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大學行政管理簡史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近代行政學教育的起點——時務學堂的“公法”和“掌故”專門學
湖南大學歷史上的近代行政管理學教育的發端,應歸功戊戌維新時期陳寶箴巡撫在湖南期間的兩項重大舉措,即由熊希齡籌辦時務學堂和由黃遵憲草擬《改定湖南課吏館章程》。前者是湖南第一所新式學堂(1897年10月~1899年3月),梁啟超設計的《湖南時務學堂功課詳細章程》,規定學生先學“普通學”(含今文經學、諸子學、中外史學、公理學及粗淺數理化學)半年,再分科學習“專門學”,包括“公法學”(憲法、民律、刑律等,及與國際接軌的交涉、公法、條約章程等),“掌故學”和“格算學”三個專業。這里的“公法學”和“掌故學”屬社會科學,其實就是培養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制、政策研究的人才,與現代法學、政治學以及公共管理(三個一級學科)和行政管理(二級學科)相對應。
失敗,時務學堂改為求實書院(1899年3月~1902年2月),盡管仍然分科教學,但其內容有所倒退。一年后八國聯軍占領北京,次年簽訂《辛丑和約》,清廷不得不推行“新政”,建立學部,實施“壬寅~癸卯”學制,即“欽定”和“奏定”《學堂章程》。新任湖南巡撫趙爾巽積極執行,將岳麓書院(1903年6月改名高等學堂)和求實書院(1902年2月已改名省城大學堂,1903年3月正名為湖南省官立高等學堂)在1903年冬合并為湖南高等學堂(1903~1912)。
湖南高等學堂是湖南大學前身之一,其前期省城大學堂第一屆學生有60%選送赴日留學,回國后成為新學骨干;然后是高等學堂時期,先辦預科(相當于高中),1908年秋才辦正科(本科),該年只招文科生,1909年開始招工科生,到武昌起義,長沙首先響應,文科生提前畢業,學堂停辦,工科生改送湖南高等工業學校和湖南高等師范學校繼續學習。所學課程,文科的預科即加習法學、理財學(經濟學),到本科階段更加突出政法專業特色。從培養行政官員的角度考察,時務學堂學生除殺身成仁的眾多烈士以外,有多人擔任過政府或公共機構的都督、督軍、教育總長、工商部總長、全國商會會長、陸軍部次長等多種職務,可見效果顯著。至于湖南高等學堂培養的學生,則有擔任光復軍北伐總司令、陸軍部司長、國民黨會計部長、銓敘部副部長、監察院監察使、省教育司長、教育會長、財政部次長、法制局參事、大學校長等職務的多位人士。一所地方高等學校能有這樣的成績,在全國可居先進地位。
二、近代行政學教育的發展——湖南法政學校的崛起
清末民初湖南教育界培養的中等學校以上的學生,幾乎有一半是法政學校(堂)畢業,這反映了科舉制瓦解前后,人們的價值取向,即轉而想從新式學堂獲得做官的資格,因之法政學校(堂)門庭若市,它們是湖南大學法科(內含政治學)的前身。由課吏館到湖南仕學館(后者存在于1904~1908,1906年附設法政速成科),再到湖南法政學堂“官校”(1908~1910),這是一支。另一方面,還成立了湖南公立法政學堂(1906~1908),湖南法政學堂“紳校”(1908~1910)。這兩校合并為湖南官立法政學堂(1910~1912),后改名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學校,這是第二支。還有第三支,稱景賢法政學堂(1910~1912),后改名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學校。第一、第二法政學校在1913年再合并為湖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14年,又吸收進第四支,即湖南公立法律學校(1911~1914)。這樣組成的“湖南法專”就一直辦到1926年,終于與“湖南工專”、“湖南商專”合并組成湖南大學(參見本文末尾所附示意圖)。這些法政學校的課程,越到后面越完善,相當典型地反映了當年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員所應掌握的基礎和專門知識,大致分為中外文、政治歷史地理、政治學、經濟學、法學、農工商業政策等,必修選修共44門之多。
湖南法專培養的學生,有任內務部副部長、中共中央紀檢會副書記、中國銀行總經理、輕工部副部長、統戰部副部長、湖南省主席、內政部長、長沙市長、美國國會國務顧問、美國安理會顧問委員等職務的多位人物。而上述各學校校長和教師陣容之強大,是辦學成功的關鍵,如岳麓書院院長王先謙(進士,曾任國子監祭酒即校長)、時務學堂校長熊希齡(進士,任至北洋政府國務院總理兼財政總長)、中
