如對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權情況下也無需做賬務處理。
2.1.2帶有追索權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及“財務費用”,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時:
1)對方付款,借記“短期借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2)對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權情況下,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同時,借記“短期借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發生有借款利息費用,則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果賬上款項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則只需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2.2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2.2.1無追索權帶息商業匯票貼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到期時:如對方付款,無需做賬務處理;如對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權情況下也無需做賬務處理。
2.2.2有追索權帶息商業匯票的貼現
1)計息時: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兩點時計息時,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貼現時:借記“銀行存款”(按貼現凈額),貸記“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兩者之間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3)到期時:如對方付款,應補記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借記“短期借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如到期對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權情況下,先補記未計部分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轉銷應賬票據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按本息之和),同時,借記“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發生有借款利息費用,則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果賬上款項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則應補記利息,借記“應收票據”,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同時,轉銷應賬票據賬面余額至“應收賬款”科目,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若短期借款無力支付,掛在賬上。只是要按相關規定計算并計提借款利息。
3應收票據減值的核算。
【關鍵詞】會計基礎;學習
《會計基礎》是會計學的一門基礎課,一門“入門課”,它概括了各專業會計的基本原理,也是財經院校各專業必須設置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為此,無論是任課教師,還是初次涉足會計的學生,都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會計基礎》也是一門技術性較強的課程,學習本課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系統地了解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基本程序,扎實地掌握會計核算一整套的基本操作技能,既一個會計循環的操作過程(包括:設置會計科目和賬戶,復式記賬,填制和審核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編制會計報表),為今后的學習和工作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
在多年的會計教學中,我們發現,許多學生在學習這門課時因沒有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和技巧,往往“事倍功半”,并進而失去了學習會計的積極性,嚴重妨礙了后續專業課的學習。這里面既有學生的原因,也有任課教師的因素。為此,結合多年來會計教學的經驗,就學生如何學習《會計基礎》,談幾點建議。
一、注重對會計基本知識的了解和掌握
在《會計基礎》中,涉及到了大量的、基本的會計概念、會計科目及賬戶,它們比較抽象、概括,又至關重要。因此,有許多內容是需要記憶的,當然這里指的不是死記硬背,而是說針對某一問題或概念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比如,在學習“會計”這一名詞時,因其表述較長,如果單純地去背,往往會事倍功半。對此,就應先充分理解,將其概念的表述分解成四個部分:1.采用的計量手段—貨幣;2.核算的對象—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過程及其結果;3.運用的方法—專門的技術方法;4.會計的實質、職能—核算和監督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這樣分解后再組合到一起,就能較牢固地記住并徹底理解“會計”一詞了。