文總教習梁啟超(舉人,官至北洋政府司法總長、財政總長)以及黃遵憲、譚嗣同、唐才常等多位政界名人。湖南高等學堂的校長,有汪貽書知府、彭紹宗戶部主事、程頌萬校長等多人。教師有王正廷(北京政府外交部長、代總理、南京政府駐美大使)等著名人士。湖南法政專門學校(及其前身各校)的教師可說集中了湖南早年留學日、英、美學習政治法律經濟三科的俊才。首先是幾位校領導,如胡子清任財政部僉事、省府審計主委,黃右昌任北京大學政治學系主任等,個個學有專工,行政也有實績。教員中也人才濟濟,如李六如(明治大學政經系,任至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中共黨組書記),以及后來任湖南大學校長的任凱南(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碩士)和李達(中共一大代表,宣傳部主任,武漢大學校長)等。
三、老湖南大學行政管理學教育的臺柱——各科精英畢集
湖南大學時期的校長,如李待琛(哈佛冶金博士,任至兵工署副署長)、胡元亻炎(黃興推薦為民國首任教育總長,未就)、曹典球(省教育廳長、代省長,中南軍政委員會顧問)、胡庶華(留德冶金博士,中國工程學會會長)、黃士衡(省教育廳長)、皮宗石(北大圖書館長,武大法學院長)和李毓堯(省建設廳長,國民政府立法委員)等,可說人人都是行政管理專家。
湖大政治系(屬文學院或法學院,含兼課)的重要教師有凌舒謨(中國大學法學院長)、余楠秋(復旦大學文學院長)、陳嘉勛(湖大代校長,交通大學訓導長)、黃子通(臺灣“考選部”部長)、朱劍農(湖大財經學院院長,中南財經學院院長)、蕭杰五(社會科學學院院長)等三十余人,絕大多數擁有留學美歐日學歷,都對湖南大學行政、法學及經濟管理學教育作出了貢獻。到解放前夕,湖南大學這些學科在全國享有相當高的聲譽和地位。這些系培養的著名學生,有甘泗淇(上將,總政治部副主任)、周小舟(秘書,省委書記)、劉彬(部長,兩彈功臣)、熊清泉(省委書記、省長)、劉正(省長、省政協主席)、王向天(副省長)等。相對于同期部省級干部,他們這種專業性學歷是較為突出的。
四、老湖南大學的行政管理教育以及與現代的比較
如上所論,老湖南大學時期(1926~1952)的行政管理學科,主要由政治系承擔,這是完全符合國際上這門學科發展實際情況的;而法律系、經濟系、教育系、商學院等也有相關的課程共同加以支撐。這個學科最初叫法科;1927年初北伐軍抵長沙,國共兩黨依照廣州辦法,在湖南大學開辦高級政治訓練班,招原湖南工、商、法專畢業生250人予以培訓;4月,省政府下令湖大改為工科大學,法商兩科并入中山大學,不久發生“馬日事變”,湖大停辦;1928年恢復,將長沙中山大學(分校)并入,設文、理、工三科,文科一開始就有政治系和經濟系,有時又合為政治經濟系。據不完全統計,至1949年,政治系歷屆畢業生人數如下:
合計約220余人,在各系中排第6位(前5位依次是經濟系、機械系、土木系、電機系、礦冶系),第7位是法律系,它在1941年才恢復,但到1949年已畢業169人。1949年全校共25系和2個專修科。而1926年湖南大學建校時,法科(含政經和法律兩專業,分別有學生52人和38人)加上預科生,有176人。可見,第一,大革命后期撤銷法商兩科(并入中山大學)傷了一些元氣;第二,1930年初,湖大定下“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為宗旨”,程度提高了,比湖南法專時期政治系招生數減少了。另外,國民黨上臺后,教育部(特別是由陳立夫控制的時期)強調發展理工科,對文科有意壓縮,也是一個原因。
湖南大學政治系的課程,以初期1932年為例,必修課有政治學、英國政治、歐洲大陸政治、政治思想史、聯邦政治、日俄政治、市政學、市政計劃、地方政府、國際組織、中國外交史、政黨論、經濟學、簿記學、財政學、官廳會計、法學通論、比較憲法、民法、國際公法、刑法、行政法、社會學、中國通史、西洋通史和畢業論文。選修課有英國憲政史、文官制度、政治地理、鐵路管理、中國財政專題研究、經濟地理、社會思想史、社會問題等。這表明其課程及時吸取20年代美國行政管理學改革新精神,確實是行政管理領域主要知識,又能結合中國實情,在全國先領風騷。
法律系的課程,集中反映了法學的專精和廣博,如1946年設置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保險法、羅馬法、海洋法、公司法、強制執行法、犯罪學、法醫學等,此外有哲學、論理學、倫理學等。其他還有不少課程與政治系相通。經濟系(屬法學院)的課程,以1946年為例,獨特的是經濟史(中國、西洋、思想)、國際貿易與金融、貨幣銀行、統計學、會計學、經濟政策、所得稅實務、商法等,其余不少課程與前兩系相通。
由此可見,當時培養公共行政管理人員和研究人員,這三個系(到1940年還增添了工商管理系)都發揮作用,各有其獨當一面的針對性,聯合起來又有其互補性。