學習運用會計賬戶時,也不能去死記硬背賬戶的結構,借方表示什么,貸方表示什么。會計上有那么多個賬戶,這樣記憶往往是腦子里裝得滿滿的,但做起業務來卻不能得心應手。正確的方法是:要掌握其核算范圍、賬戶的性質。這樣,當經濟業務發生后,才能準確地編寫出相關的會計分錄,并能做到舉一反三,靈活地處理。比如說:在處理“短期借款利息”業務時,如果采用不同的支付方法和核算方式,其賬務處理是有區別的。依據不同的要求,對企業“短期借款利息”業務編寫的會計分錄可能會有如下兩種:
1.采用前兩個月預計,季度末一并支付方式
(1)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借款額)
貸:短期借款 (借款額)
(2)第1、2個月,按月預計借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前兩個月每月的預計額)
貸:應付利息(前兩個月每月的預計額)
(3)到期還本、付息時:
借:短期借款(借款額)
財務費用(第三個月的利息額)
應付利息(前兩個月的預計總額)
貸:銀行存款(本利和)
2.采用到期一次性支付方式
(1)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借款額)
貸:短期借款(借款額)
(2)到期還本付息時:
借:短期借款(借款額)
財務費用(應該支付的利息總額)
貸:銀行存款(本利和)
舉例:某企業購進原材料,由于資金緊張,于2012年4月1日向銀行借款1000000元,期限3個月,借款的年利率為6%。該企業采用按月預計借款利息,到期還本、付息的方式。
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1)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1000000
貸:短期借款1000000
(2)第1、2、3個月中,每月預計借款利息時:
1000000×6%×1/12=5000
借:財務費用5000
貸:應付利息5000
(3)到期還本付息時:
借:短期借款1000000
應付利息15000
貸:銀行存款1015000
由此可見,同一經濟業務可能會編寫出不同的會計分錄,至于采用哪一套會計分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死背會計分錄,很可能就會張冠李戴。所以說,只有在搞清楚賬戶核算的范圍,真正理解的基礎上才能靈活地處理會計業務,解決各種具體的問題。
二、好課堂筆記,及時復習,獨立完成作業
每個任課教師都會在講課之前精心準備,寫出教案。學生在聽課中,應將教師講授中的重點、難點記錄下來,以便在全面復習的基礎上有所側重,合理地安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有的學生會說,我的記憶力好,不用記筆記,我認為這樣做不可取。人的大腦固然有巨大的信息儲存能力,但要儲存更多的知識,還需要借助其他方式方法,人們不是常說:“好腦子不如孬筆頭”嘛,講得就是這個道理。
一般來說,在學習后三個小時以內及時復習能大大減少遺忘。記憶的過程就是一個戰勝遺忘的過程,所謂“學而時習之”,復習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本文多次談到,《會計基礎》是一門技術性非常強的課程。要想學好,不僅要多看書、多記憶,還要在此基礎上多加練習,只有會做了,才算是真正理解了、學會了。練習是掌握所學知識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檢查聽課效果、鞏固所學知識的重要手段。不少學生有這樣的感覺:看書、聽課時覺得自己已經會了,可是,老師讓做題時卻往往無從下手,原因就在于還沒有完全弄懂,需要反復練習才行,一些較難的問題更應如此。比如“預付賬款”和“預收賬款”的核算,單純地背過概念是不行的。它們一個是資產類項目,一個是負債類項目,初學者往往會混淆。類似這樣的內容,就需要反復地練習,在練習中加深理解,掌握其差異所在,最終達到能夠準確地區分并加以核算。
最后還需強調的是:做作業和練習時,千萬不要相互抄襲,因為這樣既不利于教師掌握學生的聽課效果,也不利于學生們的學習。每次作業、練習應力求獨立完成,并從中找出自己的薄弱環節,有的放矢的個個擊破。
關鍵詞:黃金 白銀 租賃 會計處理
一、相關問題提出
所謂黃金、白銀租賃,指的是銀行向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出租黃金、白銀,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公司到期歸還等量同質黃金、白銀的業務。與普通租賃所不同的是,公司租賃黃金、白銀大多并非為了使用,而是為了融資,即公司將租入的黃金、白銀賣出變現,獲取融資款,到期日再以現金買入等量同質黃金、白銀歸還給銀行,銀行所收取的租賃費就相當于相關黃金賣出所得融資款的利息。
假設A公司的白銀業務以兩種方式開展:一種是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按正常商品購銷確認存貨、營業收入,開增值稅發票,按商品銷售收入報稅。另一種是與銀行簽訂白銀租賃合同,租賃期滿時,該公司需向銀行歸還同等重量、規格、成色的白銀;租賃期內,該公司按季度向銀行交付租賃費。
白銀由銀行交付給企業時,有兩種方式:(1)出租人(銀行)通過上海白銀交易所會員服務系統完成租借申報,以實現白銀從出租人名下過戶到承租人名下;(2)交付日,出租人(銀行)委托倉庫將白銀實物從出租人名下過戶到承租人名下,承租人必須先與倉庫建立倉儲保管關系。A公司租入白銀后,可能立即在市場上賣出,也可能用于交付客戶。租入的白銀在銷售時開具增值稅發票,計算銷項稅額。歸還時,采購的白銀也能取得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額可抵扣。
那么,對于貿易型企業,租賃和銷售租入的黃金、白銀是否可以如同正常的白銀購銷業務確認存貨和營業收入呢?下面將具體分析。
二、“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互換)業務模式”及其會計處理
部分觀點認為,黃金租賃業務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定義,也沒有任何依據,進而“租、還”金之間的差額在“公允r值變動損益”中核算也就沒有基礎。而且黃金、白銀“租、還”金之間的差額并不適用在“投資收益”中核算。投資收益是企業對外投資的結果,一般與“長期股權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相對應。而租金業務是一項融貨業務,顯然與“投資”沒有任何邏輯對應關系。因此,應該把租入的黃金、白銀放在存貨中(陶巖峰,2010),并設置“租入標準金”二級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反映公司租入標準黃金的初始數量和金額。歸還時,根據初始應付標準黃金、白銀單價和庫存單價差額產生的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和“存貨”科目。年度終了,對滾存的租入標準黃金和應付標準黃金、白銀賬面余額,按期末黃金、白銀庫存單價與租入初始單價之差與租金數量之積,調整其科目余額。
筆者認為,如果承租企業需要取得黃金白銀實物資產作為存貨,通過加工、營銷等經營活動實現銷售,之后再向出租方歸還黃金、白銀實物資產,則應按照“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互換)業務模式”處理。則其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借入黃金、白銀時,借記“存貨”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科目。
存貨和應付賬款(暫估)的記賬金額為預計交付日黃金、白銀(即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預計的,為接收日黃金、白銀(即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
在歸還黃金、白銀前,應付賬款(暫估)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發生手續費(或租賃費等)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歸還黃金、白銀時,不作銷售處理,差額沖減當期營業成本。當自有黃金、白銀歸還時,借記“應付賬款(暫估)”科目,貸記“存貨”科目。
外購黃金、白銀歸還時需要增加借記“存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差額沖減當期營業成本,借(貸)記“營業成本”科目,貸(借)記“存貨”科目。
三、“借款業務模式”及其會計處理
實務中一些企業在租借黃金、白銀入庫時,按租賃開始時的計息定盤價借記“存貨”科目,貸記“短期借款――應付標準黃金(白銀)”科目(張莉,2012),黃金、白銀價波動帶來的損益計入當期損益;歸還時,期初借入的黃金與歸還的黃金差額由生產過程的黃金、白銀產品承擔,用以調整“主營業務成本”和“存貨”科目,同時結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
筆者認為,如果承租企業并不需要黃金、白銀實物資產,即承租企業在借入黃金、白銀后立即銷售取得資金,且租賃合同條款規定到期日以固定價格向銀行買相同數量和規格的黃金、白銀來歸還,則該租賃合同應當視同“借款業務模式”,其主要會計處理為:
借入黃金、白銀后即銷售取得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長期借款”科目。
將取得的貨幣資金與按預計交付白銀的實際價值進行比較,屬于短期借款的,其差額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屬于長期借款的,其差額可以分攤計入財務費用(即長期借款折現)。借(貸)記“財務費用”科目,貸(借)記“短期/長期借款”科目。
發生手續費(或租賃費等)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到期歸還黃金、白銀時,如果用自產的黃金、白銀歸還,借記“短期/長期借款”科目,貸記“營業收入”科目。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記“營業成本”科目,貸記“存貨”科目。購入黃金、白銀歸還銀行時,借記“短期/長期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模式”及其會計處理
有一些學者認為黃金租賃應視同金融工具,按照其實質進行判斷(鄒慶寶,2010),而不應該按照其形式。黃金租賃形式上看是一種融資行為,實質上是一種融資和投資相結合、以投資行為為主的經濟業務,因此應該作為金融工具來核算,適用于《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更為合適。其中根據存貨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企業黃金租賃業務形成的相關資產、負債進行確認、計量(鮑瓊、李恒、丁恒花,2011年),其理由如下:
(1)租借雙方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服務系統進行了黃金過戶,企業已經提取黃金現貨。企業在租賃期間對所租借的黃金具備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企業使用黃金時,租借黃金在實物上沒有辦法與自有黃金互相分開。租借的黃金滿足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的定義以及會計上確認資產的條件。
(2)根據企業與銀行簽訂的“黃金租借業務總協議”,如果黃金市場價格上漲,使得企業租借的黃金市場價值超過銀行信用額度的一定比例(如 95%),銀行有權要求企業提前歸還超出部分的黃金或者提供其他銀行認為有效的抵押擔保。這是企業承擔租借黃金價格波動風險的一種表現。
(3)租賃到期日,企業必須歸還相同質量數量的黃金。中國銀行規定,歸還的黃金必須是交易所指定冶煉廠生產的標準金錠,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進行黃金的物權轉移。就是說企業想用自己加工的金錠歸還銀行基本上是不現實的,只能使用貨幣資金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購買并歸還。租借黃金必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滿足企業會計準則對負債的定義以及會計上確認負債的條件。