事實上,現代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大體上也是由行政學類、政治學類、經濟學類、管理學類、法學類課程系列這幾大塊構成的。中國當代在這方面堪稱權威的中山大學(擁有“中國MPA之父”夏書章)的“政治學與行政學系”、南京大學的“政治與行政管理系”、北京大學的“政治學與行政管理學系”,也
都是優于政治學與行政學的聯合(這與西方現代將其兩分有區別),同時又著力加強管理學的比重。湖南大學歷史上與它們的傳統有著天然的聯系,因為北伐時期廣東的中山大學向外省發展為好幾所分校,今天的南京大學(解放前為中央大學)就曾叫第四中山大學(原址在東南大學),長沙也有中山大學分校,1928年并入湖南大學,此前湖南大學法商二科又并入中山大學。至于北京大學源于京師大學堂,湖南大學則源于省城大學堂,省城模仿京師辦學,這是毫無疑義的(當年學部即教育部明確作了規定)。另外,當年稱“政治”系而不稱“行政管理”系,是因為孫中山反復宣稱“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即政治含有管理之義在那時是廣為人知的。
五、新湖南大學應當再造行政管理學輝煌——必要性和緊迫性
從本文可以看到,中國近代(從鴉片戰爭算起)湖南高等學府的行政管理學教育成效卓著,啟動的時間也最早,因為魏源與林則徐同樣是“開眼看世界”的先驅人物,郭嵩燾是第一任駐外公使,梁啟超、黃遵憲都是早期學貫中西的大師,范源濂、胡子清(湖南法政專門學校主持人)等人是最早留日已經間接學到德國行政學(是美國現代行政管理學的來源)的代表,湖南留日、留法、留俄的人數在全國居最前列,大多成為孫中山民主革命的最得力的執行者,等等。當前中山大學宣稱其行政管理學科“源于1906年廣東法政學堂的行政本科,1924年孫中山創辦廣東大學(引者按:孫中山1925年初逝世,該校改名中山大學)將其并入,使之成為后來中山大學的政治學系”(引自現任中山大學黨委副書記、MPA教育中心主任、全國MPA教育指導委員會核心成員王樂夫教授2001年7月答人民網記者問)。這與本文所述湖南法專和湖南大學的先后關系何其相似!何況,如本文所指,時務學堂更早在1898年就已經開設了“公法學”專業,可以說真正走在全國最前列!
現在,全國擁有行政管理學碩士點的高校共22所,即北大、清華、人大、北師大、北京行政學院、吉大、東北大、南京大、復旦、上海師大、武大、華中師大、中南財大、鄭大、廈大、浙大、中山大、深圳大、川大、西北大、公安大學。而博士點只有3家,即人大、復旦、中山大學。
從這里看到,只有幾所原來的理工科大學躋身上述行列,捷足先登。而象湖南大學這樣的原(機械工業部)部屬大學,一般已發展了“管理科學與工程”和“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前者在湖大已達到博士后流動站層次,且MBA排名列前十幾位,并首批開辦EMBA高層次教育;湖大北校區(原湖南財經學院)的加盟對經濟學等社會科學又有新的整合,近年在人文與社會科學系創立了行政管理學本科專業,引進了一批專業人才,也增強了政治學、社會學的力量,南校區前進學院近六年來辦過多批全國、本省的行政干部培訓班。這些寶貴的資源應當在行政管理和政治學碩士點和MPA的培養資格的獲取上統籌安排,形成合力。(按:在本文撰寫和審校的一年期間,2003年3月26日,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已正式掛牌,采取超常規發展方式,下設三系一所,聘請夏書章先生任高級顧問,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王邦佐教授出任院長。30名專職教師中已有3位博士生導師,20余位正副教授,將迅速躋身全國重要培養基地之林。這可以告慰前人,并成為本文最好的注腳)
[參考文獻]
[1]何長勝.湖南大學校史(上冊)[M].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1996.
[2].[M].:,2000:92-112.
[3]張國慶.行政管理學概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26-60.
[4]郭濟.中國行政管理學的建設及其發展[DB].公共行政園地.,2000-05-04:1-4.
[論文關鍵詞]湖南大學行政管理簡史
[論文摘要]根據《湖南大學校史》運用現代行政管理學的觀點,參照當代該學科的知識體系,加以勾稽整理,論證近代湖南大學(及其前身)在行政管理學教育方面啟動最早,領導有方,師資優秀,課程新穎,成績突出,曾長期居于全國高校同類專業先進行列。對于以理工科占很大比重的原各部委所屬院校,如何利用近二十年來積累起來的多學科資源發展行政管理學,本文也發表了意見。