筆者認為,此種業務模式本質是,如果承租企業租賃黃金、白銀的目的是為了短期內出售交易、賺取差價,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企業向銀行借入的黃金、白銀,并未控制該實物資產,也未承擔該實物資產相關的重大風險和報酬,不滿足存貨的定義,不作為自身的存貨;以出售日黃金、白銀市價為基礎收取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和以到期日黃金、白銀市價為基礎支付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之間的差額,即承租企業因合同而產生的現時權利或義務的最終價值,也就是說,在到期日,向銀行交換黃金、白銀后,承租企業是以凈額對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結算;承租企業所獲得的資產或負債,是收取或支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權利和義務,而不是標的資產(黃金、白銀)本身,承租企業需要確認的,是收取或支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權利和義務,即該白銀租賃合同實質上屬于一項滿足金融工具的“非金融項目合同”,則該租賃合同屬于“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模式”。其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借入黃金、白銀尚未對外銷售時,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
出售白銀取得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
期末S金、白銀價格變動時,借(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借)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
發生手續費(或租賃費等)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到期歸還白銀時,如果用自產的黃金、白銀歸還,先將期初的交易性金融負債賬面值按照歸還日的黃金、白銀市價調整至歸還日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然后,借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存貨”科目。
如果購買黃金、白銀歸還,先將期初的交易性金融負債賬面值按照歸還日的黃金、白銀市價調整至歸還日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然后,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借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
五、結論
黃金、白銀租賃從實質上具有多種業務模式特點,也決定了完全要求每一企業按照某一模式處理并不完全合適,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方式處理。
(一)黃金、白銀租賃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規定的范疇,歸入交易性金融資產依據不足
還金義務作為交易金融負債或短期借款核算關于未來應償還借金金額,企業作為“交易性金融負債”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負債: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從上述定義看,黃金租賃不屬于其規定的范疇,歸入交易性金融資產依據不足。
(二)歸還金額列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完全合適
有的企業做短期借款核算,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企業黃金租賃借入的是黃金、白銀,而非貨幣資金,而且該業務屬于銀行的表外業務,不納入企業的借款信息,顯然還金金額列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完全合適。
(三)企業租入黃金、白銀不符合公允價值變動的定義范圍
黃金、白銀租賃費及借還價差作為投資收益或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理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后的凈收益或損失。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的結果,一般與“長期股權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業務相對應。而黃金、白銀租賃是對黃金的買賣交割,與對外投資無相關性。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企業以各種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換、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企業租入黃金、白銀已出售或隨著生產流程進行轉移使用,顯然不符合公允價值變動的定義范圍。
實際上,對于企業而言,購入黃金、白銀即為采購入庫,單位應按照存貨的收發存進行結轉。償還黃金、白銀即為銷售,應根據收款金額確認銷售收入,根據庫存結轉銷售成本,其差價直接通過銷售收入及銷售成本反映。因為借金還金業務實質上是融資業務,因此,黃金、白銀租賃費計入財務費用較為合理。按照租約協議總價的百分比計算,在租約期限內,平均計入各期財務費用。X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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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陶巖峰.企業黃金租賃業務會計核算的探討[J].新會計,2010,(12).
關鍵詞:會計理論; 會計記賬方法; 會計案例
首先什么是借貸記賬法?它的歷史起源,借貸記賬法起源于13-14世紀的意大利。1494年,被譽為“現代會計之父”的意大利著名數學家、會計學家盧卡?帕喬利的巨著《算術、幾何、比與比例概要》一書問世,開創了世界會計發展史上的新時代,標志著借貸記賬法正式成為大家公認的復式記賬法,也標志著近代會計的開始。借貸記賬法中的“借”、“貸”兩字,最初是以其本來含義記賬的,反映的是“債權”和“債務”的關系。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賬符號。借貸記賬法的現代含義指的是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記錄經濟業務增減變動的一種復式記賬法。它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理論依據,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并不是“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的基本內容及主要特點:
一、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把每個賬戶的結構都設置為“借方”、“貸方”和“余額”三欄。借方在左方,貸方在右方,以反映資金的增減變化情況。“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沒有其專門的含義。“借”、“貸”的含義因賬戶性質不同而不同。在資產類、成本類、費用類賬戶中,“借”表示增加,“貸”表示減少。而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收益類賬戶中,“借”表示減少,“貸”表示增加。
二、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作為記賬規則
根據復式記賬原理,對每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記賬時,對每項經濟業務都必須用相等金額,一方面記入一個或幾個有關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記入一個或幾個有關賬戶的貸方,記入借方賬戶的數額與記入貸方賬戶的數額必然相等,這就形成了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三、以記賬規則進行試算平衡
由于借貸記賬法在處理每一筆經濟業務時,都必須遵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所以,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活動體現出所有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與所有賬戶的貸方發生額合計必然相等,所有賬戶的借方期初或期末余額合計與所有賬戶的貸方期初或期末合計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試算平衡公式是:發生額試算平衡和余額試算平衡,利用這種平衡關系,就可以檢查各賬戶記錄是否正確,以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
四、可以設置和運用雙重性質賬戶
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按經濟性質一般分為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成本、損益、共同類六類。但為了靈活地進行處理賬務,也可以設置運用雙重性質賬戶,一個資產類賬戶若有貸方余額,則表示負責類性質賬戶,負債類賬戶若有借方余額,則表示資產類性質賬戶,這樣的賬戶被稱為雙重類性質賬戶,如設置“往來款項”、“待處理財產損益”等賬戶。
現舉例說明借貸記賬法在企業財務會計核算中的具體運用。
2008年10月創智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
(1)向外地某企業購入甲材料4000千克,每千克10元;共計40000元,稅費為680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貨款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6800
貸:銀行存款 468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說明原材料增加了40000元,應記入“原材料”的 “借方”,進項增值稅6800元應記入“應交稅費”的“借方”;另一方面貨款已付說明形成了企業資產的減少,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表明企業的資產內部有增有減,增減金額相等。
(2)收到投資者投入資本200000元,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實收資本 2000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反映投入資本的增加,應記入“實收資本”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反映銀行存款增加,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表明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與資產同時等額的增加。
(3)該公司由于季節性儲備材料物資需要,臨時向銀行借入50000元,存入銀行期限為2個月。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短期借款 500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反映公司借款的增加,記入“短期借款”的“貸方”;另一方面反映公司存款的增加,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表明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等額增加。
(4)公司商業匯票到期,以銀行存款歸還外地某企業材料款46800元。
借:應付票據 46800
貸:銀行存款 468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說明公司商業匯票到期付款,應記入“應付票據”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說明企業銀行存款的減少,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表明企業的資產和負債同時等額的減少。
(5)企業以銀行存款償還前欠貸款10000元。
借:應付賬款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反映企業負債的減少,應記入“應付賬款”的“借方”,另一方面反映資產的減少,應記入“銀行存款”的“貸方”,表明企業的資產和負債同時等額的減少。
(6)結算本月份應付職工工資24000元,其中制造甲產品工人工資14000元,制造乙產品工人工資6000元,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1600元,廠部管理人員工資2400元。
借:生產成本——甲產品 14000
——乙產品 6000
制造費用 1600
管理費用 24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40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說明本月份發生應付給職工工資,應記入“應付職工薪酬”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說明工資費用增加了的數額是由于制造甲產品、乙產品的生產工人工資屬于直接費用,應記入產品成本,記入“生產成本”賬戶的“借方”,車間和廠部管理人員工資屬于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應分別記入“制造費用”和“管理費用”賬戶的“借方”。
(7)以銀行存款20000元償還銀行短期貸款。
借:短期借款 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這筆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企業借入款項的減少,應記入“短期借款”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用企業的資產償還使企業的款項減少,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
通過以上經濟業務情況的分析,體現出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反映出了借貸記賬法在工業企業中的運用,找出了學習借貸記賬法的規律。借貸記賬法在工業企業中的運用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借”和“貸”兩字的方向性,因為“借”和“貸”兩字只要與賬戶性質相聯系,它們就有了方向性。
第二,工業企業會計科目設置的規范性。工業企業會計科目必須根據會計準則設置,并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一般有規范的工業企業會計科目表。
第三,工商業企業在“固定資產”會計科目核算內容上的不同之處。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會計科目核算內容上,主要以機器、設備以及廠房、建筑物為主要對象,比重最大的是機器、設備。而商業企業“固定資產”會計科目核算內容上,主要以廠房、建筑物、柜臺為主要核算對象,一般要把交通工具—車輛,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參考文獻:
〔1〕 李海波.蔣瑛 .《基礎會計》2011/8 P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